|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008-00023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花政〔2008〕70号 |
| 成文日期: | 2009-02-03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无毒社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决定 |
| 关 键 词: | 教育示范学校 | ||
|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008-00023 |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花政〔2008〕70号 |
| 成文日期: | 2009-02-03 |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无毒社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决定 |
| 关 键 词: | 教育示范学校 |
霍里镇、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2008年,我区各街道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区两级禁毒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和毒情普查,狠抓禁吸戒毒,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措施和要求,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命名:西湖花园社区、大北庄社区、四园社区为“无毒社区”;湖东路四小为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
希望上述被命名的社区和学校再接再厉,继续保持禁毒工作的良好态势;全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各项举措,大力加强对在
校学生的毒品预防教育,努力开创我区禁毒新局面。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