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3068596/202008-00080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民生工程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2014〕28号
成文日期: 2014-06-17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0555-2811622 关  键 词: 民生工程
政策咨询机关: 花山区财政局
索  引 号: 003068596/202008-00080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民生工程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2014〕28号
成文日期: 2014-06-17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关  键 词: 民生工程
政策咨询机关: 花山区财政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5-2811622

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416            信息来源: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4-06-17  09:06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保障和改善民生,区政府决定,2014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3项民生工程主要内容

按照市政府《关于2014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马政〔201417号)规定,33项省、市民生工程具体为:就业促进工程、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政策性农业保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困难学生资助、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农村清洁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

二、民生工程调整变化情况

(一)新增4项民生工程。

1.就业促进工程。通过提供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就业见习补贴等形式,帮助困难群体就业。 

2.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我区不在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范围)。

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利用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平台开展大病医疗保险,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4.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通过实施塘坝清淤扩挖、小型泵站更新改造、小型水闸除险加固等8类小型水利工程,提升排涝抗旱能力,改进农业生产条件。

(二)提高7项民生工程标准。

1.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补助标准。将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提高10%

2.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提高10%,其中: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26元增加到800元,三级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60元增加到400元。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00元增加到1000元。

3.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0%

4.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将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

5.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

6.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340元。

7.提高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标准。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标准由每村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其中农村文化活动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4400元。

(三)调整8项民生工程内容。

1.就业技能培训项目不再单列。将原有就业技能培训整合纳入就业促进工程实施。

2.突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将原有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分为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个项目,加大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

3.整合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廉租住房并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原有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项目、原有项目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整合为保障性安居工程。

4.整合实施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项目。将原有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整合为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项目。

5.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不再单列。将原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合纳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实施。

6.调整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内容。2014年起,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和血防机构能力建设退出民生工程,转入部门正常工作,保留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病人救治内容。

7.调整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政策。将原有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更名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8.调整乡镇公办幼儿园政策。在原有改建基础上,增加新建内容。

(四)退出9项民生工程。

原省项目新型农民培训、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原市项目人民调解及法律援助、市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安置房建设、城市综合整治;原区项目物业管理全覆盖等9个项目已完成阶段性计划任务,转入部门正常工作,2014年起退出民生工程。

三、工作要求

各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首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一届二次会议的部署要求,多做雪中送炭的重点民生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作用,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区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突出保障基本民生。坚持优先安排、重点保障,既要突出保障基本民生,集中财力办大事,将财力的主要部分用于改善民生;又要从实际出发,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盲目扩面提标,循序渐进,重点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二)推行项目分类管理。改进民生工程管理方式,将新近纳入、实施难度较大、需要强力推进的项目作为重点考核类项目,重点调度、指导和督查;将机制健全、运行常态化、任务即将完成的项目作为督导类项目,充分发挥部门监管优势,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和评价。

(三)强化民生资金保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科学统筹财力安排,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民生保障中去。要确保民生工程资金拨付进度不低于时序进度的总要求,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严格监督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严厉查处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保证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创新建后管养方式。按照财权事权相统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项目所在地政府、受益单位民生工程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落实管养资金、人员和制度,确保所有工程类项目发挥长久效益。坚持改革创新,探索研究政府购买服务、建后管养等方面的新办法、新举措,按照公益性、准公益性等类型民生项目,分别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外包经营、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实行分类管养,构建以区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元民生服务供给保障体系。

(五)加大民生工程宣传。强化民生工程舆论宣传,加强与中央、省级和地方媒体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加大对我区民生工程的宣传力度。创新民生工程宣传形式,统筹运用网络新媒体等资源,广泛推广运用省确定的民生工程形象化标识,努力打造舆论宣传、政务公开和信息共享数据平台。着重加大互动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民生工程知晓度和认知度,让民生工程深入人心。

(六)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坚持花钱要有效,用钱要负责的原则,强化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做到宽领域、全过程、广覆盖。加强特邀监督员、监察审计、第三方评估等绩效监督,对考核类项目全面评价,对督导类项目重点评价,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在项目选择、政策完善、资金安排等方面的导向作用。改进和完善民生工程实施工作,扩大人民群众在民生工程决策、建设、管理和评价等环节参与度,推动民生工程不断取得新成效。

 

附件:2014年花山区实施33项民生工程责任分解表

 

 

 

 

2014429             


附件

2014年花山区实施33项民生工程责任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目    标    任    务

责任人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考核类13项民生工程

1

就业促进工程

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24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取证人数达到60%以上;提供350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困难群众稳定就业和基本生活;开发30个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特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20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用于吸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实践锻炼,见习期间给予不低于1000元/月补贴。

宣  琳

区人社局

各街道

财政局

2

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

以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继续提高五保供养标准,确保农村五保对象生活保障达到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高旭东

区民政局

各街道

财政局

3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新增社会办养老床位900张,社区养老床位400张;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出台社区助老服务站考核细则;开展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工作;完成全省老年人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落实和完善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民办养老机构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培训率达到100%;各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50%以上,80%街道建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乡镇建有养老服务综合设施,实行社会化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不少于2处;开展70周岁以上老人申请居家养老服务终端工作;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实现辖区内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全覆盖,各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比率达到60%;完成省下达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

高旭东

区民政局

各街道

财政局

4

保障性安居工程

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2014年,续建廉租住房100套,基本建成100套,竣工800套;续建公租房100套,竣工100套;续建棚户区改造3160套,新建3555套,基本建成100套,竣工910套。要在全面落实新建项目开工任务的同时,加快推进在建项目竣工和交付使用,突出抓好配套设施建设,力争多建成、早入住,并确保分配公正公平公开。

郭兴元

区住建委

各街道

财政局

5

农村危房改造

按省市规定执行。

郭兴元

区住建委

霍里街道

财政局

6

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

按省市规定执行。

高旭东

区民政局

各街道

财政局

7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按省市规定执行。

高旭东

区民政局

各街道

财政局

8

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1313名一、二级残疾人,577名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分别补助800元、400元。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49例,对355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药物治疗费用补助,为45名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训练救助,或适配辅助器具。

潘斌斌

区残联

各街道

财政局

9

政策性农业保险

全面贯彻落实皖政办〔2011〕52号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基层农业保险工作新机制,规范承保理赔,提升服务水平,扩大知晓率;筹集区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确保及时到位;7月末和12月末理赔到位率90%。

钱德俭

区财政局

霍里街道

财政局

10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加快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塘坝清淤扩挖、农村河沟清淤整治、小型泵站更新改造、小型水闸除险加固、中小型灌区改造、灌区末级灌排系统改造等“8小”水利工程建设。2014年,按照省级下达的投资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唐  鸣

区农委

霍里街道

财政局

1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年度计划建设任务,加强工程运行管理,确保正常稳定发挥效益。

唐  鸣

区农委

霍里街道

财政局

12

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

按省市规定执行。

郭兴元

区住建委

财政局

13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通过财政资金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和鼓励农民开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美好乡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逐步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新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区财政根据农业人口数按年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落实奖补资金。落实项目管护资金,建立管护机制。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参与筹资筹劳人数不低于全村农业人口的70%。原则上项目必须当年完工,如有跨年度项目不得超过项目总数的10%。

钱德俭

区财政局

霍里街道

财政局

督导类20项民生工程

14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进一步健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标准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补助资金。2014年人均补差水平较上年提高10%。

高旭东

区民政局

各街道

财政局

15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以满足流浪乞讨人员、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为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基本生活权益。基本建立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城镇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

高旭东

区民政局

各街道

财政局

16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对计划生育特扶对象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准确率100%。确保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完善和规范计划生育特扶信息与档案资料的管理。

陈  倩

区计生委

各街道

财政局

17

城乡医疗救助

合理确定救助范围、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在全市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探索建立与大病保险相适应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

高旭东

区民政局

各街道

财政局

1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0%以上;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0%以上,建卡率达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分别达75%、80%、9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55%、45%、45%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以上;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卫生监督协管以县区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60%以上;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完成规定的年度工作任务。

王金华

区卫生局

各街道

财政局

19

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

按省市规定执行。

王金华

区卫生局

各街道

财政局

20

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

对艾滋病、结核病、晚期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病人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并对其医疗救治费用按规定标准给予减免。2014年,救治晚期血吸虫病人9人。

王金华

区卫生局

各街道

财政局

21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免费婚前健康检查6400人,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0%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300人;做好已建成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养护工作;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疫苗建卡率达95%以上。

王金华

区卫生局

各街道

财政局

22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继续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将《新华字典》纳入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范畴;继续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抗震加固纳入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加强村小学和教学点经费保障工作;完善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生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

沈明霞

区教育局

各街道

财政局

23

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资助

按省市规定执行。

沈明霞

区教育局

各街道

财政局

24

公共文化场馆开放

免费开放2个公共图书馆,2个文化馆。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满足公众精神文化需求。

袁德琴

区文体局

财政局

25

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

在全区14个行政村,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网络设施为基础,做好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开展文化宣传讲座等有关活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的专业化演出,每年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结合本地农家书屋实际情况,对农家书屋进行维护管养,补充更新出版物、维持日常运行和开展读书活动,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每行政村每年放映12场公益电影。每行政村每年6场体育活动,结合全省美好乡村建设,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

袁德琴

区文体局

霍里街道

江东街道

塘西街道

财政局

26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将本辖区城镇和农村非从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完成参保10.2万人,居民参保率达到96%以上。

宣  琳

区人社局

各街道

财政局

2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按省市规定执行。

宣  琳

区人社局

各街道

财政局

28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09万,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当年参续保率达85%以上,力争达到90%,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宣  琳

区人社局

各街道

民政局

财政局

29

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

根据建设任务安排美好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建设市级示范村1个。

钱德俭

区财政局

霍里街道

区农委

30

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

按省市规定执行。

沈明霞

区教育局

霍里街道

财政局

31

农村清洁工程

实施1个乡镇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和督促已建成的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正常运行,实现乡镇环境卫生面貌较大改善。

郭兴元

区住建委

霍里街道

城管局

财政局

32

广播电视村村通

按省市规定执行。

袁德琴

区文体局

霍里街道

财政局

33

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

完成3个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程,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便捷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袁德琴

区文体局

各街道

财政局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42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