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3068596/202008-00079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营商环境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2014〕34号
成文日期: 2014-06-17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山区推进“个转企”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0555-7181858 关  键 词: 推进 “个转企” 工作方案 营商环境
政策咨询机关: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003068596/202008-00079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营商环境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2014〕34号
成文日期: 2014-06-17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山区推进“个转企”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推进 “个转企” 工作方案 营商环境
政策咨询机关: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5-7181858

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山区推进“个转企”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389            信息来源: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4-06-17  09:06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花山区推进“个转企”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521             

 

 

 

 

 

花山区推进“个转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深化相关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市政府下发我区各街道个体工商户总量18414户为基数,按照3.6%的比例将市政府下达的“个转企”工作目标任务663户分解到各街道。其中沙塘街道104户,解放街道94户,湖东街道128户,桃源街道140户,霍里街道49户,金家庄街道46户,塘西街道61户,江东街道41户。

二、培育对象

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餐饮、娱乐、住宿、洗浴等服务行业具备较为完善收付结算设备的;较大规模食品经营批发的;从事药品经营规模较大的;大型餐饮场所(包厢数量10个以上)或连锁经营的;歌舞厅、电子游戏室、浴场等娱乐行业的;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大型商场的;税务部门已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或按一般纳税人对待的;规模较大从事中介咨询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较多、经营规模较大从事加工制造的;在行业中具备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品牌的个体工商户。

涉征区域、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个体经营户不作为“个转企”对象。

三、优惠政策

根据市政府《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马政〔201427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推进个转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马政办〔201428号)文件精神,完成“个转企”登记注册的企业凭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和《“个转企”企业基本情况表》到相关部门申请落实税费减免、社保扶持、准入便捷、金融支持、财政奖励等相关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见市政府《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马政〔201427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推进个转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马政办〔201428号)。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个转企”工作重要性,主动作为、全力推进。花山区成立促进“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各街道要成立以街道主任为组长,市场监管所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社区参加的工作组。工作组成员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个转企”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区政府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宣传,重点宣传个转企的意义和政府扶持“个转企”政策,宣传成功典型;各街道通过开展上门发放宣传手册等活动,将优惠政策、全程跟踪服务制作为重点宣传,增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企意愿和信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

坚持政府领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实施的运行机制。区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工作,制定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加强调研、宣传、协调、督查。负责梳理各项优惠政策,印制宣传手册交由街道上门宣传;区发改经信委负责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个转企”相关工作,负责转型后企业服务工作,宣传并落实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区财政局负责“个转企”转型成功后相关税费优惠、财政奖励政策的具体落实;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负责落实好对个体大户加强税收征管的具体措施;区人社局负责协调解决“个转企”过程中社保缴费平稳过渡。

区各职能部门在行政审批时要落实专人专窗,快捷、便利地办好“个转企”相关手续。对于符合转型标准应转未转的经营户,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管力度,形成倒逼机制,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

各街道具体负责“个转企”工作的开展,加强宣传引导,摸底调查、并及时统计成功转型的“个转企”户数,每月2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为“个转企”经营户的注册登记提供全程跟踪服务,配合街道及时统计转型成功户数。

各单位、部门要主动工作,协同推进,努力为“个转企”工作营造公平、便捷、高效、互动的外部环境。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机制。

区政府将各街道“个转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各街道“个转企”工作完成进度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930日前,全部完成目标任务的,每成功转型一户奖励1000元,超额完成的,超额部分每成功转型一户奖励2000;未全部完成目标任务的,完成80%及以上的每成功转型一户奖励700元,不足80%的每成功转型一户奖励400元;930以后完成的任务不再予以上述奖励,但仍按年度考核予以奖惩。

6月份作为“个转企”攻坚月,力争完成目标任务的50%930要求完成“个转企”全部目标任务。10月中旬区“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街道“个转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五)深化服务,规范经营行为。

对转型升级后的企业,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掌握转型升级后的企业动态,在培育和保护品牌、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向企业乱罚款、乱摊派。对列入“个转企”重点对象而未转型升级的,要加强执法监管,维护好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

 

附件:1、花山区促进“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花山区“个转企”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花山区促进“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倪志品    区政府

副组长:宇世坤    区政府

张晓涧    区政府

沈春霞    区政府

  员:申克勤    区发改经信委

钱德俭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郭兴元    区住建委

      区环保局

      区农委

      区商务局

袁德琴    区文体局

王金华    区卫生局

韩有林    区统计局

      区旅游局

邓渐璋    区安监局

姜金荣    区市场监管局

陈胜利    花山公安分局

刘二八    区国税局

      区地税分局

张英牛    区国土分局

范仕海    霍里街道

李秀林    桃源街道

      湖东街道

袁德琴    沙塘街道

王海军    解放街道

陈红梅    江东街道

祝云龙    塘西街道

任振宇    金家庄街道

叶颖骅    区法制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姜金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申克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花山区“个转企”工作任务分解表

阶段

工    作    任    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准备阶段
411——531

 

 

 

负责将个体户总数的7%列入后备库,其中包括食品批发户、10个包厢以上的餐饮经营户、药店、中介、寄卖行等个体户名单

区市场监管局

525
(名单应包含经营者姓名、行业、经营地址)

负责提供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或按一般纳税人对待的个体户名单;

区国税局

负责提供缴税额较高(前1200名)的个体户名单;

区地税分局

负责提供从业人员较多(10人以上)的个体户名单;

区人社局

负责提供从事危化品经营,规模较大的个体户名单

区安监局

负责提供歌舞厅、网吧、游戏机室等娱乐行业及健身场馆的个体户名单

区文体局

负责提供10个房间以上的宾馆行业个体户名单;

公安分局

负责提供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美容美发、公共浴室(含足浴)等行业的个体户名单

区卫生局

负责提供经济普查中发现的规模较大的个体户;

区统计局

负责提供规模以上的个体户名单

区商务局

负责提供规模较大的加工制造业个体户名单

区环保局

 

培育库

将各部门摸底调查名单汇总后提供给各街道确定各自辖区个转企重点培育对象

个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

531

实施阶段
61——930

6月份作为攻坚月,力争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

各街道

630

全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各街道

930

总结阶段
101——1231

督查通报

个转企领导

小组办公室

10月份

补缺补差,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街道继续推进个转企工作,直至完成目标任务

未完成任务的街道

11-12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2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