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008-00079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营商环境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花政〔2014〕34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6-17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山区推进“个转企”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7181858 | 关 键 词: | 推进 “个转企” 工作方案 营商环境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008-00079 |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营商环境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花政〔2014〕34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6-17 |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山区推进“个转企”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推进 “个转企” 工作方案 营商环境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7181858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花山区推进“个转企”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5月21日
花山区推进“个转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深化相关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市政府下发我区各街道个体工商户总量18414户为基数,按照3.6%的比例将市政府下达的“个转企”工作目标任务663户分解到各街道。其中沙塘街道104户,解放街道94户,湖东街道128户,桃源街道140户,霍里街道49户,金家庄街道46户,塘西街道61户,江东街道41户。
二、培育对象
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餐饮、娱乐、住宿、洗浴等服务行业具备较为完善收付结算设备的;较大规模食品经营批发的;从事药品经营规模较大的;大型餐饮场所(包厢数量10个以上)或连锁经营的;歌舞厅、电子游戏室、浴场等娱乐行业的;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大型商场的;税务部门已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或按一般纳税人对待的;规模较大从事中介咨询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较多、经营规模较大从事加工制造的;在行业中具备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品牌的个体工商户。
涉征区域、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个体经营户不作为“个转企”对象。
三、优惠政策
根据市政府《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马政〔2014〕27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推进个转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马政办〔2014〕28号)文件精神,完成“个转企”登记注册的企业凭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和《“个转企”企业基本情况表》到相关部门申请落实税费减免、社保扶持、准入便捷、金融支持、财政奖励等相关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见市政府《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马政〔2014〕27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推进个转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马政办〔2014〕28号)。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个转企”工作重要性,主动作为、全力推进。花山区成立促进“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各街道要成立以街道主任为组长,市场监管所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社区参加的工作组。工作组成员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个转企”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区政府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宣传,重点宣传个转企的意义和政府扶持“个转企”政策,宣传成功典型;各街道通过开展上门发放宣传手册等活动,将优惠政策、全程跟踪服务制作为重点宣传,增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企意愿和信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
坚持政府领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实施的运行机制。区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工作,制定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加强调研、宣传、协调、督查。负责梳理各项优惠政策,印制宣传手册交由街道上门宣传;区发改经信委负责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个转企”相关工作,负责转型后企业服务工作,宣传并落实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区财政局负责“个转企”转型成功后相关税费优惠、财政奖励政策的具体落实;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负责落实好对个体大户加强税收征管的具体措施;区人社局负责协调解决“个转企”过程中社保缴费平稳过渡。
区各职能部门在行政审批时要落实专人专窗,快捷、便利地办好“个转企”相关手续。对于符合转型标准应转未转的经营户,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管力度,形成倒逼机制,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
各街道具体负责“个转企”工作的开展,加强宣传引导,摸底调查、并及时统计成功转型的“个转企”户数,每月2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为“个转企”经营户的注册登记提供全程跟踪服务,配合街道及时统计转型成功户数。
各单位、部门要主动工作,协同推进,努力为“个转企”工作营造公平、便捷、高效、互动的外部环境。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机制。
区政府将各街道“个转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各街道“个转企”工作完成进度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9月30日前,全部完成目标任务的,每成功转型一户奖励1000元,超额完成的,超额部分每成功转型一户奖励2000元;未全部完成目标任务的,完成80%及以上的每成功转型一户奖励700元,不足80%的每成功转型一户奖励400元;9月30日以后完成的任务不再予以上述奖励,但仍按年度考核予以奖惩。
6月份作为“个转企”攻坚月,力争完成目标任务的50%。9月30日前要求完成“个转企”全部目标任务。10月中旬区“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街道“个转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五)深化服务,规范经营行为。
对转型升级后的企业,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掌握转型升级后的企业动态,在培育和保护品牌、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向企业乱罚款、乱摊派。对列入“个转企”重点对象而未转型升级的,要加强执法监管,维护好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
附件:1、花山区促进“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花山区“个转企”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花山区促进“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倪志品 区政府
副组长:宇世坤 区政府
张晓涧 区政府
沈春霞 区政府
成 员:申克勤 区发改经信委
钱德俭 区财政局
宣 琳 区人社局
郭兴元 区住建委
王 莉 区环保局
唐 鸣 区农委
刘 军 区商务局
袁德琴 区文体局
王金华 区卫生局
韩有林 区统计局
伍 斌 区旅游局
邓渐璋 区安监局
姜金荣 区市场监管局
陈胜利 花山公安分局
刘二八 区国税局
王 烨 区地税分局
张英牛 区国土分局
范仕海 霍里街道
李秀林 桃源街道
周 政 湖东街道
袁德琴 沙塘街道
王海军 解放街道
陈红梅 江东街道
祝云龙 塘西街道
任振宇 金家庄街道
叶颖骅 区法制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姜金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申克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花山区“个转企”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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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工 作 任 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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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阶段 |
摸 底
调 查 |
负责将个体户总数的7%列入后备库,其中包括食品批发户、10个包厢以上的餐饮经营户、药店、中介、寄卖行等个体户名单 |
区市场监管局 |
5月2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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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提供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或按一般纳税人对待的个体户名单; |
区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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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提供缴税额较高(前1200名)的个体户名单; |
区地税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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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提供从业人员较多(10人以上)的个体户名单; |
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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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提供从事危化品经营,规模较大的个体户名单 |
区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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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提供歌舞厅、网吧、游戏机室等娱乐行业及健身场馆的个体户名单 |
区文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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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提供10个房间以上的宾馆行业个体户名单; |
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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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提供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美容美发、公共浴室(含足浴)等行业的个体户名单 |
区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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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提供经济普查中发现的规模较大的个体户; |
区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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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提供规模以上的个体户名单 |
区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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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提供规模较大的加工制造业个体户名单 |
区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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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立 培育库 |
将各部门摸底调查名单汇总后提供给各街道确定各自辖区“个转企”重点培育对象 |
“个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 |
5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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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阶段 |
6月份作为攻坚月,力争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 |
各街道 |
6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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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
各街道 |
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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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阶段 |
督查通报 |
“个转企”领导 小组办公室 |
10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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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缺补差,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街道继续推进“个转企”工作,直至完成目标任务 |
未完成任务的街道 |
1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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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