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04020020160900562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花政办〔2014〕27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6-17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花山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0665 | 关 键 词: | 农作物 秸秆禁烧 实施方案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环保局 |
| 索 引 号: | 0104020020160900562 |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花政办〔2014〕27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6-17 |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花山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农作物 秸秆禁烧 实施方案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环保局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0665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花山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5月26日
2014年花山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4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7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马鞍山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秘〔2014〕50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4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二、工作任务
2014年我区农作物种植面积26850亩,火点控制数量为0。为全面控制农作物秸秆禁烧,我区2014年必须做到全年禁烧,全区域禁烧,并突出做好夏秋两季重点时段(5月15日至6月20日、8月20日至10月31日)禁烧工作。
(一)划定重点禁烧区域。重点禁烧区域为霍里街道濮塘村、黄里村、凤山村、双板村、张庄村、霍里村、苏李村、丰收村、前进村;江东街道上湖村;塘西街道同意村、高潮村;金家庄街道恒兴村。
(二)实施禁烧网格化管理。按照“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健全 “区政府负责、街道为禁烧责任主体、行政村具体落实、农户联防”的禁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街道、行政村、村民组三级管理网格主体责任。建立“街道包村、村包片、片包农户”的包保责任制;要将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落实到人。要突出大户管控,各行政村要与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的种植户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严禁规模种植户焚烧秸秆,并进行专人定点监管。
(三)强化禁烧巡查监管。要建立区、街道、行政村三级禁烧巡查监管队伍,相关街道要成立街道、村、片长及城管队员组成的巡查队伍。实施秸秆禁烧值班制度和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建立专人负责,全日值班,健全值班、信息上报、火点扑灭的工作机制,及时对外公布焚烧秸秆举报电话,强化禁烧期间的巡查督查和执法检查。严禁焚烧秸秆引起大气环境污染和将秸秆丢入水体而造成水环境污染。重要时段(5月15日-6月20日、8月20日-10月31日)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由各街道每日下午4:00前向区环保局、推进办报告禁烧日报,严格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有效监管和执法震慑。区政府组织督查队伍对重点禁烧区域,开展专项督查。
(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地要因地制宜,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养华、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利用,把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为当前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先行措施,鼓励农户就地粉碎还田,所有农作物收获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机秸秆粉碎还田作业的培训和监管,确保所有参与秸秆机械还田各庄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农机操作手、种粮大户都能接受培训,确保农机手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实施作业,做到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抛撒均匀,提高作业质量。鼓励秸秆编织、畜禽养殖、食用菌生产等各种方式的秸秆利用工作。
(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益处。区政府要发布禁烧宣传公告和“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教育部门向涉农学生家长发放秸秆禁烧宣传单。各街道、各行政村要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挨家挨户做深入细致的动员、说服工作,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认识。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鼓励举报焚烧秸秆行为,街、村干部要挨家挨户做深入细致动员,说服工作,充分发挥村民自我参与、自我监督的作用。
三、落实奖补政策
(一)明确奖补对象和标准。坚持“谁处理、谁利用、奖补给谁”的原则。根据全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奖代补实施标准,对小麦、油菜、玉米秸秆的禁烧和综合利用每亩奖补20元,对水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每亩奖补10元。奖补资金由省、市、县(区、开发区)三级财政分别安排,其中省级占30%,市级占35%,县(区、开发区)占35%。
(二)规范奖补资金使用。要切实把省、市、区等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好、管理好,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要严格奖补资金的使用,不得将奖补资金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确保专款专用。奖补资金必须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报账制管理和国库支付管理规定,按照农作物实际田亩数、秸秆产生量、储存利用量等实际情况核定和发放。
(三)严格奖补资金清算。实行禁烧保证金制度:霍里街道10万元,江东、金家庄、塘西街道各2万元,年内未发现火点的,年终区政府实行1:1奖励;年内发现1个火点的,扣除保证金和10%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实行当年核拨,并与年终根据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清算,资金清算以街道为单位。各地农作物种植面积以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为依据,火点数认定以环保部遥感卫星监测通报和现场督查巡查结果为依据。
(四)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加强对奖补资金和保证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区财政局会同区环保局、区农委对奖补资金使用及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明确禁烧工作责任。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工作体制。区政府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各街道为禁烧责任主体,对禁烧工作具体负责,各行政村是实施禁烧工作具体执行者。做到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片长包户,组建专门队伍,严防死守,确保我区秸秆焚烧火点为0。
(二)强化督查问责机制。由区环保局牵头,组织区发经信委、区公安分局、区农委、区安监局、区推进办等部门开展督查指导,接受群众举报,对街道进行随机抽查,并于7月中旬、11月中旬将午季、秋季禁烧工作督查情况报告区政府。区政府对各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实行严格考核,对禁烧工作不力的,区政府通报批评,扣除保证金,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对种植户、大型秸秆利用企业、农业种植大户和农业产业化基地等农业龙头企业,未按照规定利用秸秆或违规露天焚烧秸秆,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取消其农业产业龙头企业资格,造成严重交通安全、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以及严重污染环境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是做好禁烧工作的关键。区环保局统筹全区秸秆禁烧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情况通报和考核评估工作;区发经信委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和争取国家秸秆利用项目资金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区财政局负责筹措秸秆禁烧的奖补资金,并做好奖补资金的及时拨付、使用情况监管工作;区农委要与相关街道核准农作物种植面积,负责秸秆利用技术、机械、产品等研发和推广工作,努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区安监局负责督促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城管局配合做好协助街道联防和劝阻工作,在重点时段加强城区垃圾焚烧监管;区推进办在重点时段负责每日秸秆禁烧报告的收集,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反馈;区监察局要对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秸秆焚烧问题严重的地区、部门和工作人员予以查处,追究相关责任;区教育局要开展涉农学校学生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活动;区委宣传部要利用各种媒体、方式,加大秸秆禁烧工作重要意义、利用技术信息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秸秆禁烧的工作氛围。
附件:1、关于成立2014年花山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花山区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统计表
附件1
关于成立2014年花山区农作物秸秆禁烧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14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成立2014年花山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倪志品 区政府
副组长:潘骥成 区政府
沈春霞 区政府
成 员:王 莉 区环保局
卞克俭 区监察局
钱德俭 区财政局
詹传亭 区城管局
唐 鸣 区农委
李珊珊 区委宣传部
沈明霞 区教育局
申克勤 区发经信委
邓渐璋 区安监局
计虎平 区推进办
陈胜利 花山公安分局
范仕海 霍里街道
陈红梅 江东街道
祝云龙 塘西街道
任振宇 金家庄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王莉兼任办公室主任。
督查组成员:区环保局、区发经信委、区农委、花山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推进办
由区推进办牵头,在重点时段组织对全区重点区域禁烧工作开展督查。
附件2
花山区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统计表
|
序号 |
街 道 |
村 |
油菜、小麦 |
水 稻 |
合 计 |
|
1 |
霍里街道 |
濮塘村 |
1872 |
1631.9 |
3503.89 |
|
黄里村 |
1801 |
1798 |
3599 |
||
|
凤山村 |
90 |
372 |
462 |
||
|
双板村 |
19.96 |
104 |
123.96 |
||
|
张庄村 |
158 |
51 |
209 |
||
|
霍里村 |
180 |
19 |
199 |
||
|
苏李村 |
130 |
96 |
226 |
||
|
丰收村 |
233 |
56 |
289 |
||
|
前进村 |
86.45 |
86 |
172.45 |
||
|
霍里街道小计 |
4570.41 |
4213.9 |
8784.3 |
||
|
2 |
金家庄街道 |
392 |
0 |
392 |
|
|
3 |
江东街道 |
60 |
80 |
140 |
|
|
4 |
塘西街道 |
369.47 |
0 |
369.47 |
|
|
合 计 |
5391.88 |
4293.89 |
9685.77 |
||
|
注:市认定2014年我区农作物种植面积为26850亩,其中小麦、玉米、油菜种植面积为21120亩,水稻种植面积为5730亩。 |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