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008-00069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花政〔2013〕50号 |
| 成文日期: | 2013-06-25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区活动的意见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7181858 | 关 键 词: | 质量强区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008-00069 |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花政〔2013〕50号 |
| 成文日期: | 2013-06-25 |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区活动的意见 |
| 关 键 词: | 质量强区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7181858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高花山区质量总体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省、市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现就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夯实基础、创新驱动、以质取胜”的工作方针,以“经济强、民生富、文教兴、环境美”为目标,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质量提升为核心,以质量安全为基石,以健全机制为保障,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为把我区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生态型现代化新城区提供质量保障。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5年,全区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区质量水平明显提高。
(一)产品质量目标。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产品(含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的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和现代产业集群。
(二)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建筑节能示范工作取得新进展,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在建筑用能监管、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引导低碳绿色建筑等方面有新突破。
(三)服务质量目标。建立和完善金融、现代物流、信息、科技、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商贸等生活性服务业的标准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培育一批市级以上服务业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显著提高。
(四)环境质量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市控以上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100%;城乡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大气优良天数占全年90%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得到有效控制;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巩固扩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三大战略,增强质量竞争力
1、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业实施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工程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中介机构等创新载体。到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达20家,培育省级技术中心1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1家,年均专利申请量达500件以上,商标注册总量达到600件,博士后工作站达1个。
2、实施标准引领战略。加快构建具有花山区特色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积极参与和开展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现代农业、服务业和社会公共事业、重大工程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到2015年,力争实现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零的突破,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达1个以上。
3、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围绕现代服务业、重点扶持产业和重点工程领域,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和品牌政策,建设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提升花山区品牌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到2015年,力争实现省政府质量奖、省卓越绩效奖、市长质量奖零的突破,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安徽名牌产品、马鞍山市名牌)达10个、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马鞍山市知名商标)达50个,“三品一标”农产品2个;省优黄山杯奖1个 、市优翠螺杯奖2项。
(二)推进四大工程,提升质量发展水平。
1、推进服务质量满意工程。围绕我区现代商贸中心、现代金融中心、运动健康休闲中心、软件和服务外包中心的四个中心定位,在旅游、商贸、金融、保险、交通、电信、医疗卫生、现代物流、房地产等服务行业,以服务标准化为基础、服务品牌为纽带、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推动形成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在省内外有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大型现代服务企业,促进整体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推进产品质量提升工程。以食品、药品、农产品以及重点工业产品为重点,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深化质量奖和名牌评定工作,激励和引导全社会重视和参与质量强区活动。选择若干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分类分层次广泛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促进骨干和支柱行业内领先企业的质量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
3、推进工程质量建设工程。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监督、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严格落实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并重的原则,以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为基础,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詹天佑奖”等国家优质工程奖以及省、市优质工程奖。
4、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实施绿化工程,加大水、空气、噪声、生态、辐射等环境质量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管、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推进清洁生产,深入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到2015年,基本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新型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区域环境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典型类型污染土壤初步得到修复,节能减排取得新突破,为“美丽花山”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三)落实四大任务,强化质量基础建设。
1、加强质量安全保障建设。强化各级政府的质量安全责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形成涵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全过程的监管链条,构建以市场准入、监督抽查、日常巡查、风险监控、缺陷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运用生产许可、强制认证、卫生许可、建筑安全许可、注册备案等手段,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制假售劣等违法行为。
2、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动行业质量信用建设,实现银行、商务、税务、工商、质监、工业、农业、保险、统计等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推动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设立质量诚信“红黑榜”,依法公开质量信息、违法案件及处理结果,加大社会监督约束力度。逐步开展对品牌企业、许可产品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的授信评价活动,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
3、加强质量管理基础建设。以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为重点,积极发挥企业在质量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以争创“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及省、市质量管理奖为载体,在企业全面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鼓励和促进企业将产品研发、专利转化为产品技术标准,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通过扶持和带动企业创名牌、建标准、超标杆,培育一批具有国内、省内、市内行业领先的质量管理企业,一批“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一批精益管理的质量团队。
4、加强质量惠民工程建设。深入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为民服务城乡一体化工程,在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店、医院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进一步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深入推进电梯安全运行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质量监管,畅通质量投诉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产品的违法行为;抓好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监督检测和分户验收制度;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清洁空气行动、城市“清净工程”、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地创建工程,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区质监局、区住建委、区发经委、区环保局分别牵头负责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建设工作,各街道要加强质量强区工作的宣传发动,其他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质量强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部署质量活动。
(二)建立政策扶持。区财政每年安排经费,对标准、名牌、优质产品示范区等获得企业进行奖励,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标准、质量改进、品牌培育和技术研发机构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促进企业形成稳定的质量提升经费保障机制。
区政府设立九类奖励政策。一是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分别予以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二是对首次获得省卓越绩效奖、省质量管理奖的单位,区政府予以5万元的奖励;三是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安徽名牌产品、马鞍山市名牌产品的单位,分别予以20万元、5万元、1万元的奖励;四是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马鞍山市知名商标的单位,分别予以20万元、5万元、1万元的奖励;五是对建设工程项目获国家级(鲁班奖)、省级(黄山杯)、市级(翠螺杯)优质工程奖,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1万元;六是对参与制定一项国际标准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七是对主导制订一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八是对首次获得国家4A、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分别予以10万元、5万元的奖励;九是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以及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和1万元。同一项目或产品在同一年度内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不重复计奖。服务企业获得以上奖励的,在上述奖励基础上再加奖50%。申报奖励单位按管理职能进行归口申请。奖励资金由区财政统一拨付。
(三)强化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质量强市工作的宣传引导,普及质量安全知识。利用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深入企业、机关、社区、乡村普及质量基础知识。通过质量知识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等措施,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加强质量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将质量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开展全民质量法制教育,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四)抓好队伍建设。加大企业经营管理者、质量工程师、环境检测师、工程监理师、设备监理师等培训力度,提高质量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鼓励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大力培养具有一技之长的一线员工。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开展国内外质量交流与合作。培养一批质量管理、标准化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在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快推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重要产品生产企业的关键质量岗位应当配备必要的质量工程师和具有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
(五)完善监督机制。推进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质量方面的法规体系建设,完善法制监督工作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质量违法行为。发挥公众在质量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以质量监督员、质量协管员等为主体的社会化监管体系,发动人民群众参与质量监督、抵制质量违法行为,构建群防群治的立体网络。加强对违规企业和相关责任部门的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对质量问题的调查和报道,加大对各类经营主体质量违法违规信息的公开力度。
(六)强化检查考核。将质量强区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指标、考核制度及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质量工作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每年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及当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确保质量强区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附件:花山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3年5月28日
附件
花山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晓涧 区政府
成 员:李 娟 区质监分局
魏 敏 区委宣传部
申克勤 区发改经信委
邓渐璋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沈明霞 区教育局
王金华 区科技局
钱德俭 区财政局
宣 琳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郭兴元 区住建委
唐 鸣 区农委
伍 斌 区旅游局
王 平 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王 莉 区环保局
胡均松 区统计局
刘 军 区商务局
谢亚新 马鞍山软件园管委会
姜金荣 区工商分局
薛明云 霍里街道办事处
李秀林 桃源路街道办事处
周 政 湖东路街道办事处
范仕海 沙塘路街道办事处
刘 胜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陈红梅 江东街道办事处
祝云龙 塘西街道办事处
任振宇 金家庄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分局,李娟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四个工作组,分别为:产品质量工作组(区质监分局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工程质量工作组(区住建委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服务质量工作组(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环境质量工作组(区环保局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