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3068596/202008-00068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2013〕58号
成文日期: 2013-06-25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花山区政府2012年依法行政年度报告
关  键 词: 依法行政
索  引 号: 003068596/202008-00068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2013〕58号
成文日期: 2013-06-25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花山区政府2012年依法行政年度报告
关  键 词: 依法行政

花山区人民政府花山区政府2012年依法行政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5191            信息来源: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06-25  08:06

 

区人大常委会:

2012年,花山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以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现将一年来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

始终将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依法行政协调机制,由副区长具体分管,明确街道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根据区划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

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年初,区政府下发《区政府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将各单位、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列入了区委、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明确考核项目、内容和标准,形成了有效的考核机制,按年度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以目标管理促进依法行政。

二、坚持学习,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领导学法常态化。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常务会学法制度等,坚持把领导干部学法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来抓,利用中心组(扩大)学习、学习日等机会,举办各类法制讲座,进行依法行政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学习和培训。2012年,重点组织学习了《行政强制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马鞍山市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补充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举办《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通过学习,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定期开展各项培训。按照学法时间不少于3日的要求,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各部门举办的依法行政培训和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和效率。如结合国家和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法的出台,组织人员参加征迁拆迁专题培训等。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不断完善依法决策制度。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等,特别是两区撤并后,在原两区工作的基础上,区政府进一步完善了《区政府工作规则》,依法、科学、合理界定上下级政府、政府与部门、部门与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建立和完善决策规则。对公共权力运行中涉及到的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监督、会议议事等各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府工作规范体系。凡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如部分地区居民搬迁、老旧小区整治、商贸业培育以及特色街区建设等,始终坚持由部门提出议案,主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涉法议案坚持由法制办审查后报送主管领导审定,有效防止了行政决策的随意性。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责任追究措施,规范和制约决策行为,防止决策的随意性,避免决策失误。

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作用。法制办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及重要事项专题会议,基本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调研、论证和决策过程,提出法律咨询和审核意见。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组建区政府法律顾问组,为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法律支持,促进了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则履行法定职能,为实现全区经济和社会稳步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对涉及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涉法涉诉案件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争议,坚持有诉必答,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参与行政诉讼,协调处理涉法事务,积极当好区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特别是近期参与协调了省高院办理一起土地征收的行政案件,促成双方和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切实开展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一是将规范性文件监督关口前移,尽可能地做到提前介入规范性文件调研论证环节,使规范性文件从起草阶段起就能沿着法治的轨道运行,全面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质量。二是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逐步引入了群众参与机制,给予群众知情权和发言权。三是严格履行由区法制办对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再由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四是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及时的清理。2012年度共清理规范性文件近50件。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备案率达到100%

四、转变职能,进一步促进权力透明运行

进一步规范机构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基础性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区直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等多种功能的数据库和统计表,实现电子台帐与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相关文件的连接,同步调用。同时积极开展职权划分工作,理顺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能。

继续规范各项行政审批行为。结合清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压缩审批时限,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切实发挥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涉及全区12各部门的71项许可及审批项目由中心统一办理,进一步方便了企业及群众办事。

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特别是两区合并后,积极进行网站整合,及时起草了《花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和《花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目前征求意见阶段已结束,等待发文),一方面,加强了对区政府区级门户网站和各子网站群(以下简称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管理的同时,确保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整体安全;另一方面,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全年公开政府信息4000余条。同时不断加快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由专人负责网上文件收发工作,全面实现了网上办公

五、加强监督,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严格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执法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区政府督查室主任为副组长的考评小组,定期到各街道、各部门检查行政执法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自查、抽查、整改的程序,在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各部门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目标。通过持续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各行政执法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

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顺利完成了2012年度全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证的年审和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做到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无重复领取执法证件的现象。

六、拓宽渠道,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向区人大报告备案制度,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听取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50件,政协委员提案182件,办复率为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在95%

积极拓展行政监督渠道。成社会管理工作指挥中心,统一负责市民心声”“12345市长公开电话投诉受理、交办、回复等工作,进一步畅通市民诉求渠道,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各种途径转来的咨询、投诉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2012年,我区共接到市民心声市长公开电话投诉或反映的问题共计2673件,办结2656件,办结率为99.36%

强化行政督查机制。区监察、审计等部门切实履行专门监督机关职责,加强了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审计及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审计工作。出台《花山区政府招投标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区监察局全程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均依法通过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进行,既可开源节流,也避免了违法、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纲要》确定的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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