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64891/202008-00034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解放街道 | 文 号: | 花解办〔2014〕26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6-24 | 名 称: | 解放路街道2014年度物业管理和控违拆违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
| 关 键 词: | 物业管理 控违拆违 目标考核 | ||
| 索 引 号: | K16364891/202008-00034 |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解放街道 |
| 文 号: | 花解办〔2014〕26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6-24 |
| 名 称: | 解放路街道2014年度物业管理和控违拆违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
| 关 键 词: | 物业管理 控违拆违 目标考核 |
为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并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辖区内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督促各责任主体履行职责,调动和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巡违控违工作同物业管理工作一道进行考核,逐步形成一套具有科学依据的长效管理体系,以考核促管理、以考核争先进。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以及相关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社区居委会,即东苑、西湖、阌家山、王家山、矿院等五个社区。
二、考核主体
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和巡违控违工作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王海军同志任组长,副主任韩杰同志担任副组长;具体职能落实在街道物业管理工作中心,由陈燕同志牵头落实对辖区内的住宅小区进行具体检查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一)控违拆违(20分):
1、目标任务:社区当月查违控违考核目标为“新增违建为零”。考核内容包括:控违机制运行正常,网格员每日落实所分网格的巡查任务,并将巡查情况及时真实记录在册,形成巡违控违日志;社区负责违法建设的巡查和报告,并在违建发生的第一时间社区主要负责人要进行政策宣传、劝阻制止违建行为;积极配合城管中队查处和拆除违建;违建发现在萌芽状态的,社区要派人进行值守或巡查,防止违建扩大以致封顶建成。
2、社区没有巡查或巡查不认真、没有及时报告有新增违建的,被市、区推进办巡查发现或被群众举报到市、区推进办的,记入问责面积,不参加当季度奖励,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社区在市、区推进办发现前上报有新增违建,但新增违建已经封顶或基本成形的,拆除费用由社区承担。
(二)物业管理(80分)
1、落实“五个有”情况(40分):
按照“五个有”标准(有治安防范,有清扫保洁,有绿化养护,有物业维修,有停车管理)逐一考核。街道考核小组考核时,将对各社区住宅小区进行“日检查、周通报、月总结、季考核”式的打分评比,具体检查标准按照《花山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现场考核评分表》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建筑年代2000年前(含)、2000年后两种类型进行分类考核,考核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街道对各社区每月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3栋楼进行考核打分,对抽中3栋楼周边100米范围内物业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打分。考核月度平均得分低于70分将一票否决(区考核低于70分将一票否决,不参加当季度奖励)。其中对于区考核小组抽查到的小区,以75分为基数,新建小区每增加1分加附加分0.5分,老旧小区每增加1分加附加分1分。
2、每周督查问题整改情况(20分)
街道物管中心每日不间断对各小区物业管理状况,尤其是环境卫生、养鸡种菜、堆放杂物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查出的问题进行拍照,传至各责任社区进行落实整改,根据难易程度,在三日内予以解决,并将整改图片报街道销案。街道每周召开通报会,通报问题整改情况。对查出问题通报到所在社区后能够在三日内整改到位的,将不予以扣分;逾期仍不整改的,加重进行扣分。
街道实行“三边三线”整治集中劳动制度,原则上定于星期五下午4点30分开始,街道物管中心在每周物业管理通报会上进行部署和落实,统一调度和督查街道机关和各社区劳动开展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排名打分。
3、投诉办理情况(20分):
对于街道物管中心将市、区交办,群众投诉,市民心声,12345及新闻媒体曝光等涉及物业管理投诉派遣至责任社区,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办理,且季度平均办结率达100%的,考核分值为20分,未办结1件扣2分,超过2件或以上的将一票否决;对于区社管中心交办的案件派遣至责任社区后,该社区应在案件办理规定时间内(三天)协调办结,并经社区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街道物管中心,对不在该社区职权范围内的案件,该社区应在接收该案件后半日内以书面情况报告街道物管中心,否则将以未办结处理。
四、奖惩激励
1、街道每季度拿出一定的奖励资金,专门奖励各社区物业管理和控违拆违工作。
2、原则上,对各社区以季度为单位,小区物业管理考核结果在达标以上,若单季度内新增违建为零,且区推进办考核未列入问责面积,可以分季度给予社区物业管理和控违拆违专项奖励。根据区指挥中心和街道季度考核平均分计算(各占50%),各社区每季度奖励实行分阶梯排名方式拨付:
第一名:奖励3000元
第二名:奖励2500元
第三名:奖励2000元
第四名:奖励1500元
第五名:奖励1000元
(其中,西湖花园社区奖励标准定为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第五名不奖励。)
3、街道在区社管中心季度考核中成绩在一、二、三等奖的,该季度分别奖励街道物管中心3000元、2000元、1000元。
4、驻街道城管中队拆违控违成绩突出,当月无新增违建问责面积的,可以给予其控违拆违奖励1000元;并给予街道控违专管员控违拆违奖励200元。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