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64947/202008-00011 | 信息分类: | 政策/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金家庄街道 | 文 号: | 金街发〔2013〕12号 |
| 成文日期: | 2013-12-24 | 名 称: |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学习道德模范、践行雷锋精神”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2826111 | 关 键 词: | 志愿服务月 |
| 政策咨询机关: | 何世明 |
| 索 引 号: | K16364947/202008-00011 |
| 信息分类: | 政策/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金家庄街道 |
| 文 号: | 金街发〔2013〕12号 |
| 成文日期: | 2013-12-24 |
| 名 称: |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学习道德模范、践行雷锋精神”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志愿服务月 |
| 政策咨询机关: | 何世明 |
| 政策咨询电话: | 2826111 |
金街发〔2013〕12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学习道德模范、践行雷锋精神”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
现将花山区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学习道德模范、践行雷锋精神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花文委[2013]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社区实际开展活动,要善于发展典型、培养典型,并及时总结上报经验材料(4月8日前报送至jjzjd@126.com,电话2826100,联系人:刘昊)
金家庄街道党工委
2013年3月11日
金家庄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印发
共印8份
花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件
花文委〔2013〕4号
★
关于组织开展“学习道德模范、践行雷锋精神”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辖区各级文明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三年翻一番、全省争首强,努力打造经济强、民生富、文教兴、环境美的魅力新花山”的目标,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打造爱心城区、建设幸福之区,区文明委决定3月份在全区广泛开展以“学习道德模范,践行雷锋精神”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月活动。
一、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花山区“让感动净化心灵、传递正能量”报告会
大力弘扬尊老爱幼、明礼诚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3月中旬,通过集中组织观看中央电视台“2012感动中国人物”颁奖典礼视频,学习“当代雷锋”郭明义先进事迹,组织“中国好人”事迹宣讲,开展学习先进事迹交流活动,鼓励机关干部和广大市民以感动中国人物和身边道德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品质,以他们的先进事迹和感人的奉献精神、诚信精神鞭策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释放和传递正能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打造美丽花山做出贡献。
(责任单位:区文明委成员单位)
(二)在全区范围内因地制宜开展“学习道德模范,践行雷锋精神”志愿服务活动
以“学习道德模范,践行雷锋精神”为主题,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各部门、各街道、辖区各级文明单位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任务落到基层、落到实处,推进我区志愿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关爱特殊人群志愿服务活动。全区各级党组织组织志愿者把特殊家庭、空巢老人和残疾人当作重点服务对象,为他们提供家政维修、生活救助、情感陪护等帮扶解困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工会、区残联、区文明办、各街道、辖区各级文明单位)
2、开展巩固文明成果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全区即将开展的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组织志愿者开展重点部位和环境卫生整治、文明督导等活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形象。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辖区各级文明单位)
3、开展绿化美化志愿服务活动。结合“3.12”全民义务植树日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公共绿地、社区、单位庭院开展植树绿化和捡拾绿化带垃圾等美化环境、保护环境活动。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辖区各级文明单位)
4、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志愿者在主要路段、重点路口、公交站点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维护交通秩序,劝阻违反交通行为。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交警支队、区教育局、各街道)
5、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礼仪知识普及、行业窗口延伸服务、心理咨询、应急救助、健康保障、文化娱乐、法律援助、红十字传播与救护培训、环境保护、社区防疫等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卫生局、区司法局、区文体局、区环保局、区民政局、花山工商分局、各街道、辖区各级文明单位)
6、开展“雷锋精神进校园”志愿服务活动。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以及“三个一”(学一次雷锋事迹、做一件好事、续写一篇雷锋日记)活动。开展倡导绿色环保志愿服务,组织学生打扫学校周边、社区、村镇卫生,清理白色垃圾,清除非法张贴物,植绿护绿,加强青少年的生态环保意识。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委政法委、各街道)
7、开展“红袖标”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城管队员、保洁人员以及社区“红袖标”队伍开展巡逻防控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社情、民情、可疑情况和违法犯罪及各类逃犯线索,为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尽自己的一份力量,营造安定、和谐、整洁、有序的社区环境。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住建委、区市容局、各街道)
二、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要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档案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志愿者队伍注册登记,整理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文字和图片资料,建立比较完善的志愿服务台帐,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检查、有总结;精心组织策划活动内容,做到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显著。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志愿服务良好氛围。
3、有机结合,增强实效。要把“学习道德模范、践行雷锋精神”志愿服务活动与建立幸福花山有机结合起来,深化主题,充实内容,拓展领域,扎扎实实开展,不能走过场,不能流于形式。充分发挥雷锋精神在道德领域的感召力,将学雷锋志愿服务延伸到和谐社会建设的各个层面,努力形成和谐建设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4、全面总结,选树典型。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活动中善于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并及时总结上报经验材料(请于4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的方案、总结、图片、宣传报道及其它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区文明办,联系人:朱春根,邮箱:huashanqu@163.com)。
花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3年3月8日
花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3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