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64947/202008-00014 信息分类: 政策/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金家庄街道 文       号: 金街发〔2013〕19号
成文日期: 2013-12-24 名       称: 金家庄街道“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实施方案
政策咨询电话: 2826112 关  键 词: 公益广告 宣传 方案
政策咨询机关: 任振宇
索  引 号: K16364947/202008-00014
信息分类: 政策/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金家庄街道
文       号: 金街发〔2013〕19号
成文日期: 2013-12-24
名       称: 金家庄街道“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实施方案
关  键 词: 公益广告 宣传 方案
政策咨询机关: 任振宇
政策咨询电话: 2826112

金家庄街道“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实施方案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217            信息来源:  金家庄街道         发布时间:  2013-12-24  13:12

 

金街发〔2013〕19号

 

金家庄街道“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实施方案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市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马文明委〔2013〕23号)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社会宣传

1公益广告城市广场。在幸福广场,采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通稿作品,制作公益广告流动展板集中展出,同时充分利用广场及其周边已有的固定广告牌及LED大屏幕等刊发“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建成花山区“中国梦”公益广告城市广场。

责任单位:  街道办公室

2、建筑工地封闭围挡公益广告。广泛运用建筑工地封闭围挡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刊载内容占封闭围挡墙体面积的比例30%刊载内容为中央文明办发布的通稿作品。

责任单位:彭山社区

3、公共场所公益广告。在公共场所(包括广场、公园、文化场馆)、次干道,以及商场、宾馆、饭店显著位置(指顾客聚集、行走频次高的地方,如大堂、前台、电梯口等),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固定广告牌等媒介刊发“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占城市户外广告包括固定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的比例≥20%

责任单位:各社区

4、“遵德守礼”提示牌公共场所、次干道、居民小区的醒目位置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其中,醒目位置是指人流集中、出入必经的地方,提示牌的大小、形状要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

责任单位:各社区

二、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街道办公室负责“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总体安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及时统计上报区每月刊播情况,对各社区公益广告宣传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各社区根据各自分工抓好项目和任务的落实。

二是突出宣传主题。根据中央文明办要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要突出“四集中”、“四经常”宣传主题。“四集中”就是每季度集中一个主题,全年四季度分别突出“勤俭”、“敬业”、“诚信”、“友善”四个主题;“四经常”就是全年都要把“热爱祖国”、“生态文明”、“行为规范”、“传统道德”四个主题作为常态化宣传内容。公益广告的设计制作,各社区负责把好质量关;发布公益广告作品,可选择信誉度高、公众形象好的企业冠名赞助;制作公益广告均应使用中央文明办提供的通稿作品。

 

 

 

 

金家庄街道党工委

                                 2013年6月22日

 

 

 

 

 

 

 

 

 

 

 

 

 

 

金家庄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3年6月22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