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64912/201412-00004 信息分类: 政策/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塘西街道 文       号: 塘发〔2014〕25号
成文日期: 2014-12-22 名       称: 关于印发《塘西街道2014年度控违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8881787 关  键 词: 控违工作
政策咨询机关: 张克武
索  引 号: K16364912/201412-00004
信息分类: 政策/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塘西街道
文       号: 塘发〔2014〕25号
成文日期: 2014-12-22
名       称: 关于印发《塘西街道2014年度控违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  键 词: 控违工作
政策咨询机关: 张克武
政策咨询电话: 8881787

关于印发《塘西街道2014年度控违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252            信息来源:  塘西街道         发布时间:  2014-12-22  13:25

 

 

 

 

 

2014 25

 

关于印发《塘西街道2014年度控违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社区(村):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塘西街道2014年度控违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4年12月19日

 

 

 

 

 

塘西街道2014年度控违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我街道辖区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实现新增违法建设为“零”的目标,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履行职责,调动和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以及《区2014年度城乡控违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钟村社区、宁南新村社区、南塘社区、绿洲花园社区、金安社区、塘岔社区、同意村、团结村、高潮村。

二、考核内容:控违运行机制运转情况,新增违法建设巡查情况,责任追究情况。

三、考核分值:各责任主体单位考核总分为100分,附加奖励分值20分,共计120分。具体按照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控违运行机制运转情况分值为30分。出现下列情况,予以扣分,超过总分值,以负分统计。

1、没有建立控违巡查队伍的扣1分;无控违日巡查记录的,少1次扣1分。

2、没有配备控违巡查信息统报员的扣1分;没有坚持日报告制度的,发生1起扣1分;每周一上午没有上报上周新增违建拆除情况的,少1次扣1分。

3、没有日报告或零报告期间被市推进办发现有新增违建的,发生1起扣5分,被区推进办发现有新增违建的,发生1起扣3分;被街道发现有新增违建的,发现1起扣2分;经查实,有瞒报、拒报行为的,发生1次扣5分。

4、有群众举报未及时处置、上报而造成群众向上一级机关举报的,发生1起扣2分;造成市推进办问责的,发生1起扣5分。

5、未按规定时限及时书面回复区、街道两级交办函或督办函的,发生1次扣1分;拒收交办函或督办函的,发生1次扣2分。

6、在每季度末23日前未上报下季度控违巡查方案的,发生1次扣2分;方案不符合规范的扣1分。

7、未按照控违巡查方案内容巡查的,发现1次扣1分。

8、未在约定时限内按上级通知及时赶到违建现场的,发生1次扣1分。

9、应进行责任追究而未在20天内进行责任追究的,发生1起扣2分。

(二)因监管不力造成新增违法建设考核分值为70分。出现下列情况,予以扣分,超过总分值,以负分统计。

1、辖区国有土地上发生因监管不力造成新增违建,按违建面积每10㎡扣1分进行扣分。

2、辖区农村集体土地上发生因监管不力造成新增违建,按违建面积每50㎡扣1分进行扣分。

3、因监管不到位在辖区国有土地上一个月内出现3起以上或单起超过100㎡或在辖区集体土地上一个月出现3起以上或单起超过200㎡新增违法建设的,分别按上述标准3倍扣分。

4、对施工在建的违法建设因巡查或制止不力,造成违法建设封顶建成的,按上述标准2倍扣分。

5、老旧小区改造及公益事业等项目,应办理规划等相关审批手续但责任主体未及时办理,让其擅自开工建设的,发生1起扣2分。

(三)奖励分值为20分。出现下列情况给予加分,但最高不超过20分。

1、完成每月新增违建为“零”的目标任务,加10分。

2、每月抽查时,能按照巡查方案认真履行职责的,加2分。

3、出现应当责任情形的,主动在20天内完成问责并报结果的,每次加2分。

4、积极配合街道及区相关部门完成交办违建拆除任务的,每起加3分。

四、考核结果应用

实行月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奖惩。街道每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全街道范围内通报。对社区网格范围内或村包片范围内有新增违法建设未能发现的,被市或区推进办巡查员发现或被群众举报到市、区推进办的,发生一起,扣除社区网格责任人或村包片责任人季度考核奖200元。年内每增加一起,增扣20%,以此类推。年终考核依据每月考核的结果,评选出前三名,街道分别给予6000元、5000元、4000元的奖励,并授予年度控违拆违工作优秀单位。对年终考核得分在后三名的社区(村),取消当年目标考核“优秀”等次。

五、本办法由街道控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