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64912/201412-00006 | 信息分类: | 政策/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塘西街道 | 文 号: | 塘发〔2014〕24号 |
| 成文日期: | 2014-12-22 | 名 称: | 塘西街道村干部报酬和养老、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
| 政策咨询电话: | 8881506 | 关 键 词: | 干部报酬 养老保险 |
| 政策咨询机关: | 张克武 |
| 索 引 号: | K16364912/201412-00006 |
| 信息分类: | 政策/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塘西街道 |
| 文 号: | 塘发〔2014〕24号 |
| 成文日期: | 2014-12-22 |
| 名 称: | 塘西街道村干部报酬和养老、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
| 关 键 词: | 干部报酬 养老保险 |
| 政策咨询机关: | 张克武 |
| 政策咨询电话: | 8881506 |
2014 24
塘西街道村干部报酬和养老、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稳定村干部队伍,激发村级班子活力,减少村级经济压力和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村干部激励约束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和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关于村干部报酬发放和养老、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干部报酬和养老、医疗保险坚持与村集体收入和本地人均收入相适应,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长的原则;坚持报酬与其工作绩效挂钩,依据村干部工作实绩进行确定,坚持资金来源以村自筹及个人适当承担的原则。
第三条 村干部报酬的确定和发放实行工作绩效考核、报酬核定、支付打卡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资金来源
1、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2、个人缴纳资金。
第二章 在职在岗村干部报酬
第五条 在职在岗村干部报酬标准
在职在岗村干部报酬,主要由固定补贴、绩效补贴、考核奖励三部分组成。
1、固定补贴。正职每人每月1150元,副职每人每月1000元。主要由村承担,财政给予补贴。
2、绩效补贴。村干部绩效补贴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绩效补贴与村级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民主评议(村干部述职评议办法附后),根据评议结果进行发放。
3、考核奖金。根据相关部门的考核情况,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照村级主要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奖惩办法考核确定,发放半年及年终目标考核奖金。
第六条 村干部报酬的发放
固定补贴的发放。根据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核定的村干部人数核算补贴金额。街道为发放对象办理个人银行账户,并在每月将基本报酬存入发放对象个人银行账户。
绩效补贴的发放。绩效补贴经半年、全年考评后发放。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村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等确定标准,实行一年发放两次。
第七条 福利和补贴的发放
1、福利。元旦、春节、五一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分别发放300元。高寒费600元,高温费600元。
2、通讯补贴。村正职干部每月150元,副职干部每月80元,每月随固定补贴发放。
3、信访补贴。按照马人社【2011】10号文规定,村干部每月执行235元标准,每月随固定补贴发放。
4、值班补助。平常值班一天补助50元,节假日值班一天补助100元。
5、误工补助。各村要严格控制误工补助标准,不得突破每天60元/人,并且要用误工补助证明单支出,必须附名单,并说明理由,有经办人、证明人。
6、交通及交通补贴。有公务车的村,车辆不得用于接送上下班,交通通勤补助50元/月,村工作人员的交通补贴由村“两委”按程序研究决定。
7、差旅费。市内会议、培训不得领取补助,外出补助及外出确需住宿的费用按有关标准执行。
8、其他突击性工作补贴。防汛抗旱、征迁、创卫等突击性工作补贴标准另行通知(没有通知的不得自行安排)。
第八条 各村不得超出上述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发放补贴,否则按照违规违纪处理,追回不当所得,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三章 养老、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第九条 村干部统一参加马鞍山市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建立城保和医疗个人账户,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报销补偿待遇。
第十条 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由集体和个人按比例共同缴纳,正职缴费的工资基数按上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100%计算,副职缴费的工资基数按上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80%计算。缴纳比例为28%,其中集体20%、个人8%。集体部分由村给予缴纳。
第十一条 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由集体和个人按比例共同缴纳,正职缴费的工资基数按上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100%计算,副职缴费的工资基数按上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80%计算。缴纳比例为10%,其中集体8%、个人2%。集体部分由村给予缴纳。
第十二条 村干部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具体实施办法由街道制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率及分担比例等如有调整,按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调整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由集体和个人共同缴存,村集体缴存150元,个人缴存150元。
第四章 正常退休干部生活补贴
第十四条 街管干部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
第十五条 男年满5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女年满50周岁不满55周岁的(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其养老保障、医疗保险等待遇的衔接办法。
1、退休街管干部按正职每人每月享受生活补贴800元;副职每人每月享受补贴700元。每人住房补贴150元/月,并按工龄每年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退休街管干部元旦、春节、五一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分别发放300元。高寒费600元,高温费600元,经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3、退休街管干部的养老、医疗保险按在职方式缴纳。
第十六条 享受退职生活补贴对象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取消享受生活补贴的资格:一是违反村规民约,造成极坏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二是在党员民主评议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三是不维护大局、不支持村两委工作的;四是被党组织开除或劝退的;五是受党纪处分或违法犯罪的。
第十七条 凡由各级组织办理养老保险的正常退职村干部,到养老金领取年龄按月领取保险金,第十五条不再实施。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村干部报酬和村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情况应作为村级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村干部报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九条 健全村干部管理考核制度。由街道按照村干部岗位目标、工作职责、村级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村级目标考核办法和村干部考核办法。考核情况作为绩效奖金的计发依据。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街道党工委负责解释。以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村干部述职评议办法
塘西街道党工委
塘西街道办事处
2014年12月19日
村干部述职评议办法
为了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村干部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尽职尽责的角色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水平,决定对村干部实行述职评议。
一、述职评议时间: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
二、述职评议对象:村“两委”成员、街管干部
三、参加人员:村“两委”成员、街管干部、党支部书记、党员代表、村民代表、驻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少于30人)。
四、述职评议方式。由街道党工委派人参加并主持村干部述职评议会,村干部在大会上做述职报告,由参会者根据每位村干部所作的述职报告和实际工作情况,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
德,是指政治态度、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能,是指工作思路、业务、心理素质、组织协调和依法办事能力;
勤,是指工作态度、出勤率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是指履行职责的成效和所作的贡献;
廉,是指廉洁自律。
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议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得优秀票在85%以上者为优秀;称职和优秀票之和在90%以上者为称职;基本称职、称职、优秀得票之和在90%以上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票超过10%的为不称职。此外,村班子成员有违纪行为时均为不称职干部。
五、评议结果应用
1、村干部的考核成绩参照村干部述职评议和街道党政班子考评的结果。称职以上者,补贴按全额(100元×6月=600元)进行发放;基本称职者,补贴按400元进行发放;不称职者,不发放补贴。
2、涉及到“一票否决”的工作,如果有否决发生,则在考核后应得补贴的基础上扣除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从事该项工作的村干部当月的补助津贴,其余村干部扣除50元。
3、本考核得分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参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