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64947/201411-00030 | 信息分类: | 政策/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金家庄街道 | 文 号: | 金街发 〔2014〕9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2-28 | 名 称: | 关于印发《金家庄街道社区(村)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相关规定》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2826111 | 关 键 词: | 工作纪律 |
| 政策咨询机关: | 何世明 |
| 索 引 号: | K16364947/201411-00030 |
| 信息分类: | 政策/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金家庄街道 |
| 文 号: | 金街发 〔2014〕9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2-28 |
| 名 称: | 关于印发《金家庄街道社区(村)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相关规定》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工作纪律 |
| 政策咨询机关: | 何世明 |
| 政策咨询电话: | 2826111 |
金街发 〔2014〕9号
关于印发《金家庄街道社区(村)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相关规定》的通知
各社区、恒兴村:
为适应新时期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密切联系群众, 认真履职尽责,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相关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街道社区(村)全体工作人员
二、相关规定
街道社区(村)工作人员工作中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任追究:
1、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擅自脱岗、离岗;工作人员因公离岗,应及时安排好人员补位,并按要求登记离岗告示。
2、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到本人,影响工作开展
的行为;
3、不得穿吊带衫、背心、拖鞋等有碍观瞻的服饰;
4、不准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6、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失职渎职、贻误工作;
7、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
8、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1)各类请假按劳动法规定执行。(2)请假程序:半天由社区(村)主要领导审批;1天由社区(村)主要领导同意后报联系点领导审批、2天及以上由社区(村)主要领导同意后报街道书记、主任审批,同时报办公室备案。(3)各类请假一律以书面形式逐级报批,病假须附医院诊断证明书。
9、不得无故开会迟到、早退、缺席、随意派人代会,或不遵守会场秩序;
10、工作期间,注意言行举止,不得有影响正常办公秩序行为。
三、责任追究
1、有违反以上第2、3、4、5、8、9、10条情形之一的:每发现一次扣50元,全年累计10次以上(含10次)扣全年考核奖额度。
2、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自脱岗、离岗、未按要求补位、填写离岗告示的:参照责任追究第1条执行。
3、旷工:半天扣100元,累计旷工1天视为自动辞职;
4、有违反以上第6、7条情形的:经查属实,一次扣100元,并在街道大会上作检讨发言。
5、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除执行相关规定外,还应报街道党工委另作处理。
四、责任追究主体、程序
1、日常考勤工作由各社区(村)自行完成任务,每月考勤记录于次月5日前交街道党政办公室统计存档。
2、街道纪工委牵头成立督查小组,不定期对社区(村)进行督查,督查中发现的违规情形报街道党工委加重处理。
3、如在市、区督查中出现的问题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处理。
4、如有隐瞒、包庇、代签、离岗告示不符等现象将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本规定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金家庄街道党工委
2014年2月28日
金家庄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印发
共印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