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64947/201411-00031 | 信息分类: | 政策/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金家庄街道 | 文 号: | 金街发 〔2014〕10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2-28 | 名 称: | 关于印发《金家庄街道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相关规定》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2826111 | 关 键 词: | 作风 效能 相关规定 |
| 政策咨询机关: | 何世明 |
| 索 引 号: | K16364947/201411-00031 |
| 信息分类: | 政策/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金家庄街道 |
| 文 号: | 金街发 〔2014〕10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2-28 |
| 名 称: | 关于印发《金家庄街道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相关规定》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作风 效能 相关规定 |
| 政策咨询机关: | 何世明 |
| 政策咨询电话: | 2826111 |
金街发 〔2014〕10号
关于印发《金家庄街道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
相关规定》的通知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密切联系群众, 认真履职尽责,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相关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街道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相关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中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任追究:
1、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擅自脱岗、离岗;工作人员因公离岗,应及时安排好人员补位,并按要求登记离岗告示。
2、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到本人,影响工作开展
的行为;
3、不得穿吊带衫、背心、拖鞋等有碍观瞻的服饰;
4、不准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6、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失职渎职、贻误工作;
7、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
8、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1)各类请假按劳动法规定执行。(2)请假程序:半天分管领导审批、1天及以上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街道书记、主任审批,报办公室备案。(3)各类请假一律以书面形式逐级报批,病假须附医院诊断证明书。
9、不得无故开会迟到、早退、缺席、随意派人代会,或不遵守会场秩序;
10、工作期间,注意言行举止,不得有影响街道办公秩序行为。
11、工作效率低, 不认真履职,给基层造成额外负担的。
12、工作指导不力,导致基层工作忙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责任追究
1、有违反以上第2、3、4、5、8、9、10、11、12条情形之一的:每发现一次扣50元,全年累计10次以上(含10次)扣全年考核奖额度,同时报至街道党工委研究处理;
2、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自脱岗、离岗、未按要求及明补位、填写离岗告示的:参照第1条执行。
3、旷工:半天扣100元,累计旷工1天视为辞职;
4、有违反以上第6、7条情形的:经查属实,一次扣100元,并在街道大会上作检讨发言。
5、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除执行相关规定外,还应报街道党工委另作处理。
6、每一季度组织社区领导班子对街道机关工作人员整体表现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不合格超过半数者扣除当季考核奖,全年累计不合格达3次,报街道党工委研究处理。
四、责任追究主体、程序
街道纪工委牵头,社区主任、书记配合,成立督查小组,不定期对街道机关进行督查,督查出违规情形报街道党工委严肃处理,在日常工作中,如果在市、区督查中出现的问题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处理。
五、本规定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金家庄街道党工委
2014年2月28日
金家庄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印发
共印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