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72528/201609-00022 | 信息分类: | 其他/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卫生计生委 | 文 号: | 花卫计﹝2016﹞ 号 |
| 成文日期: | 2016-04-25 | 名 称: | 关于印发《花山区201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中医诊疗 | ||
| 索 引 号: | 003072528/201609-00022 |
| 信息分类: | 其他/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卫生计生委 |
| 文 号: | 花卫计﹝2016﹞ 号 |
| 成文日期: | 2016-04-25 |
| 名 称: | 关于印发《花山区201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中医诊疗 |
霍里卫生院、湖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印发201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秘[2016]107号),制定《花山区201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花山区201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年4月25日
花山区201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保证201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印发201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秘[2016]107号),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中医临床科室集中独立设置、营造浓郁的中医文化氛围、综合使用多种中医药技术方法服务城乡居民,切实加强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应用,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特色的优势发挥。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一)项目范围
霍里卫生院、湖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项目内容
省财政按每个项目单位15万元标准给予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建设补助,主要用于:
(1)改善中医诊疗环境:将中医诊室、治疗室、中药房、煎药室等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形成中医药特色浓郁、装修装饰风格明显的中医药文化氛围,便于群众接受中医药服务,装饰装修采用中式风格,门扇可挂体现中医药文化内涵的对联,走廊、诊室张贴中医药知识和方法的宣传栏、宣传图片等,突出传统文化特色,注重人文关怀,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同时向群众宣传中医养生保健知识。
(2)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重点加强一般针法、灸法、推拿、刮痧、拔罐、敷熨、熏洗、耳诊中至少6种技术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在本单位推广应用10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3)配备用于连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的计算机系统、投影仪等设备。
(4)配置中医诊疗设备: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单位进行备案,对项目实施进行宏观管理与效果评估。
2、省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申报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的确定,并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有条件的地区,应将项目建设与“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已经各地自行开展的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选活动相结合。
3、市、区卫计委负责督促项目单位组织落实,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控制。
4、项目单位职责:负责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计划,保证质量,保证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资金安排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原则上按照15万元/个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资金补助。
(三)招标采购
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补助的设备种类,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合理制定采购品目,规格和数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招标采购工作,并将采购结果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和省财政厅备案。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16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组织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工作任务,项目经费预算全部执行到位。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项目监督
1、区卫计委负责项目的指导和督查以及进度、质量的控制;
2、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执行项目任务,保证项目质量和时间。建立管理档案,对项目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组织项目的中期检查和考核。项目完成,项目单位要形成项目总结报告,报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考核评估
1、评价方法:平时检查与现场考评相结合。
2、评价标准: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