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3072528/201609-00023 信息分类: 其他/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卫生计生委 文       号: 花卫计﹝2016﹞ 号
成文日期: 2016-05-12 名       称: 关于印发《花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护卫健康”百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依法执业
索  引 号: 003072528/201609-00023
信息分类: 其他/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卫生计生委
文       号: 花卫计﹝2016﹞ 号
成文日期: 2016-05-12
名       称: 关于印发《花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护卫健康”百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依法执业

关于印发《花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护卫健康”百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2329            信息来源:  花山区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  2016-05-12  15:38

委属各部门、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现将《花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法执业 护卫健康”百日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治理内容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和百日治理行动,确保百日治理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花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法执业 护卫健康”百日治理行动方案

2016512

 

花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法执业 护卫健康”百日治理行动方案

  近年来,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较快,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有益补充,在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一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诊疗科目、人员聘用、检查治疗、医疗收费、医疗广告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整顿医疗市场秩序,着力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营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促进健康发展,特制定花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法执业 护卫健康”百日治理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监管,规范经营,完善提高,持续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整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市场秩序,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实施步骤

  百日治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65月初至525)针对当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成立百日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百日治理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认真组织排查摸底和梳理登记。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执业行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016525日以前,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情况等报区百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6525日—20166月)。按照百日治理行动的职责分工和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打击无证行医,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探索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区卫生计生委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百日治理行动进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67月)。百日治理行动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查处,严格不良执业记分管理,依法依规注销或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绝不姑息。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区卫生计生委成立马鞍山市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护卫健康”百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金华 区卫生计生委主任

  副组长:石国强 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马子海 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黄坚 徐寅 向群 王为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联系人: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二科 黄坚

  联系电话:8881720

  四、整治内容

  整治重点内容包括:

  (一)切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行为

  1、严格规范医疗行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及医务人员要认真落实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执业医师、护士须在本医疗机构注册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2、严格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名称。对于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及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规定的医疗机构名称要坚决予以纠正;要做到门头标识统一、信息公示统一、依法执业档案统一。

  3、切实规范病历处方书写。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规范门、急诊、住院等病历、处方书写,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

  4、严格遵守药品管理制度。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做好药品的采购、保管和调剂、使用。严格管理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做到分级、规范、合理使用抗菌药品,不得滥用抗生素。认真执行临床用药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5、坚持以人为本,患者至上,优质服务,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护理质量,坚决禁止强抢强拉病人,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等不良行为,严格执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理医患矛盾,营造和谐医患关系。

  6、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禁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7、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政策,实行收费项目、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坚决制止乱收费、分解项目收费、搭车收费和违规收费。

  (二)严厉查处违法行医行为

  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探索建立卫生监督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无证行医和“医托”等欺诈行为。

  2、重点查处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超出注册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3、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接生、终止妊娠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行为。

  4、清理和规范特殊诊疗技术活动。对性病、肝病、医疗美容等专科实施整顿治理,对不具备执业条件的专科项目要依法予以注销。

  5、严肃查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报市卫生计生委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方可发布医疗广告,广告内容必须与审查的内容相符,对违法发布的医疗广告行为要严肃查处。

  6、落实传染病登记报告、消毒隔离、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处置等各项规章制度,医疗废物处置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整顿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行为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从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百日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扩大声势。要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揭露非法行医的巨大危害,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借助全社会力量全方位打击非法行医以及违规违法执业行为。认真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执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将百日治理行动进展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三)加大力度,依法查处。始终保持百日治理行动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在案件查处中的作用,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及时主动发现线索并进行处理。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做好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查处,一查到底,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查处。

  (四)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工作。全区上下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案件协查等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各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每个阶段的总结报告和统计数据按时上报区卫生计生委百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