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3068596/201402-00028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办〔2014〕5号
成文日期: 2014-01-22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春节假间封存公务车辆的通知
关  键 词: 公务车辆 封存
索  引 号: 003068596/201402-00028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办〔2014〕5号
成文日期: 2014-01-22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春节假间封存公务车辆的通知
关  键 词: 公务车辆 封存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春节假间封存公务车辆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029            信息来源: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4-01-22  10:28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杜绝发生2014年春节期间违规使用公务车辆行为,现将全区公务用车封存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封存时间2014130日下午6:00——26日下午4:00

二、封存地点及有关安排:

1. 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各街道办事处车辆一律停放在其办公场所门前或停车场,值班车辆需报备。

2. 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车辆封存地点(见附表):

1)竹园路2号院内:停放82台,包含4台外借车辆。

2)区委政法委院内:停放15台(有3台停放在金家庄消防中队院内)。

3)区机关节日值班及应急车辆:每天1台值班车辆(共7台,见节日值班表),皖E67356、皖EE3798、皖E00830和皖E59311为应急车辆。市容、卫生等执法执勤车辆需报备。

3. 各单位租用的车辆也要进行封存,并将车牌号及封存地点上报。

4. 遇紧急情况,需临时动用封存车辆,应当报告区应急值班室(28269372822775),经批准后方可动用车辆。区应急值班人员应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三、具体要求

1. 除担负执法执勤、应急值班等特殊任务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集中停驶封存。执法执勤和应急值班车辆完成任务后,也必须按要求停驶封存。

2. 车辆停驶封存期间,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做到停放整齐、方向一致、进出便捷,司机要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事故隐患,并将车辆钥匙交回本单位集中管理。

3. 节日期间,区纪委(监察局)将会同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对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进行不定期专项检查。对违规行为,将在全区进行通报;对顶风违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将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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