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3068596/201406-00036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办〔2014〕19号
成文日期: 2014-06-17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四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0555-7181858 关  键 词: 食品安全 监管 制度
政策咨询机关: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003068596/201406-00036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办〔2014〕19号
成文日期: 2014-06-17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四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  键 词: 食品安全 监管 制度
政策咨询机关: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5-7181858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四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120            信息来源: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4-06-17  10:37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花山区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四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421             

 

 

 

花山区推进食品安全监管

建立四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辖区食品安全的网格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110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在街道、村(社区)两级推行四员”(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村(社区)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充实完善食品安全责任网格化管理,做到监管任务、监管单位、监管人员、监管责任四落实,构建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包保责任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和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有效整合资源,实现监管网络和人员职能共享,在街道和村(社区)两级建立健全四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监管作用,有效延伸食品安全监管触角,提高食品安全反应机 制的灵敏度,降低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建立健全四员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各街道办事处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四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工作,建立由领导小组组长为召集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四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的具体实施,做好四员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的落实。

(三)在街道办事处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品安全宣传员各一名,在村(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各一名。

三、四员工作职责 

(一)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办事

机构有办公场所(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有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名单及职责并上墙。 

2、负责本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总结、组织协调和请示报告等日常工作。

3、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4、定期对村(社区)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培训。 

5、掌握本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市场动态,提供监管信息,举报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违规的食品生产销售行为。 

6、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基层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协助相关法定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二)食品安全宣传员的职责

食品安全宣传员在食品安全管理员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村(社区)两级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联系。

1、定期开展联络交流工作,做好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级组织与广大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2、会同村(居)委会对所包辖区食品安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参与领导小组组织的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3、指导、监督村(社区)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工作。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管理员反馈群众投诉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4、负责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各食品安全监督部门间的协调联系,及时上报食品安全隐患和事故,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三)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食品安全协管员承担村(居)委会的食品安全协管工作。

1、负责向群众及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2、每月组织开展1次食品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宣传员报告。

3、及时掌握、记录本辖区食品安全情况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及经营动态。

4、协助领导小组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四)食品安全信息员职责

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村(居)委会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1、协助食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向所在辖区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

2、协助食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每月对本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开展1次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建立工作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3、负责收集本辖区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了解并掌握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投诉以及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宣传员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按照四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监管职能和监管力量覆盖本街道办事处所有的村(居)委会。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办法,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将四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及时调整不合格工作人员,为四员制度稳步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四员的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培训落实、信息传递、申诉调处、应急处置、日常检查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要主动向街道办事处汇报四员工作开展情况,努力形成政府总负责,监管部门协作配合,街道、村(社区)两级协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格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四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指导四员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制定与四员有机衔接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共同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确保经费保障。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员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区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给予食品安全监管四员能力建设更多支持,要将食品安全监管四员经费及行政管理、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科普宣教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街道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四员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做好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会议等舆论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四员制度建设的内容和意义,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四员的工作职能,引导辖区各类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群众支持配合四员工作顺利开展。

 

 

 

 

 

 

 

 

 

 

 

 

 

 

 

 

 

 

 

 

 

 

 

 

 

 

 

 

 

 

 

 

 

 

 

 

 

                                                                                 201442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