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1612-00010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信息公开网 | 文 号: | 花政办〔2016〕54号 |
| 成文日期: | 2016-11-15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花山区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清理 工作 通知 | ||
|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1612-00010 |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信息公开网 |
| 文 号: | 花政办〔2016〕54号 |
| 成文日期: | 2016-11-15 |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花山区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清理 工作 通知 |
濮塘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县区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马机编办〔2015〕88号)精神,现就开展花山区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清理规范工作
开展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建立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两个新型服务清单,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创新举措,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区政府成立由区编办、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组成的工作项目组,区编办作为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督促、政策研究等方面的作用,强化工作统筹指导,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沟通衔接,有序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集中推进两个新型服务清单建设工作。
二、全面清理规范服务事项
突出依法依规、群众需求、便民利民、公开透明导向,以满足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出发点,坚持“端菜”型和“点菜”型服务相结合,做到实施主体、服务事项和服务对象三个全覆盖,科学确定公共服务事项,优化再造服务流程,精简办理程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准。要以法律规定为准绳,以降低服务门槛为基准,以优质服务为标准,严把准入关口,切断利益关联,规范服务收费,严格监督管理,切实“取消一批、转换一批、规范一批”中介服务,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按时优质完成清理规范任务
根据《花山区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和《花山区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见附件),清理规范工作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按四个阶段有序推进,即动员部署阶段、自查自清阶段、集中审核阶段和审查论证阶段。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清单思维,巩固权责清单建设成果,按照服务公共性、便利性、公平性、规范性、阳光性的要求,全面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切实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更加优质的中介服务,确保按时优质完成清理规范任务。
附件:1、花山区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2、花山区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1:
花山区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服务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为目标,以满足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出发点,按照服务公共性、便利性、公平性、规范性、阳光性的要求,坚持“端菜”型和“点菜”型服务相结合,全面清理规范区级公共服务事项,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实现实施主体、服务事项和服务对象三个全覆盖,加快建设区级公共服务清单制度。
二、清理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优化简化办事流程,推动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应进则进。按照公共服务事项来源,结合部门职责和日常工作,全面梳理所应当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消除服务盲区,实现公共服务全覆盖。
(三)坚持公开透明。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完善服务机制,实现公共服务公开透明和可追溯、可核查,切实提升服务实效。
三、主要任务
(一)确定清理规范范围。全面清理规范濮塘镇、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公共资源,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产生直接影响或满足直接需求的外部服务行为。
(二)明确服务事项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二是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含部门“三定”规定);三是相关会议纪要、已作出公开承诺及已经提供的经常性、常态化、为群众认可的公共服务事项。
(三)梳理报送服务事项。按照“谁提供服务、谁梳理报送”的原则,各部门(单位)根据公共服务事项来源,对现有服务事项全面开展摸底梳理,逐条列明事项名称、办理依据等,按照要求填报相关表格送审。
(四)审核规范服务事项。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围绕解决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问题,逐条提出审核意见,做到全面清理、不丢不漏、不留死角。要防止已取消的权力事项变相转为公共服务事项,增加企业群众负担;防止因懒政怠政等提供公共服务事项打折扣做变通,损害企业群众利益。
(五)简化优化服务流程。逐项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列明办理依据、承办机构、服务对象、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等内容,依照法定程序和便民原则进行审核,最大程度优化流程,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15日前)。成立由区编办、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组成的工作项目组,制定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并下发,开展相关培训。
(二)自查自清阶段(2016年11月28日前)。各部门(单位)按要求填写公共服务事项清理有关表格,编制服务指南,对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进行梳理汇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编办。
(三)集中审核阶段(2016年12月15日前)。项目组对各部门自查自清结果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建议,反馈各单位征求意见后完成初步审核任务。
(四)审查论证阶段(2016年12月31日前)。成立专家组,分别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论证,开展合法性审查,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征求意见。
12月31日前完成公共服务事项审定确认工作。
五、工作要求
濮塘镇、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是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自查自清,全面梳理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逐条逐项进行填报,不得瞒报、漏报,做到事项内容准确、设置依据充分、清理意见明确。要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有力有序推进清理规范工作,统筹做好本单位和本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确保通过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在简环节、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有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改革获得感。
附:花山区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单位名单
花山区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单位名单
濮塘镇、各街道、政府办(法制办)、发改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委、环保局、农委、商务局、文旅体局、卫计委、审计局、统计局、安监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征管局、残联、档案局、招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