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64791877/201612-00041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环保局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16-12-20 | 名 称: | 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的工作通知 |
| 关 键 词: |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 ||
| 索 引 号: | 764791877/201612-00041 |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环保局 |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16-12-20 |
| 名 称: | 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的工作通知 |
| 关 键 词: |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马政办秘[2015]42号)有关要求,做好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三个重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三级检查(自查、检查、督查)”的要求,将检查督查工作抓深、抓细、抓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花山区环保局将于4月7-11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推进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强化调度督查。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的检查督查,按月报送列入国家、省、市年度考核任务的工程项目进度,确保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三)强化重点区域周边空气质量保障管控工作。
二、检查内容
1、矿山整治
矿山整治要按照《安徽省矿山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矿山开采、破碎、生产、堆放及装卸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落实针对性污染治理措施。落实防尘抑尘除尘措施,做到密闭破碎、道路硬化、洒水控尘、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完成整治任务。
2、餐饮油烟治理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需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运行。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要确保稳定运行;未安装设施的要督促进度,倒排工期。
3、物料堆场治理
大型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要检查堆场防尘改造、堆场遮盖情况,已完成的要加强管理提效,未完成的要督促完成。
4、城市扬尘控制
建筑施工工地。施工工地出口设置冲洗装置、施工现场设置全封闭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等。
5、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花山区环保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