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64791877/201612-00051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花山区环保局 文       号: 无编号
成文日期: 2016-10-14 名       称: 花山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
关  键 词: 环境执法大练兵
索  引 号: 764791877/201612-00051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花山区环保局
文       号: 无编号
成文日期: 2016-10-14
名       称: 花山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
关  键 词: 环境执法大练兵

花山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125            信息来源:  花山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16-10-14  15:59

 

按照市环保局《马鞍山环境执法大练兵》精神,区环保局决定于9-11月,在全局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大练兵的目的

推进全局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树立环境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环境执法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程度。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树立先进榜样,振奋队伍精神,提升凝聚力,调动环境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加强环境执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环境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大练兵的内容

结合环保大检查工作、重点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环境监察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和环境监察稽查等各项执法工作。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环境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二是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查办一批行政处罚、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和移送犯罪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三是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理念,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四是注重提升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培养基层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现场监察执法要点、熟悉环境执法程序和各类文书制作、规范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做到依法、严格、规范执法。

三、大练兵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环保局成立环境执法大练兵领导小组。

区环保局环境执法大练兵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区环保局局长                 李金德

副组长:区环境监理站站长              顾华东

成  员:区环境监理站                 徐  冉

       区环境监理站                 伍  敏

       区环境监理站                 李  皓

       区环境监理站                 华森荣

(二)组织专题培训。9月底前,完成大练兵活动动员部署工作。并组织区环境监理站所有人员参加市环保局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大练兵意识,提升专业素质和技能,切实做到大练兵活动不走过场,取得一定实效。

(三)重大案件会商。每周组织一次案件会商,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必要时邀请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政府法制等部门,针对案件性质、复杂程度、涉及范围、可能导致的后果等情况,进行事前风险评估研判,并对案件的调查、证据的使用等细节进行讨论,确保案件依法处理。

(四)开展案件评议。不定期开展处罚案件评审评议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强化法治意识,注重执法细节,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五)组织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报道大练兵活动情况,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公示案件查处情况。

五、大练兵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是磨练执法队伍、提高依法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振奋队伍精神、提高队伍凝聚力的重要举措。我局要把大练兵作为2016年下半年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组织领导、信息调度等工作机制。要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要深入开展动员部署,调动环境执法人员学习基础知识、研究技法技能、提高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科学练兵,注重实效。要将大练兵活动与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环节执法工作紧密结合,通过依法、严格、规范的执法,实现练兵目标。做到在日常执法中练兵,依据练兵实效进行评比,在总结评比中提高执法能力。接受市环保局强化大练兵组织督查和调研。

(三)加强宣传报道,曝光典型案件。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大练兵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