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011-00021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营商环境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信息公开网 | 文 号: | 花政办〔2016〕56号 |
| 成文日期: | 2016-12-08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花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信用体系 制度 营商环境 | ||
|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011-00021 |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营商环境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信息公开网 |
| 文 号: | 花政办〔2016〕56号 |
| 成文日期: | 2016-12-08 |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花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信用体系 制度 营商环境 |
濮塘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协调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花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区政府领导下,联席会议履行以下职责:统筹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加强各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指导部门、单位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领域试点先行;承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根据主召集人、副主召集人的提议及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围绕政策性重大问题开展调研,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有关单位组成(名单附后),区发经信委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主召集人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副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为区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经信委。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担任。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一般由主召集人或副主召集人主持。会议原则上由成员、联络员参加。会议议定事项以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或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通报形式印发有关方面。
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原则上由联络员参加。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方面。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参会单位根据会议主题提前做好参会准备,按照会议纪要落实各项工作。
四、其他事项
各成员单位负责牵头推进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及时掌握了解周边地区经验和做法,向联席会议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收集和报送机制,各成员单位于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濮塘镇、各街道及有关单位应与区联席会议建立相应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附件:花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016年12月8日
附件
花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主 召 集人:王 平 区长
副主召集人:马作兵 常务副区长
张 雷 副区长
成 员:孙 娟 区委组织部
解克竟 区委宣传部
陈 静 区委政法委
陈红梅 区编办
李姗姗 区文明办
周 萍 区档案局
祝云龙 区政府办
范仕海 区发经信委
沈明霞 区教育局
李 娟 区科技局
高旭东 区民政局
董运忠 区司法局
钱德俭 区财政局
华 俊 区人社局
张华飞 区住建委
李金德 区环保局
潘贵龙 区农委
王成坤 区商务局
陈 倩 区文旅体育局
王金华 区卫计委
姜金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胡均松 区审计局
韩有林 区统计局
刘 军 区安监局
曹 云 区城管局
张玉林 区人武部
赵建鸣 团区委
李 芳 区工商联
童伟刚 区法院
孙思清 区检察院
邱延武 花山公安分局
王 玮 区国税局
王 烨 地税花山区分局
许良刚 区国土分局
宋 杰 区金融办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范仕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