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1703-00092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信息公开网 | 文 号: | 花政办〔2017〕7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3-03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严禁新增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0337 | 关 键 词: | 工作方案 打击“地条钢” 钢铁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发经信委 |
|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1703-00092 |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信息公开网 |
| 文 号: | 花政办〔2017〕7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3-03 |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严禁新增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工作方案 打击“地条钢” 钢铁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发经信委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0337 |
濮塘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花山区严禁新增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3日
花山区严禁新增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严禁新增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底全区地条钢生产、销售企业,切实掌握地条钢生产、销售企业状况,一经查实坚决取缔,建立健全预防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地条钢反弹情况。
二、工作内容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区发经信委、区监察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花山公安分局、区国税局、地税花山区分局、濮塘镇、各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经信委,负责日常工作,范仕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分阶段彻底整治。
全面梳理阶段(2月7日-2月18日)
濮塘镇、各街道对范围内地条钢生产、销售、流通、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自查,于2月18日前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濮塘镇、各街道书面向区政府做出承诺。
集中整治阶段(2月18日-3月3日)
根据自查情况,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坚决取缔。
验收总结阶段(3月3日-3月10日)
对照有关要求,相关部门、濮塘镇、各街道认真检查工作完成情况,持续做好拉网式排查后续跟踪工作,制定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死灰复燃,并将整治排查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任务分工
区发经信委:负责牵头协调落实各单位联合行动,研究处置方案等相关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问责。
区环保局:负责依法清理、查处“地条钢”生产企业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市场流通环节的地条钢销售行为及产品进行清查,对经销、运输“地条钢”和劣质钢材及无照经营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生产环节的地条钢生产行为及产品进行清查,把好市场钢材质量关。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
区安监局:负责清理、查处“地条钢”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环节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花山公安分局:做好查处过程中安保工作。
区国税局、地税花山区分局:负责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摸排,对已确定“地条钢”企业依法注销其税务登记证。
濮塘镇、各街道作为此次排查行动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地条钢生产销售行业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区监督举报电话为0555-8880329。
四、相关要求
1、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此次地条钢生产销售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地条钢“零报告”制度,濮塘镇、各街道无论有无地条钢生产、销售、使用、运输企业,都要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2、强化整体联动和多部门协调。围绕本次排查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密切协作,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加强配合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提高清理取缔工作整体效率。
3、将常态化管理和集中排查整治相结合。濮塘镇、各街道及相关部门坚持排查工作常态化,结合群众举报、媒体反映和上级交办等情况,实行重点监控,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