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64955/201704-00102 信息分类: 部门其他文件/教育
发布机构: 花山区教育局 文       号: 花教秘〔2017〕8号
成文日期: 2017-03-21 名       称: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 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8886711 关  键 词: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
政策咨询机关: 申国琴
索  引 号: K16364955/201704-00102
信息分类: 部门其他文件/教育
发布机构: 花山区教育局
文       号: 花教秘〔2017〕8号
成文日期: 2017-03-21
名       称: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 通知
关  键 词: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
政策咨询机关: 申国琴
政策咨询电话: 8886711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 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2042            信息来源:  花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7-04-27  14:17

 

花教秘〔2017〕8号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和激励全区中小学生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牢固树立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崇高理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不断增强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自主、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马教秘〔2017〕5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中小学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度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区中小学在校学生和班集体。其中: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从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市级先进班集体从校级先进班集体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标准

(一)市小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诚实正直、关心他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积极参加学校和家庭劳动及社区公益活动,爱惜劳动成果;知荣辱、明礼节,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生活情趣健康向上。

2.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恪守“做文明有礼的马鞍山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 学习态度:勤奋努力、积极进取,珍惜时间、方法正确。4. 学习习惯:兴趣广泛,勤思好问、乐于探索,初步养成

良好的学习习惯。

5.学习成绩:积极参加环保科技、文化艺术、志愿服务等实践创新活动,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学有所长且有较宽的知识面,在校内外受到表彰。学习成绩优良。

6.身体健康:坚持锻炼身体,养成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良好习惯,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为优秀(免试学生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或残疾证)。了解卫生和健康知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7.心理阳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有较强的抗挫能力,活泼开朗,不怕困难、乐观向上,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二)市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 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解和熟悉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关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能用辩证的观点观察、分析社会现象,能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思想和言行;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程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2. 遵纪守法,恪守“做文明有礼的马鞍山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诚实守信、行为自律,具有正确的道德判断和评价能力;乐于奉献,维护集体荣誉,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富有社会责任感;广泛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尊老爱幼、关心他人,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获得学校、家庭、社区的好评。

3. 学业技艺: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勤于思考、乐于探究,善于汲取新知识,注意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 学业成绩:在全面发展基础上,某方面有突出贡献、突出成绩或突出表现。学有专长,在校内外有突出事迹受到表彰。学习成绩优良。
  2. 身心素质:认真参加军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养成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良好习惯,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为优秀(免试学生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或残疾证)。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具有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良好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社会适应能力较强。

(三)市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市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关心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群众威信,主动为学校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 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并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有显著的成绩。
  3. 民主作风好,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密切联系同学,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4.必须在班委(团支部)、校学生会(团委)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且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

(四)市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 班集体能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定期组织开展“三爱”、“三节”(节水、节电、节粮)教育;关心国际国内时事政治,关注学校、社会、国家的建设与发展;积极投入社会考察、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在学校和社区中有良好的声誉。

2. 班集体具有民主、团结、向上的班风、班貌。广泛开展“温馨班集体”建设,积极创造和谐的班级人际环境、课堂教学环境、自身心理环境和教室物质环境,注重和谐文化的建设,以人为本、共建共享。有师生共同成长的突出事例,有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班风,具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运作机制。班集体建设中有一支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并起示范作用的核心骨干队伍。

3. 班集体能够创造集体与个人共同发展的良好空间,学习气氛浓厚,教学相长,互帮互助;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健身等活动,成绩显著;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班级具有正确的舆论和较强的凝聚力。

4.班集体无流生、无违法犯罪现象。在学校班级量化考核中成绩优秀;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有一项以上活动在全校推广,具有示范作用;在“温馨班集体”创建活动中,有目标、有计划、有行动,且成绩突出。

三、评选要求和办法

1. 各校要重视发挥评选过程的教育作用,广泛宣传评选出来的先进学生和集体,以身边的典型作为广大学生学习的榜样,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氛围,并以此为契机夯实班集体建设基础,进一步深化“做文明有礼的马鞍山人”活动。

2. 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自下而上的程序,采取学生、教师、家长、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办法。推荐出的候选人及候选集体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或班级评选资格,并在下一年度扣除学校相应表彰指标。

3. 各校要严格按照标准和评选办法进行评选,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从三年级(包括三年级)以上班级中评选产生;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从二年级(包括二年级)以上班级中评选产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坚持德育为先,不得以学习成绩为唯一标准而降低其他方面要求。

4. 参评学生和班集体要严格对照评选表彰标准认真整理并填写事迹材料。所有表格一律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所有申报表格一式1份、公示材料一式1份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11日下午下班前报区教育局德育办,同时上报推荐花名册电子稿(推荐花名册电子稿可从“花山德育群”共享下载),邮箱:dyb2477985@163.com。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没按要求填写、填写不认真、不规范、公示材料不上报等,均不予审批。无推荐花名册电子稿或超过上报日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附表:

1.2016—2017学年度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1. 马鞍山市中小学2016—2017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2. 马鞍山市中小学2016—2017学年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2017年3月21日

 

附表1:

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学   校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湖东路第二小学

5

3

2

湖东路第三小学

3

1

1

湖东路第四小学

5

3

2

和平楼小学

2

1

1

健康路小学

3

1

1

王家山小学

5

2

2

东苑小学教育集团

7

3

2

西湖花园小学

5

3

2

采秣小学教育集团

7

4

4

师苑小学

6

3

2

冯桥小学

3

2

1

东苑教育集团霍里分校

2

1

1

濮塘中心小学

1

1

1

师范附小教育集团(含东方城校区)

8+1

5+1

4+1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含绿地校区)

7+1

3+1

3+1

珍珠园小学

5

3

2

幸福路小学

3

1

1

新工房小学

2

1

1

金瑞小学

3

2

2

新都小学教育集团

1

2

1

新都小学教育集团慈湖校区

1

1

1

金玉兰小学

2

1

1

钟村小学

1

1

1

第七中学教育集团

9

4

4

第八中学教育集团西校区

9

4

4

第七中学教育集团第十九中学

1

1

1

第八中学教育集团东校区

4

2

2

实验中学

2

1

1

第九中学

1

1

1

第十一中学

2

1

1

金瑞初级中学

1

1

1

附表2:                                                                   

马鞍山市中小学2016—2017学年度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班级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职务

 

表彰类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校级荣誉称号及取得时间

 

 

 

 

 

 

 

 

 

 

 

 

                              

 

  班主任签名:

学  校  意  见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市教育局意见

 

 

 

(盖章)

 

 

 

(盖章)

 

 

 

(盖章)

说明:本表一式一份,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存入学生档案。
附表3:

马鞍山市中小学2016—2017学年度

先 进 班 集 体 登 记 表

先进班集体名称

 

学校

 

班主任姓名

 

校级荣誉称号及取得时间

 

 

 

 

 

 

(包括班风、班貌、班级所开展的教育活动、代表性的事例等)

 

 

 

 

 

 

 

 

学  校  意  见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市教育局意见

 

 

 

 

(盖章)

 

 

 

 

(盖章)

 

 

 

 

(盖章)

说明:本表一式一份,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存入班主任教师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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