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64955/201705-00287 | 信息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教育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教育局 | 文 号: | 花教〔2017〕13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4-10 | 名 称: | 关于命名首批花山区文明校园的决定 |
| 政策咨询电话: | 8886708 | 关 键 词: | 关于命名首批花山区文明校园的决定 教育 |
| 政策咨询机关: | 刘祖兵 |
| 索 引 号: | K16364955/201705-00287 |
| 信息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教育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教育局 |
| 文 号: | 花教〔2017〕13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4-10 |
| 名 称: | 关于命名首批花山区文明校园的决定 |
| 关 键 词: | 关于命名首批花山区文明校园的决定 教育 |
| 政策咨询机关: | 刘祖兵 |
| 政策咨询电话: | 8886708 |
各中小学:
2016年5月,区教育局、区文明办根据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马教秘〔2016〕37号)文件精神,制定花山区《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测评细则》,在全区启动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各中小学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抓好领导班子、思想道德、活动阵地、教师队伍、校园文化、校园环境等六个方面的工作,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部师生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全区涌现出一大批校园环境优雅、文化底蕴浓厚、办学特色鲜明的文明校园。为树立典型,推动工作,把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区教育局、区文明办根据2016年各中小学文明校园学校创建和申报情况,通过学校自查、区教育局复核和综合评比,决定授予第七中学等12所学校花山区“文明校园”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全区教育系统要继续围绕深化教育改革,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深化内涵、提升水平为目标,以文明校园创建为抓手,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开创花山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希望被命名表彰的学校再接再厉,奋发进取,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深化拓展创建内涵,创造新经验,引领新发展,实现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附件:首批花山区文明校园名单
花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花山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0日
附件:
首批花山区文明校园名单
第七中学 第八中学
第十一中学 第十九中学
金瑞初级中学 健康路小学
新工房小学 湖东路第二小学
师苑小学 采秣小学
幸福路小学 东苑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