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64791877/201705-00054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环保局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5-25 | 名 称: | 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考核问责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考核问责 | ||
| 索 引 号: | 764791877/201705-00054 |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环保局 |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5-25 |
| 名 称: | 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考核问责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考核问责 |
濮塘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严明禁烧工作纪律,严防全年秸秆禁烧现象的发生,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秸秆禁烧考核问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惩“第一把火”。凡上级检查通报或媒体曝光出现我区“第一把火”的地方,全区通报批评,并追究所在区域(镇、街道)相关负责人责任,扣减该区域禁烧奖补资金30%。
二、追责“每个火点”。区巡查组每发现一个火点,相关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向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做书面说明,包保责任人向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做书面检查。
三、对秸秆禁烧现象频发,造成严重影响的,全区通报批评,并追究所在区域(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责任,扣减该区域秸秆禁烧奖补资金50%。
四、对禁烧工作不力,秸秆禁烧问题突出被上级通报批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全区通报批评,并追究所在区域(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责任,扣减全年禁烧奖补资金,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濮塘镇、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压实禁烧工作责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攻坚克难,确保我区全年秸秆禁烧工作实现“零”火点。
2017年5月25日
花山区2017年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工作督查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分组
按照分片包干、“一对一”督查的原则,花山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单位为一组,全区共分六个督查组:
第一组:区环保局负责督查金家庄街道。
第二组:区财政局负责督查塘西街道。
第三组:区安监局负责督查江东街道。
第四组:区发经信委负责督查霍里街道。
第五组:花山公安分局负责督查濮塘镇黄里村、濮塘村。
第六组:区农委负责督查濮塘镇双板村、凤山村。
二、督查内容
在抓好全年禁烧的基础上,各地要集中力量在5月20日至7月20日(午季)、9月20日至11月20日(秋季)时段实施重点监管,对各类重点禁烧区域开展专项督查。主要督查所负责区域秸秆禁烧工作组织落实、宣传发动、网格化管理、巡查监管等情况,重点检查有无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
三、督查时间和方式
1、重点时段督查时间:
午季重点禁烧时间(5月20日至7月20日);
秋季重点禁烧时间(9月20日至11月20日)。
2、督查频次:原则上每日督查三次,上午、下午、晚上各一次,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
3、督查方式:主要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四、督查要求
1、各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真督查、敢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点和焚烧痕迹要及时定位、拍照取证并进行登记,同时督促所属街道迅速进行查处。
2、各督查组要于次日上午8:10前将前日检查的火点数、相关责任人查处情况等报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祖山,联系电话:0555-8880667)。
各督查组负责人、成员名单及联络人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5月20日前报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