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57820807/201706-0000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花山区商务局 文       号: 【2017】号
成文日期: 2017-06-05 名       称: 关于印发花山区商务局机关有关制度的通知
关  键 词: 制度 商务局
索  引 号: 557820807/201706-0000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花山区商务局
文       号: 【2017】号
成文日期: 2017-06-05
名       称: 关于印发花山区商务局机关有关制度的通知
关  键 词: 制度 商务局

关于印发花山区商务局机关有关制度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3010            信息来源:  花山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17-06-05  09:45

花山区商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推行阳光行政,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拟定以下规定。

1、机关干部要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1)不准收受管理相对人、服务对象的财物,不准接受他们所提供的无偿服务。

(2)不准接受监管相对人任何形式的馈赠和宴请。

(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接受监管对象赠送的信用卡及其它支付凭证。

(4)不准直接或变相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

2、机关干部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禁止发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

(1)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不准滥用强制措施。

(2)对依法做出的决定,不得随意更改或撤销,也不得借故不从或拖延期限。

(3)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推诿扯皮;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予以解释说明或移交相关工作室、部门。

(4)秉公办事,不准滥用职权。

(5)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工作秘密。

3、机关干部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1)语言要文明,态度要热情,服务要周到。

(2)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即时公开办事依据、内容、程序和办事结果。

 (3)按规定时限和服务承诺办理相关事宜,不得借故拖延,贻误工作。

(4)可一次性告知的事宜,必须一次性告知,不得有任何厌烦情绪。

(5)按规定程序办事,不得相互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6)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须履行请假手续。

(7)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对象询问的第一个人要认真解答,并指引到相应的科室。

4、机关干部违反本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监察、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花山区商务局AB角岗位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便服务对象,规范服务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避免出现无人顶岗的现象,更好地方便办事群众。按照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1、AB角岗位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内,负责行政许可(管理)事项的A岗责任人(A角)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B角)应主动顶岗的工作制度。

2、处室各行政许可(管理)事项工作岗位,都要确定AB岗位责任人,即AB角。A角为主,B角为辅,A角因事不在岗,必须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角要主动顶岗。

3、B角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享有A角的职责权利,并对A岗的工作负责。

4、AB角应主动熟悉相关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工作办事水平,确保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能办得了事,好办事。

5、因推诿、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

 

花山区商务局学习制度

1、局机关的政治学习坚持集体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体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4个小时。每周五下午为固定学习时间,每次集中学习前,要根据学习计划和上级的安排,准备好学习资料,落实学习内容,确保学习效果。

2、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学以致用,指导工作,注重实效。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关系,保证工作学习两不误。人人建立学习笔记,边学习,边积累,不断提高。设立学习专栏,个人学习体会定期在学习专栏上交流。

3、学习内容坚持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相结合原则。各科室负责人要结合业务工作的实际,每月要拿出一定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科技知识,使工作人员不断充实新知识,拓展知识面,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学习形式要灵活多样,学文件、听报告与业务研讨相结合;走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尤其注重加强学习交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确保学习效果。

5、严格学习考勤制度,集中学习时间采取实名签到制。参加学习人员必须按时到场,不准迟到、早退、擅离会场。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6、学习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做好相关记录。

7、半年组织一次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汇总公布,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花山区商务局局务会制度

1、为保证全局工作高效协调、顺畅运作,建立局务会制度;

2、局务会由局长主持召开。

3、会议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4、参加会议人员为局机关全体人员,必要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5、局务会主要内容为汇报讲评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及近期主要工作,商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花山区商务局离岗告示制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明工作纪律,根据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商务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自离岗、串岗。

2、所有局机关工作人员离岗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的,须向局领导批准后离岗,并具体说明离岗事由、时间及到岗时间。

3、一般工作人员离岗在2小时以上的,要做好工作岗位的衔接,工作时间本岗位工作人员离岗,必须确定代为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禁止因工作人员离岗导致工作流程中断,影响办事效率。

4、工作人员离岗时,要在局离岗告示牌上,标示离岗事由、联系方式等,提醒服务对象,离岗人员必须按时归岗。

5、局领导离岗时,应相互请假,并向办公室说明去向、事由。

6、局办公室加强对工作人员到岗情况的检查,凡未履行离岗告示手续而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凡履行告示手续而未按时到岗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同时,对上述违反离岗告知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

花山区商务局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全区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解决人民群众的切实困难,特制定本制度。

1、主要职责范围是市区领导批办的信访件,市区信访部门转、交办件。

2、群众来访由办公室人员接待,做到热情招呼,主动让座,并作详细登记(商务局信访接待记录表),视其要求和内容提出处理意见,并耐心解答。

3、群众来信,办公室必须做好登记,并认真负责地给予回复,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重要信件送领导阅批,并回复来信者。

   4、处理群众来电要做到及时接听,礼貌用语、通话和气,对反应的事件进行准确记录,并呈请领导阅办,及时回复。

   5、对上级领导批示信访件、市长公开电话交办的事项,办公室做好登记,办公室根据受理范围填写拟办意见,送局领导阅批后后进行处理。

   6、对有过激行为和超出正常信访要求者,先进行耐心的说服解释,必要时由办公室通知信访部门配合采取必要措施,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7、在办理信访工作中,除上级单位明确办结时限的信访件外,一般信访件应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重要信访件应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办结,疑难信访件应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需相关部门协办的信访件,应函告该单位协助办理,如办理难度大或其它特殊原因,应函请信访职能部门支持办理。

   8、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对在办理信访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花山区商务局信访接待记录表

                                

来访时间

 

来访形式

 

来访人姓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民   族

 

单    位

 

职   务

 

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反映的主要问题

 

 

 

 

 

 

 

 

 

接访人

 

拟处理意见

 

 

 

花山区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为规范本局财务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根据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1、局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多重监管,坚持统筹安排、预算使用、权责分明,易于操作、公正透明的原则。

2、相关人员职责

(1)5000元及以上的资金安排由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2)局长主持全局财务管理和监管,负主要领导责任。

(3)报账员负责全局财务发票审核工作,负责编制全局收支预算计划。具体负责支出报账等工作,办理各项收支业务。

3、具体财务要求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一支笔签字原则。经费开支严格执行“先报告预支,再批准报销”的审核程序。

(2)凡本单位工作人员报销,必须经局长同意、才能报销。

(3)所有接待须报请局长同意,在履行上程序的基础上统筹,接待原则执行工作餐标准。

(4)所有差旅费借支必须在回局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结清账目,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跨月报销。市内办事鼓励公共交通出行,特殊原因(区聘人员)经报办公室备案后可报出租车费,但必须月清月结。

(5)切实加强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凡购买物品均应办理入库、领用、登记等手续,办公室做好出入库台帐。

(6)根据财政公务卡管理规定,2015年起所有公务消费支出,必须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4、本制度由商务局负责解释,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原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其它未涉及的事项按照局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花山区商务局限时办结制

1、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到商务局办事或区、局领导批示文件,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人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的制度。

2、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

3、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及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记录当事人联系方式,并告知办结时间。

4、对服务对象办理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需延时办理,经办人要报局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5、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结时限的,原则上按照规定,但力争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三分之一以上。上级单位和区领导批办件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批办时限办结;没有时限要求的,应抓紧时间,力争提早办结。

6、上级机关来文、来电或会议交办的事项,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呈局领导批办,确定承办人员。

7、交办事项有明确承办期限的,责任人尽量提前办理完毕。交办事项无明确承办期限的,应当及时办理;工作任务较重的,不超过7个工作日。因情况特殊难以在7个工作日内或难以在交办机关确定的承办期限内完成的,应向交办机关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交办事项办理完毕的,具体承办人要及时将办理结果上报交办机关,并向局领导汇报。

8、违反本制度,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承办人的相关责任。

花山区商务局政务公开制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服务于民,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花山区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1、实行政务公开,坚持以“依法公开、突出重点、讲求时限、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为原则,同时公开以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为前提条件。

2、政务公开的范围:面向全局同志,面向社会群众。

3、政务公开的内容:向全局同志公开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年度重要工作、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单位财务情况,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向社会群众公开商务局的工作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服务承诺和监督制约措施。

4、政务公开的形式:采取在政府政务公开栏张贴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价格监督举报电话,或通过政府网、咨询电话等形式予以公开。

5、监督保障措施: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商务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违反纪律的,举报人可以向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商务局举报,商务局举报电话:0555-8880612。商务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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