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57820807/201806-00006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商务局 | 文 号: | 花商〔2018〕30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6-21 | 名 称: | 花山区楼宇经济考核方案(试行) |
| 关 键 词: | 楼宇经济 | ||
| 索 引 号: | 557820807/201806-00006 |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商务局 |
| 文 号: | 花商〔2018〕30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6-21 |
| 名 称: | 花山区楼宇经济考核方案(试行) |
| 关 键 词: | 楼宇经济 |
为充分调动全区上下发展楼宇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楼宇经济发展,特制定《花山区楼宇经济考核办法(试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重点楼宇、特色楼宇所在街道
二、考核内容
(一)税收贡献度
根据单栋楼宇的税收增幅,给与所在街道办事处一定额度的奖励。单栋楼宇的税收,当年增长30%的,奖励10万;当年增长60%的,奖励20万;当年增长90%的,奖励30万。
(二)社会效益
1、特色楼宇创建
大力鼓励开发创建特色楼宇工作,每创建一个特色楼宇,奖励所在街道工作经费2万。
2、楼宇服务中心
每建成一个楼宇服务中心,奖补所在街道工作经费5万。
三、考核流程
商务楼宇所在街道,每年1月份根据楼宇发展情况,报送上年度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楼宇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商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认真审查,并将结果报区分管领导批准兑现。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