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98112473/201807-00025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民政局 | 文 号: | 花民〔2018〕74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7-02 | 名 称: | 关于印发《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进度安排》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换届选举 | ||
| 索 引 号: | 798112473/201807-00025 |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民政局 |
| 文 号: | 花民〔2018〕74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7-02 |
| 名 称: | 关于印发《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进度安排》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换届选举 |
濮塘镇、各街道民政办:
为扎实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进度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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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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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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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7月15日-9月中旬,选举日8月18日、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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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 (7月中旬) |
7月中旬 |
(一)成立社区选举委员会 1、在选举日30日前由当届社区居委会主持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和驻社区单位代表、社区社会组织代表会议民主推选产生。 2、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 3、社区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其成员名单应以社区居委会名义向居民公告,并报街道选举工作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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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 (7月中旬) |
7月中旬 |
(二)改选社区居民代表 1、由当届居民小组长主持,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投票或举手表决,社区选举委员会派人监督并记录。每个居民小组推荐2-3名代表。 2、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产生后,应在2日内以社区选举委员会名义张榜公布,并报街道选举工作机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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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旬 |
(三)制订选举工作方案 1、社区选举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征求居民意见,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详细的选举工作方案。对选举程序、候选人条件、选民资格认定、有效选票认定、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等作出规定。 2、选举工作方案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并报街道选举工作机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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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换届选举 (7月底至 8月中旬)
第二阶段: 换届选举 (7月底至 8月中旬) |
7月下旬 |
(四)选民登记 1、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本社区选民登记的起止时间和站点,以社区选举委员会名义在登记5日前发布公告张榜公布。 2、社区进行直接选举,自愿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不得低于总数的40%。 3、社区选举委员会对所有登记的选民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确认后的选民名单于投票选举日的20日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并向选民发放《选民证》。选民名单如有补正,应以补正后的为准并及时公告。登记工作结束后,对选民名单要进行造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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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上旬 |
(五)候选人产生 1、提名候选人。不管是提名还是个人自愿报名,均要填写社区居委会成员提名票、报名表递交社区选举委员会或投入候选人提名箱。 2、确定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于选举日3日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 3、介绍候选人。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在公共场所或明显位置规范张贴有关材料,客观公正地向社区居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有条件的社区可组织正式候选人演讲,并解答居民或代表提出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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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中旬 |
(六)投票准备 投票选举日3天前,再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印制选票;办理委托投票;布置投票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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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19日 |
(七)选举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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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完善后续 (8月底至 9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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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至 9月中旬 |
(八)后续工作 1、街道要在新一届社区居委会产生后10日内主持新老班子交接,整理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和各种报表。 2、社区“两委”召开联席会议,对社区成员进行分工,建立社区下属委员会并推选负责人。 3、区民政局对全区第七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及时做好统计、总结和上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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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7月15日-9月中旬,选举日为8月22日、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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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 (7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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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旬 |
(一)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7月19日前完成) 1、选举委员会由7-11人单数组成,由主任和委员组成,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 2、选举委员会产生方式: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不得委托投票。 3、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应及时发布第一号公告(由村民委员会发布)进行张榜公布,并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镇、街道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机构备案。 (二)改选村民代表(7月25日前完成) 1、代表人数:村民代表总人数不得少于30人,两千人以上的村一般不少于50人,其中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要提高党员代表比例。 2、村民代表改选后,发布第二号公告(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后面的公告均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张榜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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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 (7月中旬) |
7月中旬 |
(三)制订选举工作方案 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区、镇(街道)两级选举工作方案精神,提出初步方案,然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方案,向村民张榜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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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下旬 |
(四)选民登记 1、选民登记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第三号公告,告知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选民登记日。 2、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并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第四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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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换届选举 (8月上旬至8月下旬)
第二阶段: 换届选举 (8月上旬至8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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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上旬 |
(五)候选人产生 1、提名方式:1)、召集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规定的候选人人数内填写提名票,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提名结果;2)、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规定的候选人人数内填写提名票,然后集中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唱票、计票,公布提名结果。 2、进行候选人联合审查。 3、公布候选人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照得票多少审查候选人资格,确定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在选举日10日前公布,并报街道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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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中旬 |
(六)选举竞争 选举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职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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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票准备 1、公布选举日、投票方式、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 2、办理委托投票; 3、设计和印刷选票; 4、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5、布置会场或者投票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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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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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投票选举 1.凭选民证或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 2.秘密填写选票; 3.投票; 4.公开唱票、计票; 5.宣布选举结果; 6.发布公告,报街道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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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完善后续 (8月底至 9月中旬) |
9月中旬 |
(九)后续工作 1、乡镇、街道要在新一届村民居委会产生后10日内,新老班子交接公章、工作场所、工作设备、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等工作 2、整理建立档案;书写选举工作总结;报街道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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