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485409321/201810-0002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城管执法局 文       号: 花城管委办〔2018〕5号
成文日期: 2018-07-09 名       称: 关于印发《关于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8885299 关  键 词: 政务公开
政策咨询机关: 甘礼成
索  引 号: 485409321/201810-0002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城管执法局
文       号: 花城管委办〔2018〕5号
成文日期: 2018-07-09
名       称: 关于印发《关于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政务公开
政策咨询机关: 甘礼成
政策咨询电话: 8885299

关于印发《关于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648            信息来源:  花山区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18-07-09  15:29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的通知》(马城管办【2018】23号)精神,花山区在2017年排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总体目标

持续大力开展城乡垃圾治理工作,坚决杜绝各类垃圾乱堆乱放形成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加大相关污染垃圾违法违规堆放、转移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将城乡垃圾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安排

1、建立职能部门牵头,镇(街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区城管局牵头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和整治,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区环保局牵头对工业固体废弃物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和整治,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区农委牵头对农业废弃物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和整治,加强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再利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街道)是此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

2、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各牵头部门和镇(街道)要健全排查工作台账,做到留痕管理,通过排查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情况于2018年7月9日形成报告报区政府,纸质版需部门、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印章。

3、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滚动销号制度。针对排查出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要完成一处、销号一处,在2019年底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同时,要将整治后的场地照片等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同时健全整治档案,建立全流程管理清单,做到留痕管理。

三、监督管理

1、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牵头部门和镇(街道)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采取现场督导、定期通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

2、镇(街道)作为辖区责任主体,要紧抓此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要求,紧密结合农村环境治理工作,高度重视、统筹调度,确实提高城乡环境整体面貌。对此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不力,将按照有关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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