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64912/201810-00038 | 信息分类: | 政策/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塘西街道 | 文 号: | 塘街〔2018〕33号 |
| 成文日期: | 2018-10-18 | 名 称: | 关于印发《塘西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8881787 | 关 键 词: | 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许迎春 |
| 索 引 号: | K16364912/201810-00038 |
| 信息分类: | 政策/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塘西街道 |
| 文 号: | 塘街〔2018〕33号 |
| 成文日期: | 2018-10-18 |
| 名 称: | 关于印发《塘西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许迎春 |
| 政策咨询电话: | 8881787 |
各社区、村、机关各部门、辖区有关单位:
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塘西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塘西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18日
塘西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马鞍山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花山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塘西街道全域范围内将于2018年5月1日起实行烟花爆竹全年禁放政策。为贯彻落实市区两级禁放文件要求,全面做好塘西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自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各村、各社区、各物业公司和街道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燃放烟花爆竹“限”改“禁”过渡工作。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拒绝购买、携带、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现存烟花爆竹零售点清理完毕。2018年5月1日起,塘西街道范围内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形成长效机制,有效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二、工作措施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加大事前、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罚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有效遏制烟花爆竹违法燃放行为发生。
(一)强化源头治理。
一是对销售市场进行“拉网式”清查,及时报送违法销售网点信息,禁放区域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会同区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购销烟花爆竹行为。重点加强对小超市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和三轮车占道流动兜售、街巷两侧摆摊设点占道销售的排查。
二是依法会同区相关部门撤回、注销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三是加强对门面房、出租房、自建仓库以及城郊结合部偏僻区域的排查,会同区相关部门捣毁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窝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
四是集中梳理本辖区曾经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集中区域,反复开展重点检查,坚决防止烟花爆竹销售死灰复燃。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社区和禁放工作成员单位持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行动。
1、新闻媒体宣传。各村、各社区组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专题栏目、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对禁放规定进行集中宣传,突出清明、五一、十一、冬至、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2、社区宣传。街道印制《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并发放到社区商户、家庭,在商业综合体、沿街门面、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公墓陵园、交通站点以及小区和村各出入口、车库出入口、通告栏、单元门、电梯内张贴禁放公告,公告大小不小于80厘米X 50厘米;每个小区悬挂横幅不少于2条、宣传标牌不少于2个;城管中队配置流动宣传车一辆;各村、各社区开展不少于两场以上禁放主题宣传活动;在公园等开阔区域设置播音设备滚动播放禁放宣传录音,确保禁放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户外宣传。城管中队负责LED屏滚动播放公益宣传片和禁放标语;设置户外广告牌;利用城管宣传车沿街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4、单位宣传。各村、各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禁放规定和相关知识,与个人签订禁放承诺书。同时利用本单位的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禁放信息,开展社会面宣传。
(三)提前消除违法燃放隐患。
1、实行禁放网格化管理。各村、各社区要合理划定禁放网格,配备足够的力量进行值守,使每个小区、每个路段、每个商户、每个单元都包联到人、责任到人,织密禁放防控网络。对民间“吉日”、节假日等易燃时段要组织街道机关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城管队员、志愿者、保安队员以及农村地区“村民大管家”等人员共同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开展巡逻值守,在重点区域实行驻点值守,及时发现、提前消除、积极劝阻违法燃放行为。
2、加强信息摸排。各村、各社区要利用社区(村)工作人员人熟地熟社情熟的优势,组织进村入户开展摸排,及早获取婚丧嫁娶、开业、搬家等详尽信息,提前登门入户,做好宣传劝阻工作,必要时驻点值守。涉及其他禁放区域的信息要及时推送到街道禁放办,街道禁放办及时上报区禁放办。
(四)实行包保责任制。
实行街道领导包保各村、各社区,各村、各社区班子成员包片,网格人员、物业公司包点的三级包保责任制。各村、各社区负责将本辖区包保责任方案及时报送街道禁放办。
(五)严查违法燃放行为。建立公安部门为主、社区(村)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对违法燃放高发区域的日常巡逻,对巡逻发现和市民举报的违法燃放行为迅速反应、及时查处,公安、城管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依法予以处罚,实行一案多查,顶格处理。对发现的违规燃放行为,一律对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并予以曝光,对阻碍执法的行为要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宾馆酒店门前违规燃放的,对其主要负责人一律带至公安机关予以留置审查,并处以罚款1000元,公开予以曝光。在小区内违规燃放的,对物业公司处以罚款1000元,公开予以曝光并降低其资质等级。对已经燃放的,要将信息推送到街道禁放办,依据包保责任进行追责。
(六)开展专项行动。街道禁放领导小组组织禁放区成员单位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方案另行下发。
(七)加强督查问责。
1、开展督导检查。街道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督导检查各村、各社区、各物业公司禁放工作组织部署、责任落实、宣传发动、执法查处、工作保障等方面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层层压实责任。街道党政负责人,村、社区党政负责人是本辖区禁放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党政同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禁放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办公和生活区域内不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违禁行为。街道和各村、各社区签订责任书;村、社区与网格责任人员签订责任书。
3、建立问责制度。发生第一次违规燃放的,对网格责任人员村、社区分管人员给予200元罚款,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全街道通报,并报送区禁放办;发生第二次违规燃放的,责令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街道包保领导作出深刻检查,全街道通报,并报送区禁放办,给予200、500元罚款。
在禁放管理工作中负有责任的公安、安监、城管等工作人员不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职责的,予以问责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对禁放工作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动作缓慢的,导致辖区发生发生大面积违法燃放、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启动问责机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党员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重处理。对违反禁放规定的党员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相关负有禁放监管职责部门要将查明的违规事实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需要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的,由街道上报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街道上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理。对教育引导、监督管理不力,导致本单位和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发生违反禁放规定行为,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八)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禁放管理,对实名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首名举报人上报区禁放办分别给予3000、2000、2000、1000、500元奖励。举报奖励的具体办法另行下发。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8日之前)
1、印发《塘西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塘西街道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动员大会;
2、各村、各社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层层动员和部署。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18日-25日)
1、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
2、组织对禁放区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会同区相关部门依法取缔违法销售网点;会同区相关部门依法撤回、注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3、加强对现有限放区域的巡查值守,严厉查处违法燃放行为,为全面禁放打好扎实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31日)
1、在“五一”期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2、开展烟花爆竹销售集中整治,会同区相关部门依法取缔禁放区内所有销售网点;
3、严格落实禁放工作“八项措施”,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四)长效管理阶段(自6月1日起)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多种监管办法,巩固工作成果,确保不反弹。一是每周召开一次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和考核结果,明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二是健全考核机制;三是抓好跟踪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成立塘西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塘西派出所,由街道分管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塘西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禁放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各村、各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确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统筹做好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各村、各社区。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社区(村)突出禁放宣传工作,有效管控、处置违法燃放行为。督导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宣传、引导、监督,发现和劝阻违法燃放行为,组织属地管理或者服务区域的居民、村民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宾馆酒店等单位,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公约,并监督实施。
2.街道禁放办。负责常态化做好禁放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禁放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3、街道综治办。负责将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对各村、各社区进行督查考核。
4.街道文明办。负责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城区、文明单位考评内容,并进行目标管理考核。会同塘西派出所发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5.塘西派出所。作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发布禁放公告,明确禁放区域、违法燃放法律责任、举报方式和奖励等事项。负责督促辖区宾馆做好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塘西派出所要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禁放管理工作。
6.街道安环办。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清理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依法查处主城区非法生产、销售行为。规范管理禁放区内所有工程工地、开发企业的奠基、封顶等各类庆典活动;督促禁放区内工程工地、开发企业执行禁放规定。
7.城管中队。依法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依法查处因燃放烟花爆竹毁坏城市绿化、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未及时清扫燃放废弃物、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等行为,积极配合开展禁放宣传工作。
8.街道物管办。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禁放宣传、制止和报警取证等工作。
9.市场监管所。采取有效方式,向新办企业、商户宣传禁放规定,告知新开业企业、商户开业不得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督促、强化酒店(餐饮单位)禁放宣传工作;督促其通过签订合同、责任书等方式,约束各类餐饮预订者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村、各社区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实工作方案、推进计划,坚持做到常态管理不放松,明确职责抓落实,确保禁放工作强力开展、持续推进。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各社区、各单位要加强禁放工作的情况收集,包括各社区(村)和本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的巡查执法情况;街道禁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收集本条线工作情况。相关情况及时报送街道禁放办,街道禁放办及时报区禁放办。
附件1:塘西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塘西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包保责任表(街道级)
附件1
塘西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确保《马鞍山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花山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顺利实施,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塘西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许迎春 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吕虎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孙晓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武装部长
汪国庆 街道党工委成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 昱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建平 塘西派出所
王宏春 塘西市场监管所
鲁 璐 街道司法所
成 员: 胡玉荣 街道党政办
童海波 街道综治办
潘敬菊 街道文明办
汤晓勇 街道安环办
阮诗超 街道物管办
陈晓红 街道经济办
杨声云 街道城管中队
陈升玉 同意村
谢志兵 团结村
周德林 高潮村
许清明 钟村社区
高大伟 宁南社区
开远霞 南塘社区
哈玮清 金安社区
吴祥娟 塘岔社区
芦 华 绿洲社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塘西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汪国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塘西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包保
责任表
街道级
|
序号 |
名 称 |
包保领导 |
责任人 |
|
1 |
同意村 |
孙晓军 |
杨飞鸿 陈升玉 |
|
2 |
团结村 |
汪国庆 |
周昌宝 谢志兵 |
|
3 |
高潮村 |
孙晓军 |
周德林 |
|
4 |
钟村社区 |
刘 昱 |
杨 霞 许清明 |
|
5 |
宁南社区 |
汪国庆 |
施宗稳 高大伟 |
|
6 |
南塘社区 |
汪国庆 |
张成兰 开远霞 |
|
7 |
金安社区 |
刘 昱 |
马春艳 哈玮清 |
|
8 |
塘岔社区 |
刘 昱 |
胡宏英 吴祥娟 |
|
9 |
绿洲社区 |
孙晓军 |
徐家英 芦 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