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64912/201810-00042 | 信息分类: | 政策/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塘西街道 | 文 号: | 塘街〔2018〕91号 |
| 成文日期: | 2018-10-19 | 名 称: | 关于印发花山区塘西街道社区(村)食安办及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8881786 | 关 键 词: | 考核办法 |
| 政策咨询机关: | 陈吕虎 |
| 索 引 号: | K16364912/201810-00042 |
| 信息分类: | 政策/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塘西街道 |
| 文 号: | 塘街〔2018〕91号 |
| 成文日期: | 2018-10-19 |
| 名 称: | 关于印发花山区塘西街道社区(村)食安办及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考核办法 |
| 政策咨询机关: | 陈吕虎 |
| 政策咨询电话: | 8881786 |
各社区(村):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基层食安办,食品药品安全“四员”的管理工作,落实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的要求,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规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社区(村)食品药品安全“四员”
二、考核内容
社区(村)食安办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工作部署、机构建设、经费保障、协调配合、日常工作、宣传教育、资料档案等方面。
三、考核方式
考核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采取平时检查、集中考核、察看记录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责任。
2.考核结果将纳入区对社区(村)和村(社区)两级年度综合目标和领导班子考核,分值不低于2分。
附件:花山区社区(村)食安办及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工作考核办法
花山区塘西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