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64787/201811-00209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咨询/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湖东街道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对《湖东路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电话: 8889278 关  键 词: 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机关: 王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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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对《湖东路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346            信息来源:  湖东街道         发布时间:  2018-11-26  11:33

一、办法制定的目的

    1、全面推进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

    2、全面、客观、公正评价政务(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3、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主要是根据《马鞍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马政〔2017〕53号)。

    二、办法制定与街道工作的契合之处

    1、形成全员办“政务公开信息”的需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动性较大,重视程度不高。制定考核办法可以有效动员街道机关、各社区相关人员全程参与政务公开工作。

    2、规范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制定考核办法明确了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的所有重点工作,对于加深政务公开理解、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明确政务公开责任的重要举措。

    三、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政务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策解读情况;政务舆情回应情况;扩大公众参与情况;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公开渠道及方式方法;保障措施和能力建设。

    (三)考核的方式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采取自查自评、第三方机构测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的标准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的量化标准,具体量化考核标准和考核细则由街道党政办根据本办法第二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并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制定和实施。

    (五)考核的结果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六)考核的基本程序

    制定考核方案→街道党政办(政务公开办公室)提前向被考核机关部门、社区发出考核通知→考核组织实施→合成被考核部门、社区得分情况,提出考核意见→街道党政办(政务公开办公室)研究提出考核意见报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批准的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