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64787/201811-0021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咨询/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湖东街道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对《湖东路街道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电话: 8889278 关  键 词: 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机关: 王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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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负责人解读】对《湖东路街道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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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对《湖东路街道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666            信息来源:  湖东街道         发布时间:  2018-11-26  11:34

一、制定在暂行办法的目的

    1、规范街道社区澄清信息的流程、分工、责任,坚决防止多头发布信息、发布不准确信息的情况发生。

    2、防止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严重危害政府公信力且容易引起不良信息传播,误导人民群众决策,干扰百姓正常生活。

    二、暂行办法与街道工作的契合之处

    1、街道、社区面向社区居民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其产生的信息具有公共性和保护公民隐私权益的双重属性。制定本办法让街道切实履行信息完整、准确发布的责任,以规范信息以正视听、定纷止争。

    2、信息传播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街道作为权威信息发布者,其有责任对其发布的信息进行完整解读,对于社会误解或者理解偏差的信息,需要按照信息互动性的要求予以补充说明或更正说明。

    三、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包括的五种情形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3、泄露国家秘密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街道澄清信息遵循的基本原则

    按照发现及时、处置迅速、控制得当、责任落实的原则,履行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义务。

    (三)街道在澄清信息工作中分工

    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坚持街道统一领导,街道党政办负责监督、统筹、协调,街道机关部门、社区依职责澄清,街道纪工委负责监督检查、责任追究。

    (四)街道通过不同渠道发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时的工作操作流程

    1、通过互联网发现本街道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的,应迅速协调公安分局、区科技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澄清内容,采取工作措施;

    2、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发现本街道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的,应迅速上报区委宣传部等部门,明确澄清内容,采取工作措施;

    3、通过手机短信发现本街道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的,应迅速协调公安分局和电信等部门,明确澄清内容,采取工作措施。

    (五)哪些情形下,街道将惩处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发布部门、社区的责任?

     1、在本街道职责范围内公开政府信息不准确的;

     2、未在本街道职责范围内公开政府信息,造成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3、未及时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政府信息的;

     4、对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澄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