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64791877/201812-0004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花山区环保局 文       号: 无编号
成文日期: 2018-12-20 名       称: 花山区贯彻落实安徽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关  键 词: 督察 整改 方案
索  引 号: 764791877/201812-0004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花山区环保局
文       号: 无编号
成文日期: 2018-12-20
名       称: 花山区贯彻落实安徽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关  键 词: 督察 整改 方案

花山区贯彻落实安徽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135            信息来源:  花山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18-12-20  16:04

 

2018年8月9日至9月8日,安徽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进行环境保护督察,9月30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按照《2018年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抓好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立行立改,全面完成,强化责任追究,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巩固和提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繁荣、活力、生态、幸福花山而不懈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按照“重环保、治污染、强机制、创样板”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不落实到位不放过,确保反馈问题解决到位、不解决到位不放过,确保追责到位、不追责到位不放过,确保长效机制建立到位、不建立到位不放过。

(一)全面完成督察问题整改。从讲政治重规矩的高度,把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聚焦督察反馈的9大类26个问题,建立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改彻底、改到位。强化区域、流域、行业共性问题排查整改,全面落实领导包保整改制度,形成高位推动、部门牵头、齐抓共管、群众监督的良好整改氛围。

(二)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确保2018年度,全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市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区PM2.5低于50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18%),PM10浓度及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流域水质优良率达85.71%,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和劣Ⅴ类水体,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三)全面健全环保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对照督察反馈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严格执行《马鞍山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建立问题整改的事先、事中、事后督导核查体系,实现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建立一套保障体系的目标,确保整治达目标,巩固有措施,成效得保障。

三、重点举措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

1.强化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融会贯通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领域和环节。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增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研究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提高责任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全面做好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强化党政同责。自觉扛起政治责任,扎实推动中央及省委部署落地见效,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树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观念,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的有效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优化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科学设置环保考核指标,把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的情况作为政绩考核重要内容,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切实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环保委员会制度化建设和有效运作,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推动工作责任的落实。

3.强化长江大保护。按照省委省政府《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工程,全力打造沿江1公里生态修复样板区、沿江5公里产城一体示范区、沿江15公里城乡融合先行区。

(二)全面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1.按时完成4个时序进度不达标的整改任务。聚焦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等整改任务,按要求完成已关闭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2.从严从实完成问题整改销号。按期完成塘西街道南塘水系整治及周边散乱污企业整治;做好濮塘镇永丽养殖场关停取缔工作。

(三)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采取强力措施,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全区空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完成年度考核目标。

1.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问题整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找准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靶向和重心,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彻底改变大气污染指标PM10、PM2.5“双升”被动局面,确保全区PM2.5浓度在达到年度考核要求,同比有所下降,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上升。

2.切实做好“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改。全面排查摸清“散乱污”企业底数,完善管理台账,纳入清单管理,明确整改原则和整改时限,确保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已排查出的33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制定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清单,持续开展排查整治,确保排查无死角,整治无盲点。

3.强化主城区渣土运输扬尘、餐饮油烟监管。住建、城管等部门对主城区在建工地(含拆迁工地)全面排查,形成被检查工地、检查人、检查所在单位三联签清单。对于发现问题的工地,要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抓好整改督促,并做好巡查记录。按照《马鞍山市关于推行使用新型环保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的方案》全面推行符合标准的新型环保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重污染天气期间对重点区域实施“封土行动”。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对全区餐饮店油烟直排和露天油烟烧烤现象开展全面调查摸排,完善“一店一档”“一户一策”工作,对违规排放现象“零容忍”,督促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做好维护,确保正常使用运行。

(四)着力提升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1.着力解决黑臭水体返黑返臭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进行整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开展全区污水、排水体制顶层设计,研究制定雨污分流、市政污水设施、配套管网完善、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等长效治理方案,充分发挥国家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优势,统筹实施“河道整治工程、水污染源控制工程、水质净化工程、生态系统构建工程、水资源配置及水系控制工程”6大工程,2018年完成全区80%以上黑臭水体治理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2.完善河长制和“一河一策”工作。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一河一策”,制定每条河流治理方案,分年度实施。加快河长制信息系统建设,利用信息化和人工巡查结合的方式,杜绝污水、垃圾入河。完善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验收制度。对照生态环境部和住建部黑臭水体治理相关规定,对 “一河一策”进行补充完善。

(五)加快解决固废污染问题

1.全面彻底推进排查整治。继续实施“清废”专项行动,按照“控源头、查输运、堵落地、奖举报、严打击、重问责”的思路,集中开展沿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固体废物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全面摸清我区固废存量和污染现状,决不放过任何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隐患,2018年底前,彻底清除沿江1公里范围内堆存的固体废物。坚持“四联签”制度,落实废物清理、溯源调查、责任追究等措施。

2.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分认识我区危险废物方面存在的环境安全风险,加强源头控制和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消除环境隐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强化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律和守法意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逐步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交通运输、安监、公安、商务、环保等部门加强配合协作,强化对危险废物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3.着力消除部分企业固废污染问题。落实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措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禁止固体废物随意排放、倾倒。

(六)积极消除沿江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优化产业布局。严格项目生态环境准入,1公里内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以外的项目 “一律不批”,2020年前现存不符环境准入条件的企业全部有计划、分步骤的实施搬迁。再次摸排完善全区沿江化工企业名单,确保化工企业不漏报、少报、瞒报,建立沿江化工企业排查工作长效机制,推进“三无”整治专项行动,2018年底实现沿江1公里范围内无环保不达标企业,无非法码头,无不达标排污口。积极落实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重点实施1公里、5公里范围内煤焦化、造纸、农药、电镀等行业的清洁化生产改造,加强沿江化工企业环境风险管控,全面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七)切实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1.加快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治理。组织农业部门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再次进行全面摸排统计,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管控,防止反弹。按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和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简称“两率”)控制指标目标任务。严格畜禽养殖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引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2.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年底前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成。2019年,继续完善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2020年,全面发挥效用。

(八)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1.及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废弃采场、排土场、关闭后的选矿厂遗留场地环境整治专项检查,摸清底数、分类治理。成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领导小组,统筹属地范围内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各项工作。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百日攻坚”活动,加快推进有关项目的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对单销号等工作。

2.彻底解决自然保护地问题。做好濮塘风景区历史遗留的采选矿场或企业问题整改工作。

(九)加大精准追责问责力度

强化环保领域责任追究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施精准问责,以严格的追责问责倒逼环保职责的落实,全面推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始终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提高环保领域责任追究的效果,开展重点问题线索督查督办,推动环保问题整改,对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严肃问责,加大环保领域违纪问题查处通报曝光,充分发挥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问责力度,严格厘清责任主体,提高问责精准度。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环委会作用,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领导和统筹。各级各部门要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各街道和区直部门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区环委办对省反馈问题的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各责任单位定期开展后督察,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加大考核力度,将整改工作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的重要依据。

(三)严肃责任追究。加大整改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依法依纪,追究到位。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约谈和通报;对整改不彻底、屡次出现反弹的,进行警告和曝光;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按照《马鞍山市突出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行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及时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认真做好环保督察整改相关政策解读,及时总结问题整改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整改、监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