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485409321/201812-0001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城管执法局 文       号: 花城管委办〔2018〕10号
成文日期: 2018-10-12 名       称: 关于印发《花山区建筑垃圾运输车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8885299 关  键 词: 政策
政策咨询机关: 甘礼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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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城管执法局
文       号: 花城管委办〔2018〕10号
成文日期: 2018-10-12
名       称: 关于印发《花山区建筑垃圾运输车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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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机关: 甘礼成
政策咨询电话: 8885299

关于印发《花山区建筑垃圾运输车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691            信息来源: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8-10-12  10:37

 

关于印发《花山区建筑垃圾运输车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塘镇,各街道、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渣土(垃圾)运输管理,防止扬尘污

 

染,维护城市环境,按照《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初步反馈

 

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要求,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

 

发马鞍山市关于推行使用新型环保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方案的通

 

知》(马政办秘〔2018〕113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方

 

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源头治理、标本兼治、依法严管”的总体思路,实行

 

“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负责、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全

 

面掌握全区渣土车底数,强化防尘抑尘措施,切实解决现有老式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超载超限、抛洒滴漏、日常监管存

 

在盲区、运输普遍无覆盖、车辆均未安装 GPS 定位系统,防尘抑

 

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实现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化、环保化,营造更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目标任务

 

1.全力配合市级部门,按照《马鞍山市关于推行使用新型环

 

保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的方案》(马政办秘[2018]113 号),全面推

 

行符合《建筑垃圾运输车技术条件》(DB34/T2417-2015)标准的

 

新型环保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包含 GPS 定位功能,采用全覆盖

 

式电动密闭装置,到 2018 年 10 月 31 日起,严格查处禁行区内旧

 

式运输车辆,从 2019 年 2 月 1 日起,主城区范围内建筑垃圾运输

 

一律由新型环保车承运,严禁硬质大盖车运输。

 

2.加大建筑工地现场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出入口冲

 

洗平台和冲洗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做到货运车辆出场必密闭、必

 

冲洗,净身出场。

 

3.加大路面货运车辆的查处力度。严查散装货运车辆的密闭

 

覆盖、抛洒滴漏等问题,消除道路扬尘。

 

4.加大渣土消纳场的现场监管。实行围挡封闭,出入口道路

 

采取硬化处理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严格花山区建筑垃圾处置场

 

准运手续。

 

5.提高道路保洁和冲洗降尘精细化作业水平。推广先进的组

 

合式机械洗扫作业模式,提高作业效率,加大清扫频次,有效降

 

低和控制路面扬尘,时限道路无积尘、见本色。

 

6.建立大气扬尘污染治理调度工作机制,实行夜间巡查,全

 

时段管理制度。

 

(分管责任部门:区政府;督察责任部门:区城管执法局、

 

区住建委,直接责任部门:濮塘镇,各街道;验收责任部门:区

 

环保局)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

 

府副区长张雷同志任组长,区城管执法局曹云同志任副组长,区住

 

建委,交警花山大队、交警楚江大队、交警秀山大队,濮塘镇 、

 

各街道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

 

执法局,陈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8885579。

 

四、责任分工

 

(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

 

经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处置、运输。

 

2.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牵头协调各部门按时间节点落实工作

 

任务。

 

3.全力配合市级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新购新型环保智能建筑垃

 

圾运输车进行核查。

 

4.配合市级做好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的规划选址工作,

 

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项目。

 

5.联合花山交警大队,对新型环保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的车

 

《建筑垃圾准运证》、《禁行区通行证》等进行核查。

 

6.负责洒水降尘、道路冲洗及日常清扫保洁。

 

7.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二)交警花山、楚江、秀山大队。

 

参加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建筑垃圾运输车交通违法行

 

为的查处力度。

 

(三)濮塘镇、各街道。

 

1.配合做好辖区内推广使用新型环保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的工作。

 

2.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日常巡查管控工作,建立

 

工作台帐,摸清底数。

 

3.参加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四)区住建委。

 

1.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工地渣土(垃圾)交

 

由无建筑渣土处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置;

 

2.明确建筑工地必须符合文明施工要求,路面硬化、冲洗平

 

台、喷淋设施、出入口保洁等防尘抑尘措施执行到位,上路车辆

 

必须没车冲洗,杜绝车轮带泥上路;

 

3.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工地硬件设备验收工作,包括渣土施工

 

作业过程中路面的硬化措施是否到位、车辆冲洗平台的设置是否

 

合理、喷淋设置是否到位、人工冲洗和保洁人员是否达标等;

 

4.参加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五、阶段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8 日)。

 

1.召开动员会。

 

2.加强新闻媒体宣传。

 

3.向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大力宣传新型环保智能建筑垃圾运输

 

车。

 

(二)集中整治阶段(

 

2018 年 10 月 9 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

 

1.组织联合执法,加大对禁行区的检查执法力度,从严查处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

 

2.重点加大工地周边,外围道路等区域的展道路水洗和日常洒水降尘,清扫保洁工作。

 

(三)长效管理阶段(

 

2019 年 2 月 1 日起)。

 

对主城区范围内所有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重点查处,禁

 

止硬质大盖车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工作,全面施行建筑垃圾运输智

 

能化、环保化。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

 

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采取项目化的方式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与协调

 

配合,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

 

重难点问题。

 

(三)积极整治,严格执法。行政执法队伍在专项整治工作

 

中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秩序、非法从事建筑

 

垃圾运输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强化督查,严格问责。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全过

 

程跟踪督查。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

 

实施问责,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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