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1907-00039 | 信息分类: | 部门解读/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信息公开网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部门解读]《关于2019年区政府负责同志领衔办理区人大议案和重点建议、区政协重点提案的通知》的解读 | |
| 关 键 词: | 议案、提案 | ||
|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1907-00039 |
| 信息分类: | 部门解读/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信息公开网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部门解读]《关于2019年区政府负责同志领衔办理区人大议案和重点建议、区政协重点提案的通知》的解读 |
| 关 键 词: | 议案、提案 |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区人大议案和重点建议、区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结合区政府负责同志分管联系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确定了2019年区政府负责同志领衔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重点建议、政协委员重点提案的具体安排。
二、具体要求
1、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大议案和重点建议、区政协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办理方案,完善办理机制,分解工作任务,严格办理程序,扎实办理好议案、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
2、主、会办单位间要加强沟通联系,主办单位主动牵头,会办单位积极配合、不推诿扯皮,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3、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保持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严格落实“办前拜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的“三见面”制度。
三、相关要求
1、对于答复意见,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针对议案、重点建议及重点提案内容逐条答复。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报送区政府领衔办理的负责同志审示后,再按办理要求规范答复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
2、年度办理工作完成后,承办单位要将议案、重点建议及重点提案办理情况书面报送区政府负责同志,并抄送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