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92866310/201909-00092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花山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马花市监函〔2019〕2号
成文日期: 2019-09-11 名       称: 区市监局关于对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号议案转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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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92866310/201909-00092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花山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马花市监函〔2019〕2号
成文日期: 2019-09-11
名       称: 区市监局关于对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号议案转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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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监局关于对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号议案转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447            信息来源:  花山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9-09-11  15:18

 

孙家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学校食堂食盐安全保护广大学生身体健康的议案》收悉,我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听取了代表的建议,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花山区学校食堂整体情况

花山区共有学校托幼机构食堂65所,其中托幼机构食堂61所,小学食堂2所、中学食堂2所。学校、托幼机构食堂65所均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率100%;实施明厨亮灶单位数65家,明厨亮灶完成率100%;除3所中小学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外,其余62所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都是自己经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一)、高度重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以防控学校食堂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为主要目标,组织辖区内各学校、托幼机构深入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坚决防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件。自查内容包括:是否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到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学校食堂有无使用上学期剩余已变质、过期的食品原料以及米、面、油、调味品盐类、酱油等采购索证索票台账、验收制度及登记情况、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及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留样管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专项检查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重责任、强监管的理念每年开展春季、秋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覆盖率100%。今年4月份,开展了对食用盐专项检查。经查,我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用盐均采购于超市,进货渠道规范,索证索票齐全,验收和台账登记完整。

(三)、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建立完善索证索票、台账登记、进货查验记录;大米、面粉、食用油、肉及肉制品等大宗食品原料与预包装食品、调味品盐类等100%可溯源,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2018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启用《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表》、《食品留样记录表》等相关记录表,规范学校、托幼机构原料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制度。

(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稳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监管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监督抽检和行政处罚等情况,不断完善监管数据,分析评价信用等级,并实行动态分类分级监管。

(五)、规范引导,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召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会议、专项检查中面对面等形式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工作,督促学校切实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三、拟采取的措施

根据您的提议,我们更深切的认识到食盐作为加工制作食品原料的重要性。在经过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盐安全管理工作的代电话通知》下发到辖区托幼机构、学校食堂,认真做好食盐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学校食堂食盐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进一步提高对食盐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广大青少年学生是碘缺乏危害防治的重点人群,学校食堂是保障食盐安全的重点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校园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亚硝酸盐销售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强《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各学校食堂负责同志要把食盐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从采购、查验登记、使用等各环节入手,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把好关,履好责。

(二)、进一步加强对食盐采购的安全管理。明确各单位要严格采购程序和要求,严把食盐进货关。各托幼机构、学校食堂在采购食盐时,应当要求供应商出具溯源资料: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票据;具有资质的盐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批次产品质检报告;国家颁发的食盐批发许可证。杜绝不合格食用盐流入学校食堂。

(三)、加强与市盐业公司沟通联系。改进完善食盐供应配送方式,加强监管检查,做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控、责任可追究,确保学校食堂食盐安全。

  感谢您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邵学保                联系电话:2366691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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