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64955/201910-00023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教育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教育局 | 文 号: | 花教秘〔2019〕14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0-12 | 名 称: | 关于转发《马鞍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收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8886717 | 关 键 词: | 义务教育 改善贫困地区 |
| 政策咨询机关: | 吴卫民 |
| 索 引 号: | K16364955/201910-00023 |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教育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教育局 |
| 文 号: | 花教秘〔2019〕14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0-12 |
| 名 称: | 关于转发《马鞍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收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义务教育 改善贫困地区 |
| 政策咨询机关: | 吴卫民 |
| 政策咨询电话: | 8886717 |
花教秘〔2019〕14号
关于转发《马鞍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面
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
条件项目收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巩固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成果,确保全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全部达标,现将《马鞍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面改造贫困地区义务 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收尾有关工作的通知》(马 教秘〔2019〕8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全面改薄收 尾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请各校对照文件要求进行全面改薄工作“回头看”,按照“底线要求”实地督导评估要点,全面开展自查工作,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并将自查问 题和整改情况于2019年5月底报区教育局。
2.上报自查出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因瞒报、漏或被 上级部门检查出重大问题的将严格追责,并纳入年度综合 考核内容。
3.区教育局根据各校自查的情况,将组织多部门参 加的核查小组,进行核查,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特此通知。
附件:“20条底线要求”实地督导评估表
2019年4月19日
马教秘〔2019〕82号
马鞍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
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项目收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扫尾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9)1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回头看”
请各县(区)对照文件要求进行全面改薄工作“回头看”,并把落实情况于2019年4月23日前经县(区)教育局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教育局,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二、立即进行自查互查
1.各县(区)全面自查
4月26日前,各县区要对照附件2中“底线要求”实地督导评估要点,全面完成自查工作。要根据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分布情况,组织成立若干自查小组,覆盖辖区内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市示范园区辖内中小学由当涂县负责督查;市外国语学校由花山区督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订问题清单,确定整改期限,并报同级县(区)政府。
2.县(区)间交叉互查
4月30日前,由县(区)分管副局长带队,进行交叉互查,具体分组为:和县、含山县为一组;当涂县、博望区为一组;花山区、雨山区为一组,具体时间及安排各组自定。检查组采用看 自查材料及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的学校不少于应达标校数的30%。
近期,教育部全面改薄办将对“20条底线要求”开展核查,省也将采取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请各县(区)教育局要认真对待自查和互查,严禁流于形式走过场,自查和互查结果经县(区)教育局主要领导签字后于5月6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备案,因瞒报、漏报或被上级部门检查出重大问题的将严格追责,并纳入年 度综合考核内容。
3.市级重点抽查
市教育局根据县(区)自查、互查情况,将组织专门人员, 由局领导带队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扫尾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9)174号)
2.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底线要求”实地督导评估要点
马鞍山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7日
(联系人:夏广峰,联系电话:2483670)
皖教秘〔2019〕174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面改善贫困
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项目收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巩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工作成果,全面核查并确保“20条底线要求”全部达标、不反弹,根据全国改薄办要求,现就做好全面改薄扫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组织回头看。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是缩小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各地要组织一次全面改薄工作“回头看”,主要包括:三部委部署文件(教基一〔2013〕10号)中有关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全面改薄五年工程规划的完成情况,全面改薄主要任务目标实现情况,学生、家长、教师对全面改薄工作满意度情况。同时,要把五年来历次督查督办、绩效评价和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作为重点,梳理成问题清单,认真组织“回头看”,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逐一销号管
理,确保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各地整改落实情况,请各市教育局于4月25日前以公函形式报省教育厅项目办。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达到底线要求。各地要突出全面改薄工作重点,对照标准化要求,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进行补缺补差。要把三部委办公厅制定的全面改薄“20条底线要求”,作为必须完成的建设内容,采取县(区)“拉网式”自查、市级组织交叉互查、随机抽查,夯实搞准。省级将采取随机抽查、“三人小组”暗访和包干互查等方式进行核查。各地要将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和9个深度贫困县作为重中之重,由各市教育局组织力量采取一对一的方式,直接负责“20条底线要求”达标审核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导所属县教育主管部门研究解决,决不让一个贫困县掉队,有效服务于“控辍保学”目标最终实现。
三、严格竣工验收,确保建设质量达标。加大竣工项目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规范竣工验收工作,新建校舍甲醛等空气质量必须符合建筑行业相关标准,切实把好最后一道质量关,确保学校建设或改造一所、验收合格一所、质量达标一所。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已交付使用的,要立即停止使用,补办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再交付使用。所有验收合格的项目,都要按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统一注明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等内容。
安徽省教育厅
2019年4月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2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底线要求”实地督导评估要点
1.消除D级危房。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评估要点:无D级危房,D 级危房必须全部拆除,或封存停用且不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2014年“全面改薄”项目实施后新建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类别进行建设,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满足综合防灾要求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
2.校舍楼梯。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楼梯坚固耐用,护栏坚固耐用。
评估要点:2014年“全面改薄”项目实施以前建设的校舍,
如满足学生上下楼梯无拥挤现象、应急疏散通道不存在安全隐患等条件,多层校舍仅有1部楼梯也视为达标;2014年“全面改薄”项目实施后新建的校舍,楼梯设置要求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规定。
3.室内安全。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 体,室内无裸露电线,窗台的高度符合安全标准。
评估要点:教学和生活用房室内外墙面平整,无钢筋等明显
尖锐突出的物体,室内电线的导线无裸露现象,无触电等安全隐患。教室、宿舍窗台高度符合安全标准,不存在松动、缺失、损毁和其他安全安全隐患。
4.室内采光照明。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评估要点:普通教室等教学用房应设置人工照明,自然光线不足时有可用的人工照明补充且亮度适宜学生阅读视为达标。
5.课桌椅。实现1人1桌1椅(凳)。
评估要点:单人桌(椅)每套坐一名学生,双人及以上桌(椅)每套坐学生人数不多于桌(椅)设置的座位数,课桌椅配备符合相应年龄阶段学生的身体生长要求。
6.黑板。按国家标准配置满足教学要求的黑板。
评估要点: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对黑板的材质不做硬性要求,黑板配备尺寸满足教室教学实际需求即可,以电子白板、具备书写功能的大尺寸平板电视等设备替代黑板功能的,全部视为达标。
7.升旗条件。设置旗台、旗杆,按要求升国旗。
评估要点:学校设置旗台、旗杆,对旗杆材质不做硬性要求,但要确保旗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安全隐患,旗杆上悬挂国旗,满足上述条件即视为达标。
8.体育活动条件。具备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 设备,有利于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体育活动。
评估要点:占地面积充足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环形跑道田径场或直跑道,同时配套体育活动器械;占地面积相对不足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篮球场、排球场等运动场地,同时配套体育活动器械;占地面积严重不足的学校,对运动场地不做硬性要求,但必须因地制宜的设置乒乓球桌、单杠、双杠等器械设施,只要学校配备了能够开展体育活动的场地或器械,且基本满足学生日常的体育活动需求,即可视为达标。
9.围墙围栏。因地制宜设置满足校园安全需要的围墙或围栏。
评估要点:对围栏或围墙的材质不做硬性要求,围墙、围栏设置能够满足校园安全需要即视为达标。
10.新增图书。新增图书为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正版图书,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和图书使用频率合理确定。
评估要点:小学生均图书不低于15册,初中生均图书不低于25册,复本量能够基本满足学校学生读书和借书需求;2014年“全面改薄”项目实施后的新增图书为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正版图书。
11.多媒体教室。有可供开展多媒体教学的教室。
评估要点:每所学校至少有一间多媒体教室(包含配套多媒体设备的普通教室),配备可用的多媒体设备,满足学校日常多媒体教学的功能需求;录播教室、多功能报告厅等具备多媒体功能的用房,均属多媒体教室范畴。
12.宿舍位置。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评估要点:学生宿舍位置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即视为达标。
13.寄宿生床位。实现寄宿生1人1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
评估要点:保证寄宿学生一人一床位,床铺应牢固结实,床面的长度和宽度满足年龄阶段学生需求,双层床应安装有安全可靠的梯子和抓(扶)手,上层床位必须安装合格的护栏。
14.就餐条件。寄宿制学校或供餐学校具备食品制作或加热条件,满足学生就餐需要。
评估要点:一般学校可配备适用的食品加热设备、器具;有食堂的学校采取食堂供餐模式为学生提供餐食;无食堂的学校采取建设伙房、购置加热柜、保温台等方式,基本保障学生就餐需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不吃冷饭菜。
15.开水供应设施。配备开水供应设施设备。
评估要点: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保能够为学生提供符合饮用水安全标准的水源,即可视为达标。学生不得直接饮用自来水、蓄水池等水源,此类水源须加热后为学生提供饮用开水;直饮水、桶装纯净水等可供学生直接饮用的水源,无加热设备也可视为达标。
16.厕所设置。新建校舍一般设置水冲式厕所。厕位够用,按1:3设置男女蹲位。旱厕应按学校专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
评估要点:2014年“全面改薄”项目实施后新建的厕所,生均厕所面积符合《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校舍一般设置水冲式厕所,旱厕应按学校专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无新建厕所的学校,原有厕所的蹲位能够基本满足学生课间入厕需求,不出现排长队现象,学生能在课间解决如厕问题即视为达标;对1:3设置男女蹲位的标准不做硬性要求。
17.淋浴设施。除特别干旱地区外,寄宿制学校应设置淋浴设施。
评估要点:有条件的地方,寄宿制学校应按实际需求设置淋浴设施;干旱地区、高寒地区等特殊地区的寄宿制学校淋浴设施不做硬性要求,可视为达标。
18.应急设施。配置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设置明显的疏散 标志。
评估要点:学校教学和生活用房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教室、宿舍、餐厅及公共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等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具,具体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19.监控急救设施。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宿舍区配备急救箱。
评估要点: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中,中长期保留的学校每校一套,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不要求全覆盖无死角)装设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短期保留的学校不做硬性要求;急救箱每个
宿舍(区)楼一套,急救箱应配备体温计、血压计、镊子、手电筒等器械,应配置学生常用药品(非处方)。
20.消除超大班额。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评估要点:学校不存在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
备注:1.本细化标准中所指的学校,除特殊说明的情况外,均包含教学点。2.对于“底线要求”内容不在学校办学条件范围内的,一律视为达标。如:非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宿舍、寄宿床位、淋浴设施等“底线要求”全部视为达标;无供餐需求学校的食堂建 设、食品制作或加热条件等“底线要求”全部视为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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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条底线要求”实地督导评估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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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20条底线 |
要求 |
评估要点 |
达标 情况 |
存在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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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除D级危房 |
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 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 灾要求。 |
无D级危房,D级危房必须全部拆除,或封存停 用且不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2014年“全 面改薄”项目实施后新建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类别进行建设,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 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 污染超标的地段,满足综合防灾要求及《建筑抗震 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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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校舍楼梯 |
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 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 30度,楼梯坚固耐用,护栏坚固耐用。 |
2014年“全面改薄”项目实施以前建设的校舍,如满 足学生上下楼梯无拥挤现象、应急疏散通道不存在 安全隐患等条件,多层校舍仅有1部楼梯也视为 达标;2014年“全面改薄”项目实施后新建的校舍, 楼梯设置要求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50099)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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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室内安全 |
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 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窗台的高度符 合安全标准。 |
教学和生活用房室内外墙面平整,无钢筋等明显尖 锐突出的物体,室内电线的导线无裸露现象,无触 电等安全隐患。教室、宿舍窗台高度符合安全标准, 不存在松动、缺失、损毁和其他安全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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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室内采光照明 |
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
普通教室等教学用房应设置人工照明,自然光线 不足时有可用的人工照明补充且亮度适宜学生阅读视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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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课桌椅 |
实现 1人 1桌 1椅(凳)。 |
单人桌(椅)每套坐一名学生,双人及以上桌(椅) 每套坐学生人数不多于桌(椅)设置的座位数,课桌椅配备符合相应年龄阶段学生的身体生长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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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黑板 |
按国家标准配置满足教学要求的黑板。 |
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对黑板 的材质不做硬性要求,黑板配备尺寸满足教室教学实际需求即可,以电子白板、具备书写功能的大尺寸平板电视等设备替代黑板功能的,全部视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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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升旗条件 |
设置旗台、旗杆,按要求升国旗。 |
学校设置旗台、旗杆,对旗杆材质不做硬性要求,但要确保旗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安全隐患,旗杆上悬挂国旗,满足上述条件即视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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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体育活动条件 |
具备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利于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体育活动。 |
占地面积充足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环形 跑道田径场或直跑道,同时配套体育活动器械;占 地面积相对不足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篮球 场、排球场等运动场地,同时配套体育活动器械;占地面积严重不足的学校,对运动场地不做硬性要 求,但必须因地制宜的设置乒乓球桌、单杠、双杠 等器械设施,只要学校配备了能够开展体育活动的 场地或器械,且基本满足学生日常的体育活动需求,即可视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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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围墙围栏 |
因地制宜设置满足校园安全需要的围墙或围栏。 |
对围栏或围墙的材质不做硬性要求,围墙、围栏设置能够满足校园安全需要即视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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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增图书 |
新增图书为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正版图书,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和图书使用频率合理确定。 |
小学生均图书不低于15册,初中生均图书不低于 25册,复本量能够基本满足学校学生读书和借书需求;2014年“全面改薄”项目实施后的新增图书为适 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正版图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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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多媒体教室 |
有可供开展多媒体教学的教室。 |
每所学校至少有一间多媒体教室(包含配套多媒 体设备的普通教室),配备可用的多媒体设备,满 足学校日常多媒体教学的功能需求;录播教室、多功能报告厅等具备多媒体功能的用房,均属多媒体 教室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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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宿舍位置 |
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
学生宿舍位置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即视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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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寄宿制床位 |
实现寄宿生1人1床位, 消除“大通铺”现象。 |
保证寄宿学生一人一床位,床铺应牢固结实,床 面的长度和宽度满足年龄阶段学生需求,双层床应安装有安全可靠的梯子和抓(扶)手,上层床位必须安装合格的护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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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就餐条件 |
寄宿制学校或供餐学校具备食品制作或加热条件,满足学生就餐需要。 |
一般学校可配备适用的食品加热设备、器具;有 食堂的学校采取食堂供餐模式为学生提供餐食;无食堂的学校采取建设伙房、购置加热柜、保温台等方式,基本保障学生就餐需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不吃冷饭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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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开水供应设施 |
配备开水供应设施设备。 |
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保能够为学生 提供符合饮用水安全标准的水源,即可视为达标。学生不得直接饮用自来水、蓄水池等水源,此类水源须加热后为学生提供饮用开水;直饮水、桶装纯净水等可供学生直接饮用的水源,无加热设备也可视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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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厕所设置 |
新建校舍一般设置水冲式厕所。厕位够用,按1:3设置 男女蹲位。旱厕应按学校专 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 |
2014年“全面改薄”项目实施后新建的厕所,生均 厕所面积符合《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 109-2008),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校舍一般设置水 冲式厕所,旱厕应按学校专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 无新建厕所的学校,原有厕所的蹲位能够基本满足 学生课间入厕需求,不出现排长队现象,学生能在 课间解决如厕问题即视为达标;对1:3设置男女蹲位的标准不做硬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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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沐浴设施 |
除特别干旱地区外,寄宿制学校应设置淋浴设施。 |
有条件的地方,寄宿制学校应按实际需求设置淋 浴设施;干旱地区、高寒地区等特殊地区的寄宿学校淋浴设施不做硬性要求,可视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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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应急设施 |
配置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 设置明显的疏散标志。 |
学校教学和生活用房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教室、 宿舍、餐厅及公共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楼梯间等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及应 急照明灯具,具体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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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监控急救设施 |
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安 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宿舍区配备急救箱。 |
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中,中长期保留的学校每校 一套,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不要求全覆盖无 死角)装设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短期保留的学校 不做硬性要求;急救箱每个宿舍(区)楼一套,急 救箱应配备体温计、血压计、镊子、手电筒等器械:应配置学生常用药品(非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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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消除超大班额 |
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
学校不存在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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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细化标准中所指的学校,除特殊说明的情况外,均包含教学点。
2. 对于“底线要求”内容不在学校办学条件范围内的,一律视为达标。如:非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宿舍、寄宿床位、淋浴设施等“底线要求”,非寄宿制学校全部视为达标;无供餐需求学校的食堂建设、食品制作或加热条件等“底线要求”全部视为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