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72392/201910-00177 | 信息分类: | 部门解读/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花山区住建局局长计明:关于《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的解读 |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6766 | 关 键 词: | 负责人解读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住建局 |
| 索 引 号: | 003072392/201910-00177 |
| 信息分类: | 部门解读/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花山区住建局局长计明:关于《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的解读 |
| 关 键 词: | 负责人解读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住建局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6766 |
为更好贯彻省政府办公厅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相关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管网、办网意识,进一步做好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审核工作,保守国家机密,现就《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解读如下: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要求,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政治引领,站稳政治立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建好管好政府网站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把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审核,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二是把好信息审核关口。严格遵循“谁审核、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府网站及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发布的信息要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凡发布信息中含有敏感信息和重要表述内容的,要反复核校,确保内容准确、表达规范。杜绝秘密级以上信息、不宜公开的信息、与工作无关信息、虚假信息上传网站。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部门信息员是区政府网站及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和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报送至区政府网站及政务公开信息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报。重要信息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不履行保密审查、审批手续,擅自提供或发布涉密信息的,或保密审查不严、走过场,造成泄密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凡向区政府网站及政务公开提供或发布信息,须履行如下审查、审批程序:
(一)信息人员拟定发布信息内容并填写《花山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三级审核表》。
(二)部门负责人审核,重点是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是否涉密等进行审核。
(三)各部门拟发的信息由信息审核负责人审核签发后方可上传,重要信息须经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
五是建立完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各部门在发布信息前要认真填写《花山区政府网站及政务公开内容三级审核表》,对所发布的信息及信息审核表,各单位要自行存档,以备查阅。
六是各部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由各部门负责本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对各部门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二)对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等不确定事项的申报;
(三)对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报告等。
七是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保密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
(二)对已公开的涉及或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采取补救措施;
(三)负责查处本部门或督促查处发生的泄密事件,协助保密工作部门查处重大泄密事件。
八是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开展工作人员保密教育和培训,指导和督促建立、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二)受理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申请;
(三)开展保密检查,督促查处信息公开过程中泄密事件,直接查处或组织查处重大泄密事件。
九是各部门发布政府信息前应履行如下程序:
由信息提供部门提出审查意见,经局保密审查机构审查后,报局主管领导批准。对保密审查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应说明理由。保密审查记录应保存备查。
各部门在信息形成或公文制作程序中应增加确定信息是否公开以及以何种方式公开的程序。具体承办人员应当对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其他要求,提出其是否可以公开的意见,并履行保密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