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92866310/202009-00147 | 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马花市监函〔2020〕1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9-08 | 名 称: | 区市监局关于对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回复 |
| 关 键 词: | 政协 | ||
| 索 引 号: | 092866310/202009-00147 |
| 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市场监管局 |
| 文 号: | 马花市监函〔2020〕1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9-08 |
| 名 称: | 区市监局关于对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回复 |
| 关 键 词: | 政协 |
洪义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花山区老旧电梯安全管理建议》收悉,我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听取了委员的建议,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电梯管理现状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高层建筑猛增,电梯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出行工具。据统计花山区登记在用电梯4579台,10年以上电梯约有1124台,其中住宅客梯396台,约占到我区电梯总数的10%,电梯老化,配件更新确实存在着一系列问题。由于电梯的安全性能逐步提高,电梯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安全意识增强,近10年内,我区未发生因电梯年老失修、维保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采取的措施
电梯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我们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为此,我局采取的措施是: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花山区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和宣传指导,积极推进电梯使用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使用单位全面清查在用设备情况,做到“一必须六到位”。在日常检查及受理电梯施工告知、使用登记等工作过程中,向电梯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发放特种设备安全告知书,督促其全面清查在用设备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规范有效的设备档案、设备台账、作业人员台账,压实责任。专项行动中,共发放安全告知书1200余份。
2、开展电梯施工企业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电梯施工企业施工质量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梳理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及维护保养的电梯施工单位名单,邀请市特检中心技术人员配合指导,对电梯制造单位及安装单位是否对电梯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是否办理安装告知和报检、是否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通过排查,对现场检查发现防护措施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完善等情况均予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3、开展电梯维保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维保单位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有关电梯维保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对本单位维保电梯的维保工作质量进行全面自查,对维保的电梯逐台进行隐患和风险排查,切实做到维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维保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电梯存在严重隐患的,应及时书面上报属地监管单位。在日常监管中,对在花山区内进行维保的单位建立工作微信群,及时沟通协调处理电梯维保中发现的隐患等问题,同时,对涉及投诉较多、发生困人等电梯故障较多的维保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强与电梯使用单位的沟通,加强维保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
4、全面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结合我区实际,突出对学校、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区域,依托平台进行数据筛查,对发现的电梯安全隐患要求各属地监管所在最短的时间内对电梯设备各项手续及档案是否齐全、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是否到位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经过实地摸排,对实际已经停用或拆除的电梯,督促使用单位完善停用拆除等手续,及时更新平台数据,对发现的在用超期未检电梯,列为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实现整改闭环管理。
5、组织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电梯安全突发事件,提高电梯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花山区不定期组织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模拟电梯故障出现困人后的整个救援过程,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步骤,启动应急预案,相关单位迅速到达现场疏散人群,维护现场秩序,安抚被困人员情绪;维保单位迅速对事故电梯进行故障排查,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救助被困人员,排除故障,恢复电梯使用。
三、拟采取的措施
根据您的提议,我们更深切的认识到老旧小区电梯安全的重要性。我局在经过深入摸排的基础上,突出做好老旧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1、加强老旧小区电梯使用管理。督促老旧小区物业公司依法履行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使用管理责任,将电梯使用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重点,建立“一梯一档”管理模式,指定使用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或者作业人员负责。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应答紧急呼救;发生困人故障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求物业公司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并对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监督;由物业公司负责电梯日常运行经费的筹集与投入,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开展维保工作,提高维保质量,并积极推进小区电梯加入物联网,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2、加强电梯维保质量。我区落实辖区内维保单位备案制度,并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对辖区内维保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要求电梯维保单位承担维保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有条件的单位对电梯数量较多、年限较长的老旧小区进行驻点。发现电梯事故隐患时,及时予以排除;当时难以排除的,立即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暂停使用,并配合使用单位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发现使用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属地监察机构。
3、加强部门间协作。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电梯专项检查以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共同规范住宅电梯使用人行为,重点强化对保障型安居工程、老旧住宅小区的电梯安全管理。同时,我局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建立隐患台账,督促老旧小区物业公司建立电梯安全隐患治理方案,限时完成整改工作,对确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要封停,影响百姓出行,或是无使用单位,无人管理的电梯,上报属地街道、镇政府,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4、宣传安全文明用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互联网时代特色,依托数字媒体、微信终端等,向广大市民推送宣传安全用梯相关知识,教育广大住户特别是老人、儿童、外来租住人员等安全文明使用电梯。严格禁止电瓶车、自行车上下电梯,使用电梯装载家装建材和建筑垃圾,使用乘客电梯野蛮运输货物等行为,严禁人为故意破坏电梯设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孙艳 联系电话:2366621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