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64955/202009-00226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教育
发布机构: 花山区教育局 文       号: 花教函[2020] 10号
成文日期: 2020-08-20 名       称: 花山区教育局关于对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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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6364955/202009-00226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教育
发布机构: 花山区教育局
文       号: 花教函[2020] 10号
成文日期: 2020-08-20
名       称: 花山区教育局关于对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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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教育局关于对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97            信息来源:  花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0-08-20  16:28

胡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保安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 花山区每年投入近500万元用于学校保安服务工作,通过政府招标,将中小学、幼儿园的白班夜班全部统一为正式保安人员,持保安证上岗。关于保安经费有限、人员年龄偏大的问题,花山区教育局将继续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争取专项附加资金,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年龄结构,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2. 根据花山区教育局的要求,保安公司每季度开展一次保安技能集中培训活动,从着装要求、执勤管理、进出人员管理、巡逻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保安人员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保安档案信息、业务培训内容均录入到安徽省保安监管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3. 保安公司分配到学校的保安人员,具有保安公司、学校双重管理性质,类似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具体工作事务属学校管理,如遇保安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可直接联系保安公司进行人员调配。
  4. 根据马鞍山市公安局、马鞍山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马鞍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岗建设工作方案》中明确指出,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设立“安全岗”,并依托“安全岗”构建多警种、多部门协作,群防群治和社会力量参与的科技信息化全方位“护校安园”工作格局。“安全岗”应当委派公安干警、交警等人员,根据所处学校、幼儿园实际情况,在早、中、晚上学前15分钟、放学时点,装备整齐,到岗到位,定点执勤。在校园外重点区域设置必要的安全隔离设施,清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确保学生、儿童出入校园的安全。设立的安全岗执勤民警应在校园门前予以公示,非制式着装人员在参与执勤时应佩戴“安全岗执勤”袖标或袖笼。因花山区公安、交警人员警力有限,目前在规定时间内在主干道学校增派人员。

    后期,我们将继续协同保安公司,加大保安人员管理,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在此,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恳请您对教育工作继续给予关注。

    联系人:刘祖兵                 联系电话:8886708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