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011-00001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花应急〔2020〕10号 |
| 成文日期: | 2020-11-02 | 名 称: | 关于同意将马鞍山市花山区曙光救援队纳入花山区应急救援体系的批复 |
| 关 键 词: | 应急救援 曙光救援队 | ||
|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011-00001 |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花应急〔2020〕10号 |
| 成文日期: | 2020-11-02 |
| 名 称: | 关于同意将马鞍山市花山区曙光救援队纳入花山区应急救援体系的批复 |
| 关 键 词: | 应急救援 曙光救援队 |
马鞍山市花山区曙光救援队(筹备组):
你单位《关于申请成立马鞍山市花山区曙光救援队的报告》收悉。经花山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作为马鞍山市花山区曙光救援队的业务指导单位,并将马鞍山市花山区曙光救援队纳入我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机构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职责有:
1、根据实际情况参与、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处置花山区辖区的应急救援任务;
2、承担花山区政府部署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3、按照花山区政府的安排,参加区级以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二、马鞍山市花山区曙光救援队开展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社会组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马鞍山市花山区曙光救援队应加强内部管理,自行保障执行任务中的人身安全,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要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