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64955/202012-00093 | 信息分类: | 义务教育教育督导/教育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教育局 | 文 号: | 花办〔2013〕30号 |
| 成文日期: | 2013-04-28 | 名 称: | 关于印发《花山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督导评估 自评方案 | ||
| 索 引 号: | K16364955/202012-00093 |
| 信息分类: | 义务教育教育督导/教育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教育局 |
| 文 号: | 花办〔2013〕30号 |
| 成文日期: | 2013-04-28 |
| 名 称: | 关于印发《花山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督导评估 自评方案 |
花办〔2013〕30号
关于印发《花山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花山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中共花山区委办公室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花山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推动区政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法定职责 为核心,逐步消除区域内城乡、校际之间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存在的差异,努力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均衡、优质义务教育的迫切 需求,真正把义务教育工作的重点落实到办好每一个学校,关心 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上来。
二、自评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督导评估程序的公开性。将督导办法的制定、过程督导的开展、督导评估的实施、督导信息的公开、督导结果的公示等 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彰显督导的公平公正;坚持督导评估参与的 多元性。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社会公众等,对县域义务教育发展状况进行评价, 体现督导评估的公开透明。
(二)方法创新原则
督导评估办法凸显“均衡”和“发展”两大主题,突出均衡发展的特点,建立“办学基本标准+均衡发展工作+校际均衡状况+公众满意度调查”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重在督导评估区域内义务教育学
校达到办学基本标准情况,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状况,区域内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程度,反映公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督导评估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事求是地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评估。
(三)实用实效原则
督导评估指标既按教育部的要求设置,又突出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特点。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入学机会、教育投入、队伍建设、质量管理、差异程度等重点和难点问题设置指标体系,着眼于依法落实县级政府的教育责任,切实解决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着眼于农村薄弱学校条件明显改善,推进区域内学校差距的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着眼于义务教育学校的内涵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评估的导向 引领作用。
三、总体要求
督导评估工作在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区教育局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教督〔2012〕1号)、(皖政办秘〔2012〕96号)文件要求, 结合我区实际,对照标准,严格自评,确保督导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准确。
四、组织机构
成立花山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领导小组(见附件1)。
五、自评标准及内容
按照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 均衡县(市、区)的通知》(国教督〔2012〕1号)和省政府办公 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2〕96号)文件的要求,分别从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区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差异系数、 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公众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评估。
六、工作流程及时间要求(4月21日—5月1日)
1.成立机构。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自评工作计划,协调有关事宜,开展日常工作。
2.制定方案。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分解、项目分工、阶段性工作要求、评估人员组成和具体工作安排等。
3.开展自评。按照全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规划安排,对照 评估内容和标准逐项自评,并进行综合分析、系统总结,针对存 在的困难和问题,重点整改。
4.申报复评。自评达到基本均衡标准的,由区政府向市政府申 报复评。
5.材料报送。区政府申报市级复评,须提交申请报告,并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评报告、评估表,同时报送电子稿。自评
过程中生成的“基础数据统计表”电子版一并报送。
七、部门分工和任务分解
依据(国教督〔2012〕1号)、(皖政办秘〔2012〕96号)文件,由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分工和任务分解,具体工作分工和任务分解情况(见附件2)。
附件:1.关于成立花山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领导小 组的通知
2. 花山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工作任务分 解表
附件1
关于成立花山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
评估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2〕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花山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领导 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倪志品
副组长:贺应旭
成员:张华飞 申克勤 郭兴元 沈明霞钱徳俭宣 琳王 平王烨 孙 娟
区政府区政府
区政府办
区发改经信委 区住建委
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区卫生局(食药监局) 区地税局
区编办
陈迎春 区妇联
叶华 区残联
薛明明云 霍里街道办事处
范仕海 沙塘街道办事处
刘胜 解放街道办事处
周 政 湖东街道办事处
李秀林 桃源街道办事处
陈红梅 江东街道办事处
祝云龙 塘西街道办事处
任振宇 金家庄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自评工作计划,协调有关事9
宜,开展日常工作。沈明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范先虎同志任 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区教育局。
附件2
花山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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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下达一级指标 |
省 下 达 二级指标 |
区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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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组织领导 (10分) |
B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举措得力、效果明显(2分)。 |
区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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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形成。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社居委依法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3分)。 |
区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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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政府不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育部门、学校的唯一依据(1分)。推 动学校自主发展和素质教育实施的教育质量监测与综合评价机制逐步形成(1分)。 |
区政办、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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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督问责机制健全。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依法加强,对义务教育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检查、指导的行政监督职能作用 充分发挥(3分)。 |
区政办、区教育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 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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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机会均等 (15分) |
B5.城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1分)。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生”比 例控制在5%以内,并逐年下降(2分)。省、市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 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70%,并逐年提高(2分)。 |
各街道、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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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现零障碍(1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 体系建立、完善(1分)。 |
各街道、区教育局、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 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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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义务教育阶段无重点校、重点班(2分)。城镇小学46人和初中50人以上大 班额班级逐年减少(4分)。 |
区教育局、区经信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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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5%(2分)。 |
区教育局、区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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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下达一级指标 |
省 下 达 二 级 指 标 |
区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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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经费保障 (25分) |
B9.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畴(2分);近三年教 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3分);近两年省财政分解核定的县(市、区)教育投入 任务足额完成(4分)。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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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认真实行(2分)。学校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年 度任务完成(2分)。 ```markdown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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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省规定要求(2分)。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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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全额纳入教 育部门预算管理(3分);并按规定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分)。财 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建设倾斜(2分)。 |
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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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全额拨付并专款专用(3分)。 |
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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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师资配置 (35分) |
B14.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实施(2分)。城乡学校教职工各项社保 政策按同一标准落实到位(6分)。 |
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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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按省核定编制足额配备,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 (5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科、年龄、职称结构合理(3分)。体育教师按规 定配齐,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教师基本满足教学要求(4分)。 |
区编办、区人社局、区 教育局、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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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6.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形成制度、扎实推进(6分)。 |
区人社局、区编办、区 教育局、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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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7.在职教师培训、教师职务评聘和教师待遇等向需要重点扶持的农村地区和薄 弱学校倾斜(6分)。近三年新招聘教师优先补充到农村、偏远地区学校(3分)。 |
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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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管理与质量 (15分) |
B18.义务教育课程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认真执行(3分)。 |
区教育局、各中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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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9.小学、初中在校生年巩固率达到省规定的要求(4分)。 |
各街道、区教育局、各 中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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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省规定的要求(4分)。 |
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各中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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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效减轻(4分)。 |
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各中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