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101-00104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减灾救灾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花应急〔2021〕1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1-18 | 名 称: | 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花山区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冬春救助 | ||
|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101-00104 |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减灾救灾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花应急〔2021〕1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1-18 |
| 名 称: | 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花山区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冬春救助 |
濮塘镇、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省《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571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584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0〕2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全区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切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冬春救助资金下达你地(详见附表1),请严格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濮塘镇、各街道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问题,实行打卡发放。
二、濮塘镇、各街道要严格按照按“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精准核定救助对象,在自然村政务公开栏、 村民组和人员聚集场所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做到不漏一村、一户人。发放名册上报时需要附濮塘镇、各街道研究发放会议记录、方案、公示图片,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濮塘镇、各街道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认真排查受灾严重的困难群众和困难边缘人群,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的民政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平均分配事件的发生。
三、濮塘镇、各街道要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请濮塘镇、各街道务必在2021年1月25日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书面版及电子版报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曾军
联系电话:17755536161
电子邮箱:578527292@qq.com
附件:
1、《2020年花山区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2、《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0〕228号)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花山区财政局
2021年1月13日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