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3068596/202102-00059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2021〕9号
成文日期: 2021-02-26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山区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
关  键 词: 法治政府建设
索  引 号: 003068596/202102-00059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2021〕9号
成文日期: 2021-02-26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山区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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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山区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4970            信息来源: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2-26  17:00

濮塘镇、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花山区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花山区人民政府

2021226


 

花山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花山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及区政协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为指导,围绕党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起草了花山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分解表》,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进行了分解并召开工作推进会进行专题部署落实,并纳入党委巡察范围,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指挥。

2、以目标考核促进工作提升。印发《中共花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花山区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并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采取倒扣分值的方式进行考核,以考核促提升,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强化制度建设,继续提高决策水平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给予群众知情权和发言权,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2020年对审查符合要求的《关于划定花山区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的通告》审查后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对审查后认为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7份文件,按一般文件制定印发。严格按规定开展备案、清理等工作,全年共备案1件、废止1件、修订1件。

2、严把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马鞍山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实施办法》、《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重大决策事项的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程序要求,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必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认为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研究,实现了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在全区项目推进、招商引资、征迁拆迁、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中的合法性审核作用,有效防控决策风险。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区法律顾问团成员严格按照《花山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要求履职尽责,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支持。经初步统计,区法律顾问团今年共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法律审查意见和到会发表法律意见40余次,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20余份,同时为濮塘管委会、秀山新区(含软件园)、区征管局、城管局、住建委、招商局等十余个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就涉及土地征迁、合同审查、危旧房改造、土地流转等多方面问题提供了专业意见,代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诉讼案件10余件。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出台《花山区花山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体系,对工作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主动督促、强化整改。

2、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将全区执法人员名单通过政务公开网对外进行公示,并组织36位新进单位的执法人员顺利取得执法证,对2020年度全区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证件进行了年审,做到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同时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契机,加强执法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有效整改,确保行政处罚实施工作依法、公正、公平开展。

(四)发挥行政复议、诉讼作用,化解社会矛盾

1、积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复议渠道,提高办案效率,运用调解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通过复议化解矛盾,维护行政机关形象,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2020年共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通过复议调解,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达12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

2、高度重视行政诉讼案件协调。认真参与各类案件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诉讼过程中积极应诉并履行法院判决、裁定,并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联席会议与两级法院、市司法局加强协调沟通,运用法律手段合力化解矛盾,维护政府形象及社会和谐,2020年共积极处理涉法涉诉案件10件,促成当事人撤诉1件。

同比20192018年度,复议案件有所增加,诉讼案件数量逐年下降,近三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被上级复议机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

(五)加大法治教育宣传,着力提升法治思维

1、加强法制培训力度。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同时利用中心组(扩大)学习、学习日等机会,举办各类法制讲座,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依法行政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学习和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各部门举办的依法行政培训和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营造自觉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氛围。

2、加强法律知识测试。组织由区政府任命的拟提任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在正式任命前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签发任职文件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宪法学习测试力度,组织全区82名领导干部参加宪法知识考试,成绩均为合格以上。

(六)接受法治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1、自觉接受法律、民主监督。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定期向其报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建议办理等情况。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密切与区政协的联系,开展友好交流协商,广泛集中民智,有力地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2020年,花山区政府共承办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110件,其中议案3件,议案转建议28件,建议79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89件,满意率100%。主办市人大议案转建议及建议4件、市政协提案3件。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市长热线为主渠道,同时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民心声论坛在线访谈等栏目畅通了网络投诉途径,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2020年,花山区政府共受理各类案件18445起,其中市长热线案件16312起,及时反馈16251件,结案率为99.61%;市民心声案件764起,及时反馈764件,结案率为100%

3、自觉接受行政监察。着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

(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依法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时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全区11个行政执法部门纳入监管,并根据工作实际不断进行调整完善,制定落实抽查计划。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监管执法公开。加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差异化监管制度,全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

2、开展精准服务。组织区司法机关和法务机构联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挂钩企业、建立联系点等方式,开展法律服务对接法律体检,在企业转型升级、处理法律纠纷、知识产权保护、普法教育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提高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法治意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3、着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为突破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聚焦房地产领域难办证问题,切实化解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2020年,18难办证问题均实现群众办证无障碍,群众办证达1000余户。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重大行政事项决策中应有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听证等程序仍有部分履行不到位,对重大行政事项决策执行跟踪问效机制还不够健全。二是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典型示范的宣传引导还要进一步加强,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仍需大力培育。

三、2021年的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强调优化服务,严格考核评价。

二是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质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确保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得到严格落实,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完善行政决策执行跟踪问效,确实保障决策效率,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或得到及时纠正。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政府及执法部门法制专业人才配备,加强法制队伍力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利用督办、通报、抽查、现场监督等手段,及时发现并坚决纠正各类不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是进一步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纵深发展。探索发展调解新形式,统筹发挥好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尽可能地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复议制度,发挥复议职能,加大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力度。畅通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加强政府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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