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日期:2023-09-26
| 索引号: | 003068596/202103-00116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城乡建设 |
| 发文机关: | 花山区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 |
| 成文日期: | 2012-11-01 | 发布日期: | 2012-11-01 |
| 发文字号: | 花政办〔2012〕5号 | 有 效 性: | 废止 |
| 标 题: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安置房建设管理方案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住建交运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1397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花山区安置房建设管理方案的通知
花政办〔2012〕5号
慈湖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花山区安置房建设管理方案》已经区政府筹备组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日
花山区安置房建设管理方案
原金家庄区、花山区撤并后,为有效整合两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力量、资源,进一步理顺安置房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经多方征求意见,现提出新花山区安置房建设管理方案。
一、成立花山区安置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卫东 区委常委、区政府筹备组成员
成 员:卞克俭 区监察局
申克勤 区发经委
钱德俭 区财政局
郭兴元 区住建委
韩有林 区城投集团
董运忠 区征管局
许迎春 区审计局
刘 雯 区信访局
詹传亭 区城市管理局
余泽民 区招标办
区安置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郭兴元兼任办公室主任,汪帮友、杨尚宝、陶小庆任办公室副主任。
安置房分配由区征管局负责,原金家庄安置房办公室现有负责安置房分配的人员划归区征管局管理。原花山区土地开发公司并入区城投集团统一管理,主要从事投融资工作,原花山区土地开发公司从事安置房建设管理人员并入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1.安置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决定全区安置房建设、管理的重大事项。
2.安置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意见;负责安置房建设相关计划审定、进度督查以及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对区内安置房建设标准制定;负责安置房建设数据统计、信息通报等工作;负责安置房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配合项目的规划审批、安置房项目规划(方案)的审查;负责安置房建设的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基础设施和小区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帮助安置房项目的人防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帮助安置房项目的绿化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接收和管理等工作。
三、管理运行机制
1.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区安置房建设例会制度,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统筹协调安置房建设工作,区住建委、各实施单位以及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乡街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拆迁安置房项目所属社区、村、各参建单位及安置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与会。例会将及时通报全区安置房项目相关情况,并对会议决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统一印发各相关单位。
2.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由区安置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半月对安置房建设进展情况、拆迁、安置以及例会交办事项落实情况梳理汇总报区领导,并通报各责任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材料报送,明确专人负责,在每半月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建立规划(方案)审查机制。在安置房项目方案设计和规划完成后,均需报安置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查。由区安置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乡街、社区、村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后,相关方案方能进入报批程序。在建项目重大设计变更的,要及时上报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4.建立督查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全区安置房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区内通报,并作为付款及考核依据。
5.建立专人负责机制。所有项目配备专人负责,负责建设管理中的现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