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3068596/202106-00050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水利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2021〕39号
成文日期: 2021-06-24 名       称: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兴塘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关  键 词: 水库 范围划定
索  引 号: 003068596/202106-00050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水利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2021〕39号
成文日期: 2021-06-24
名       称: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兴塘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关  键 词: 水库 范围划定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兴塘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885            信息来源: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6-24  14:00

濮塘镇、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水库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水库工程效益,确保水库工程防洪安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日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完成了大兴塘水库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报送了《大兴塘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的请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兴塘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具体管理范围如下:

  1、划界标准:水库管理范围依据《安徽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文件汇编》划定。

  2、划界成果:库区为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47.471m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高程以下,建筑物边缘线起向外10m,主、副坝背水坡坝脚线外50m。库区管理范围面积83928.35m2

  二、濮塘镇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做好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河湖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辖区内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相关工作。

  附件:马鞍山市花山区大兴塘水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图 

 


花山区人民政府

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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