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3068596/202108-00002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土地征收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办〔2021〕23号
成文日期: 2021-08-05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巩固拓展“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成效开展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土地征收 补偿安置
索  引 号: 003068596/202108-00002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土地征收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办〔2021〕23号
成文日期: 2021-08-05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巩固拓展“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成效开展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土地征收 补偿安置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巩固拓展“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成效开展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2275            信息来源: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8-05  17:00

濮塘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花山区巩固拓展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成效开展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5

 

花山区巩固拓展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成效开展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三位一体推进学党史、抓整改、正作风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拓展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逾期未安置突出问题(以下简称难安置问题),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对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积存量大、历史遗留问题多的地区为重点,通过专项治理,有力推动解决我区难安置问题。坚持减存量、控增量,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惑、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规范治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确定补偿安置办法,兼顾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

  2、依据政策,稳妥推进。按照征地征迁补偿标准,注重原则性与实际性相结合,妥善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保证平稳顺利开展工作。

  3、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实行征地征迁安置补偿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全过程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实事求是,分类施策。正确把握难安置问题症结和政策规定,突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市场等手段,分类施策,精准施治,加快处置难安置历史遗留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我区征迁拆迁项目难安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卫国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彭   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

      申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叶颖骅    区司法局

          华     区财政局

          计     区住建交运局

          曹     区征管中心

          袁春荣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花山分局

          宋文胜    区法院

                   区检察院

                   花山公安分局

          孙建华    濮塘镇

          杨师荣    霍里街道

          袁晓明    桃源路街道

          王小东    湖东路街道

          邵     沙塘路街道

          朱     解放路街道

          孙晓军    塘西街道

          王殿静    江东街道

          华云雷    金家庄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征管中心。

  四、专项治理范围和任务

  专项治理主要解决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后逾期未安置问题。治理任务包括:对于安置房已建成且通过竣工验收但未分配的项目,立即采取治理措施,在2021年底前解决;对于安置房已落实用地指标但未开工或未建成的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在20234月底前解决;对于安置房没有落实用地指标的项目,要加快完善用地报批手续,尽快开工建设,力争202312月底前解决;对于因其他原因导致逾期未安置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稳步推进解决。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6月中旬)

  结合全省巩固拓展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成效开展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进行部署,确定专班和加强人员力量,明确责任举措,务求实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梳理排查(2021620日前)

  在前期初步排查的基础上,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核实,按照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原则,以项目为单位,逐户建立台账。

  1.底数清单。全面摸清我区存在的难安置问题项目数、套数及户数,确保不重不错不漏。

  2.原因清单。摸清导致难安置问题的原因,如征收补偿未落实、安置房建设周期长、安置房未开工、安置规划用地未落实、毛地出让、资金问题、安置房源户型和应安置需求不匹配,群众多元化安置需求等原因造成的难安置问题。

  3.责任清单。明晰责任主体(单位、部门、责任人)。

  4.措施清单。研究制定一项目一政策的整改方案,明确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

  坚持对账销号,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把好验收关、质量关,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建立安置房建设清单。摸清涉征项目所需安置房底数,建立健全安置房已建成、待建以及缺口台账,加大安置房建设调度,确保安置房如期建成交付。

  (三)集中治理(202312月底前)

  力争在2023年底前解决所有难安置问题。坚持有力有序,分批分类妥善解决,优先解决逾期安置时间长的项目。2021年完成逾期10年及以上未安置项目,基本解决逾期6-10年未安置项目;2022年要完成逾期3-5年未安置项目,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解决的,力争在202312月底前处理完毕。

  六、工作举措

  (一)加强责任分工。由各涉征街道牵头要认真梳理,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做好问题排查,认真填报《花山区征迁拆迁项目中难安置问题明细表》,并严格执行台账管理和建档立卷制度,按时上报工作台账,加快我区征迁拆迁项目中难安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前基本解决现有我区征迁拆迁项目中难安置,同时要防范新问题产生。

  (二)加强监督检查。把难安置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点督办工作,对纳入台账管理的项目,明确整改时间,并对逐项目责任领导、包案部门和具体包案责任人进行督办,并督促各责任单位、街道、社区(村)按时间节点期限推进整治工作。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对检查中发现态度不积极、责任不落实、协调不到位,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目标的部门、镇和街道、社区(村)进行通报批评,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三)分类推进、因地制宜。依据集体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安置政策,制定一项目一政策治理方案。对于没有落实用地的项目,要积极协调、优先保障,优化报批程序,依法高效安排征收安置房建设用地;对征收进度慢的项目,要实施专项行动,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指导各载体做好安置房建设和台账管理,摸排安置房底数,对未开工或建设进度慢的项目,要紧盯短板弱项,排出时间表,多渠道统筹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协调调度,多部门联动优化审批流程,形成合力,加快建设进度;要严把安置房工程质量关,完善配套功能,尽量满足征收安置群众的合理需求。

  (四)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多措并举,协调项目资金筹集拨付,确保征收临时安置过渡费用按期、足额发放到位。强化安置补偿资金审批监管,落实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度,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

  (五)推进征收安置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落实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政策规定,制定集体和国有土地征收安置基层信息公开办法,推进房屋征收安置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六)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开展集体和国有土地上征收矛盾纠纷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防止矛盾积累激化。加强对重复访、非正常访等问题研究,制定依法有效的对策措施,力争在解决重复访、非正常访等问题上取得突破和进展。要做好无理信访认定和信访终结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重复访、非正常访。

  (七)切实规范征收行为。加强对征收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七、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中央巡视整改及省市委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切实解难题、转作风、促稳定,要落实主体责任,依托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和工作机制,充实人员力量,延伸工作环节,拓展治理成果,抓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靠前指挥,有力有效推进专项治理。

  (二)强化政策策略。治理难安置问题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且情况复杂,具体工作中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既要依法依规、稳妥推进,也要面对历史、实事求是,不得随意制定政策、乱开口子,不能翻烧饼,防止个别被征收人借专项治理提出无理要求。要统一政策及解释口径,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解释引导,赢得群众理解支持,保障专项治理顺利开展。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舆情应对处置,对不实言论及时澄清,对蓄意炒作落地查人,避免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防止出现新的次生问题。

  (三)强化统筹协调。建立由我区征迁拆迁项目难安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工作机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花山分局、区住建交运局、区征管中心以及司法、信访等部门定期会商研究难安置问题工作,积极组织协调推动解决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问题。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涉征街道要聚焦专项治理的重点地区、工作重点、关键环节、方法步骤、阶段性任务安排等,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再监督职责定位,配合专项治理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查处有关党员干部在房地产领域中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加大问责问效,对工作不认真、数据统计存在漏报瞒报以及敷衍塞责、虚以应付,治理工作简单化、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约谈通报;严肃查究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弄虚作假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有力监督保障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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