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67904980/202108-00003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花发改〔2021〕33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4-15 | 名 称: | 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入库和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0335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发改委 |
| 索 引 号: | 667904980/202108-00003 |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文 号: | 花发改〔2021〕33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4-15 |
| 名 称: | 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入库和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发改委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0335 |
各相关部门、载体:
为进一步巩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率,增强投资力度,规范投资程序,保证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重不漏、应统尽统,切实加强项目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项目建设水平,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就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入库和信息统计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2、重点项目。省、市重点项目、市级重点调度项目进展情况以及亿元以上工业开竣工项目情况。
3、工业技改项目。技改项目的开工和投资进展情况。
二、报送时间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法人不在一套表平台的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和房地产投资项目,每月3日前,先登录国家统计局名录库管理系统申报法人入库(5000万元以上项目同时在系统内申报投资项目),每月10日前,向区统计局申报房地产投资项目;法人在一套表平台的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每月13日前,向区统计局申报入库;50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每月22日前,向区统计局申报入库。
2、重点项目。省重点项目,每月22-27日登录省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市重点项目和市级重点调度项目(含亿元以上工业开竣工项目),每月27日-30日,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3、工业技改项目。每月底前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需报送工业及技改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计划表相关内容。
三、入库管理
1、入库范围。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变化需进行申请,包括项目的新增、变更和退出。
2、入库方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项目所在地进行分级管理,项目的入库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统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投资项目申请表》,项目资料由各街道载体统计员收集好送至区统计局统一上报,逐级审核通过后,上报国家统计局投资司。投资司将最终项目名单交国家统计局数管中心,由数管中心按项目处理地统一加载到联网直报平台。
3、项目申请材料
(1)非单纯购置项目:提交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可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替代),施工合同(一般需包含项目名称、发包人、承包人、合同价、开工时间、签字盖章等内容),项目现场照片(一般应有企业标识标牌或龙门架,能体现主体工程已正式开工,标注地点、拍摄日期和开工时间)等材料。
(2)单纯购置项目:提交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可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替代),设备购置合同(一般需包含购买方、销售方、设备名称和数量、合同价、交付时间、签字盖章等内容,多个合同应整理清单并合计达到500万元),付款凭证(发票、转账记录、承兑汇票等,通常不早于上年四季度)和设备到位照片(一般应有企业标识标牌,能清楚辨别设备品牌、型号等信息,标注地点、拍摄日期和到位时间)等材料。
(3)建设单位为本省非法人的项目:除以上材料外,需增报单位营业执照(或证书)。
(4)建设单位为外省法人单位的项目:除以上材料外,需增报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入库方式具体见附件1。
4、入库项目管理
对已入库的项目,各载体需确定其每月投资,并且对于当月投资额大于2000万的项目,做到解锁前与调查对象充分沟通,了解项目建设内容,验查填报凭证,并指导做出说明等具体工作。做到应报尽报的同时,严格把关填报数字质量,积极对接项目企业,要求建立投资填报依据台账,做到规范整理和留存,做到凭证齐全,数出有据,以便随时调阅,便捷核查,具体业务由区统计局解释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
区统计部门要积极与载体对接沟通,明确专人负责,各载体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加强人员配备,必要时可补充各载体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专项工作人员,专人专班强力推进,加强协调联动,针对新开工项目的入库以及在库项目的投资报量等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二)强化跟踪。
区发改委要密切跟踪区域内500万以上以及房地产项目的进展情况,掌握项目开工计划时间,督促协调街道及时收集项目入库材料,完善项目申报入库手续。同时在每月10日将项目入库情况上报至区发改委。区经信部门要根据每月项目跟踪情况,加强工业技改项目的投资梳理,督促协调街道及时收集做好技改项目入库工作,完善项目入库手续。同时在每月10日将技改项目入库情况上报至区经信局。
(三)强化调度
区发改经信和统计部门应根据全区项目入库和报量情况及时跟进载体,形成工作专报,对固投入库、报量和支撑材料收集准备方面,工作完成较好和不理想的载体应及时与区领导报告,并由区发改委定期形成通报。对工作积极性和能力不足的人员应及时做相应调整,确保全区固投工作稳步推进,全区经济质量发展稳步提升。
附件:1、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入库材料要求
2、重点项目信息报送材料要求
3、工业技改项目信息报送材料要求
4、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未入库项目情况表
5、2021年省级重点项目明细表
6、2021年市级重点项目明细表
7、2021年市级重点调度项目明细表
8、2021年区级重点项目明细表
花山区发改委
花山区经信局
花山区统计局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入库材料要求
500万元—5000万元投资项目和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入库材料要求一致,项目(含工业技改投资项目)按照是否含有建安工程分为非单纯购置类投资项目(含建安工程)和单纯购置类投资项目两类组织申报入库材料。
一、非单纯购置类投资项目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照片,单位名称要与审批备案文件、施工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不一致需附证明材料);
2.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原件照片;
3.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
4.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原件照片(封面,涉及项目名称、项目总概算、合同金额、合同工期、双方签章、签订日期等合同主要内容页,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5.现场施工照片,包括龙门架、“五图一示”、施工现场照片(全景、需包含龙门架或标识标牌)、主体工程出土照片,照片应有拍摄日期并注明施工地点及开工时间。
二、购置类投资项目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照片,单位名称要与审批备案文件、购置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不一致需附证明材料);
2.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原件照片;
3.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
4.设备购置合同原件照片(封面,涉及项目名称、项目总概算、合同金额、交付日期、双方签章、签订日期等合同主要内容页,设备购置清单);
5.设备购置发票或支付凭证原件照片;
6.设备到位照片(未拆封或未安装照片),照片应有拍摄日期并注明地点及时间。
三、工业技改投资项目
工业技改投资项目入库还需注意,一是审批备案文件中必须明确该项目为技术改造或更新;二是需提供技改项目实施前后现场对比照片。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照片,单位名称要与审批备案文件、购置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不一致需附证明材料);经营范围的前三项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营”等字样;
2.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原件照片;
3.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合同)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照片;
4. 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原件照片(封面,涉及项目名称、项目总概算、合同金额、合同工期、双方签章、签订日期等合同主要内容页,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照片;
5. 土地购置票据原件照片;
6.现场施工照片,包括龙门架、“五图一示”、施工现场照片(全景、需包含龙门架或标识标牌)、主体工程出土照片,照片应有拍摄日期并注明施工地点及开工时间。
附件2:
重点项目信息报送材料要求
一、省重点项目
续建项目应当报送:项目投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等。
新开工项目应当报送:(1)基本信息,包括项目代码、投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等;(2)支撑文件,包括审批(核准或备案)、规划等相关支撑性文件;(3)其他信息,包括存在的问题、现场施工图片等。
竣工项目应当报送:(1)基本信息,包括项目代码、投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等;(2)支撑文件,包括审批(核准或备案)、规划、用地、环评、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支撑性文件,以及竣工验收相关材料;(3)其他信息,包括项目竣工图片等。
租赁(购买)标准公厂房的项目,需提供租赁(购买)合同、设备采购(安装)合同等相关材料。
二、市重点项目和市级重点调度项目
续建项目应当报送:项目投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现场施工图片等。
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应当报送:(1)基本信息,包括项目代码、投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等;(2)支撑文件,包括审批(核准或备案)、规划、环评等相关支撑性文件,现场施工图片等。市重点当月新开工项目需抄同级统计部门。
竣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应当报送:项目代码、投资完成、项目竣工图片等。
三、区级重点项目
续建项目应当报送:项目投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现场施工图片等。
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应当报送:(1)基本信息,包括项目代码、投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等;(2)支撑文件,包括审批(核准或备案)、规划、环评等相关支撑性文件,现场施工图片等。市重点当月新开工项目需抄同级统计部门。
竣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应当报送:项目代码、投资完成、项目竣工图片等。
附件3:
工业技改项目信息报送材料要求
报送内容包括:项目投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是否纳入统计调度库情况等;新开工、竣工项目要标注;对接同级统计部门,梳理并报送未入库项目后续手续完备及调度推进情况。
附件4:
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未入库项目情况
载体单位: 月份: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 项目代码(审核备文号) | 建设性质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开竣工 时间 | 总投资(万元) | 目前进展情况 | 是否省重点项目 | 是否市重点项目 | 是否工业技改项目 | 是否入库统计 | 统计平台项目编码 | 未入库统计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