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85409321/202109-00122 | 信息分类: | 监督保障/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名 称: | 关于印发《花山区城市管理局政策解读工作制度》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
| 索 引 号: | 485409321/202109-00122 |
| 信息分类: | 监督保障/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 |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 名 称: | 关于印发《花山区城市管理局政策解读工作制度》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政策解读工作制度
为保障公众对行政机关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 表达权、监督权,规范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根据中办 国办《关 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的政策包括:
( 一 ) 以区城市管理局、 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 范性文件;
( 三 ) 以区城市管理局、 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名义制定印发 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与民生关系密切、 社会关注度高的有关政策、措施、标准、规划、计划、方案、预 案等重要政策文件;
( 三 ) 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政策文件、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 作任务的具体措施;
( 四 ) 区政府领导批办的其他需要解读的重大决策事项。
第二条 按照 “谁起草、谁解读、谁发布”的原则确定政策 解读责任主体。
第三条 解读责任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组建由政策参与制 定者和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专家学者为主的政策解 读专业队伍。
第四条 解读责任部门应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 料同步组织、 同步审签、 同步部署 “三同步”制度。解读方案一 般包括解读形式、解读载体、解读工作分工、解读时间安排、解 读材料提纲等;解读材料内容包括政策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 举措、保障措施、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等实质性内容,重要政 策文件可延伸解读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 政策差异等。
第五条 解读责任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解读 方案、政策法规科室负责本部门解读材料的审查工作。政策解读 方案、解读材料在提交审议前,应先提交办公室审查。
第六条 办公室应对解读方案、解读材料提出明确意见,需 要补充完善的,负责起草的部门或起草人应当补充完善。
第七条 解读责任部门向办公室报送拟制发规范性文件和重 要政策文件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
第八条 办公室在呈送领导审签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 解读稿;需提请会议讨论的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稿作为会 议材料附件一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
第九条 文件公布前,解读责任部门应根据政策文件内容, 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
第十条 政策文件印发 3 个工作日 内,政策解读稿应在解读 责任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发布。解读责任部门政务公开工 作机构应按照解读方案明确的解读工作分工,协调、督促相关责 任科室抓好政策解读工作。
第十一条 解读责任部门应根据政策文件内容,选择发布政 策解读稿、撰写解读文章、政策问答、专家解读、媒体专访、新 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形式进行宣传解读,注重运用数字化、 图 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
第十二条 解读责任部门根据政策文件内容和形式,统筹运
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政务微 博、微信、其他新媒体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信息。政府信息公开 平台是政策文件解读的第一平台。
第十三条 解读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是 “第一解读人和责任 人”,应带头解读重大政策文件。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 关切等时,应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 当好 “第一新闻发言人”。
第十四条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 解读责任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 读,做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沟通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 图。
第十五条 文件执行过程中,解读责任部门应安排专人密切 跟踪政务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要 重视收集反馈的信息,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 时地做好政策解读,减少误解猜疑,稳定预期。
第十六条 解读责任部门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纳入 工作考核内容。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